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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人生在世委屈难免,成熟就是代价,成熟的代价是说不出的委屈,那些委屈千万别和其他人说,说了也是白说反而显示你的软弱。
爱一个人根本没什么因素,也说不出来什么因素,一个人爱你和不爱你对比太鲜明,如果他爱你,他的眼睛会随着你动,哪里会看得到其他人,如果他不爱你,你就是天之骄子也没办法吸引他一丝丝的视线。
爱情太难,委屈似乎太容易。
“想什么呢?”罗斯特端着两杯清茶,一杯递给铭亮一杯自己喝。
铭亮接过,淡淡一笑,瘦弱的背影像是要随风而逝一样,他沉默了一会儿并没有回头,他问:“罗斯特,你活着累么?原本其实只是想要那么一点点东西,却被拐弯抹角走出了那么多路。”
“你似乎长高了,而且肩膀也宽了。”罗斯特说:“你已经在成长了不是么,以前的委屈都散了,活着如果不累,那干什么活着呢?躺在棺材里?就那样?”
铭亮似笑非笑,声音冷淡高傲,带着丝丝风的飘渺,捏了捏鼻梁骨,指着远方的一大片薰衣草,他对罗斯特说:“你说说看这片紫色是不是会迷糊人的思维和视线?”
“怎么说?”
“我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想起来他了……”铭亮并没有露出什么表情,喝了一口茶,被水湿润的粉红嘴唇别有风味,眉间的姿态已经伸展开,端端的几个月时间,铭亮似乎真的长高了好多,举止文雅,淡笑总是浮现在眼前。
黑色微微紫色的瞳孔不见往日的透明无暇,此刻什么情绪也未流转。
“那是好事情,说明你已经开始接受新的生活了,可见,这世间的爱也并不是没有谁不可的。”罗斯特拍了拍铭亮的肩膀:“你的魅力一点一点的被我开掘出来,我发现,我已经快被你吸引了。”
当罗斯特看到铭亮独自一人站在古堡最顶层的阳台上,他穿着薄薄的一件衬衫,微微的卷了袖口,露出一截子白皙的手臂,威风将他柔软而浓密的黑发吹得凌乱,漂亮英俊数不清楚风情的脸上越发的妖孽和完美,随着时间的成长,快二十二岁的铭亮居然可以那样的漂亮。
他的身材因为训练而逐渐的丰富起来,不似之前的那样瘦弱,而是精瘦,浑身都充满着力量。现在已经达到一米九的人,罗斯特笑了下,蓝色的眸子满是自豪,果真那套体育操有长高的用处,连他自己都未能想到铭亮居然可以达到一米九。
前一段时间,罗斯特为铭亮打造了一款项链,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黑钻石。项链的链子和宝石全部都是由黑色的钻石组成。
罗斯特叫它:灵魂的温度。
可是谁都知道灵魂是没有温度的。
“那可真是我的荣幸,罗斯特先生。已经七个月了,时间真快。”无忧无虑,看了这片薰衣草七个月。
“七个月了啊,很快,全世界的人民都要为你疯狂了。”
“多好啊,以前我祈求一个人爱我他不爱,那我不当一回事,现在我要全球的人爱我,谁都无法控制的爱我。我何必留恋一个人?”铭亮转身,视线离开这片紫色。
朝着室内走。
罗斯特从背后迷恋的看着他,像是在看着一个马上要蜕变成蝴蝶的珍宝。
铭亮忽视罗斯特的目光,自己开了电脑,开始更新。
他的那篇一二三不许动早已经更新完毕,目前写的是他马上要参演的电影:花非花。
他刚写出剧本,美国一家电影公司就要用钱来买断,想要拍成电影,罗斯特也知道,并且同意。
花非花讲述的是一群疯狂人的爱情,那群疯狂人,分别处于世界顶端和最底端的人的爱情相交汇,如果说世界上最有钱的疯子和世界上最没钱的疯子相遇了,他们之间各自不同的爱情会是如何,其实电影涉及到科幻,医学研究。
其实美国那边的人看中他的剧本其实还是很大程度上除了剧情好还有一点就是因为开头结尾的各两段话。
是这样说的:
开头:我和他都是从妈妈漆黑的肚子里面生出来的,都经历过黑暗,可是上天让他的黑暗渐渐变为光明,将我的黑暗逐渐越变越黑,似乎我只看到从妈妈肚子里面出来的那一瞬间光明。我的眼睛被命运逼迫变成嗜血的红色,我的理智被生活磨练成乌黑的黑色。
结尾:changelifeseemsspendmysomanytime,it’saspendalonglove
结尾还有个备注:(“改变,花费了我不少时间,还有不少人好长好长的一段爱。”)
其实大体都写完了,铭亮只是耐下心来再检查一遍,等这遍检查完了以后就直接用邮件将剧本发给美国公司,美国公司会将钱打过来。
看了一遍,铭亮感觉没什么就直接上传附件加密发了过去。
当提醒邮件已发送的那一瞬间铭亮轻轻叹口气,眉间淡笑,似乎呢喃了一句:“赚钱真容易。”
不需要被人管着,不需要每天固定工作,只需要安下心来写个一两个小时就行,只可惜,这份钱和破碎的爱情一样,来得容易。似乎去的也容易。
过了几分钟,美国那边通知将钱打过来,三千万美金。
“罗斯特,帮我个忙好了。”铭亮抬头看着罗斯特。
“你说。”
“帮我注册个公司。”
“公司?”
“嗯。”
“为什么?”罗斯特不理解。
“没什么,不指望赚钱只是想着能够帮助帮助某个人而已。”铭亮淡笑,可不是么,不想让那人再去和其他人合作。
但是铭亮却不知道,现在的陆晓,根本不需要人的帮助就已经走向了世界,唯一改变的就是,陆晓变狠了。
“是你的爱人?”罗斯特盯着铭亮看,似乎要将那日渐完美的侧脸给盯出洞来。
铭亮闻言一震,随即苦笑:“真的就那么明显么?我不想让他和他的前男友合作,我并不打算告诉我那个公司是我的。我这辈子那么累,从小累到现在,他没累过我不想让他那么累。”
“所以其实你还是不想忘记。”罗斯特下定论。
“何必要忘记,能够站在他眼前不再那么的没用不就行了?你知道么?我曾经为了要他记住我宁愿让自己卑微,那样的爱我现在想想都觉得好可怜。”
拿出手机,铭亮调出陆晓的照片:“这就是他。”
罗斯特拿过手机看了看,铭亮又说道:“但是你放心我不会说再去祈求一个人的爱,所以你不必担心我出道以后会怎样怎样,他是他,我是我,我给他钱,改变不了我和他的任何关系。”
“我相信你。”
铭亮微笑点头。
罗斯特深深地看着陆晓的照片,只觉得照片上面的男人英俊不羁,那样的狂傲,带着不顾一切的疯狂。再看看铭亮。心中更加不舒服。
但是罗斯特没有表现出来:“好了,我来是通知你,这次的花非花的选景要在八大国家中依次进行,包括男主流浪遇到另一个男主的阶段。还有一些科学研究实验所会在美国进行,预期会有一年的拍摄进程。”罗斯特停顿了下:“有什么疑问?或者你觉得我这个经纪人如何?”
“非常好。我没有任何问题。什么时候启程?”
“三天后,首先到美国总部和那边的导演见面。我会在你拍摄的八个国家中一次进行写真和故事片微电影的同步宣传,在电影拍摄好后前一周放出,还有你的声音不错我可能会让你唱歌。”
“行,我没问题。”
“那就好,早点睡吧。重新迎接新的一天。”
待罗斯特走后,铭亮没有睡觉而是打开待机环境的电脑,打开微博,同步一条消息:花非花目前以参与拍摄电影,下一部新作:轮回。古代玄幻类型。说的是千古绝恋。一个君王和一个绝世杀手的爱恋。是**。喜欢的朋友可以期待下。”
其实铭亮老早就想写**了,他本身就是个双性恋,而且喜欢了陆晓二十年等于已经是同性恋了,文章以悲剧结尾,那位君王和绝世杀手的骨灰共同葬在异世,另一个空间内。而他们将永生永世在一起。
很悲的文,君王为了那个杀手曾经放弃王位,但是最后yīn差阳错还是做了君王,只不过因为一系列的事情,最后无法在一起罢了。
电脑光照射在铭亮白皙的脸蛋中,谁也没有发现,那黑色的眸子中流露的脆弱和不舍,这篇文,就算他爱情的结尾吧。
如此,便可不想,便可告诉自己没心没肺。
其实**根本就不幸福,也不容易得到幸福。同性恋那么多但是最后到底谁走到了一起?寥寥无几罢了。
如此安慰自己,铭亮的心好受多了。他摸摸自己的心脏位置,在左边。扑通扑通的在跳,这段时间他真的很少想起陆晓,入戏越深他就越少想起陆晓。况且他也很想去试试自己能不能忘掉陆晓?二十年入骨的想念能不能随着时间消散。
黑暗里,铭亮美得像是仙子一样。飘渺而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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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肯现身了?”陆晓冰冷的声音传来,在这间黑色的宽敞房间内显得格外的yīn冷。
“我不出现,等你继续欺负我儿子?”男人同样冰冷的声音传来。
陆晓笑了下,他到死都不能够忘记,上辈子这男人亲手拿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一瞬间的恐怖和无奈,陆晓何尝不知道。
只可惜命运让他重生了,他才有这个机会去亲自解决了这人。
“花费了我不少时间和精力才将你逼出来,好久不见了。沈冰。”
沈冰皱眉:“你认识我?我记得我未曾见过你。我们这也是第一次见面。”
“你当然不曾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却和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为了我的生命为了我爱人和我分隔的这些时间,都需要你和你儿子作出偿还。”
沈冰好笑:“我从未见过你何来的你的生命?”
陆晓站起身来,裁剪的合体的名贵西服,昂贵的皮鞋,还有他那成熟儒雅的气场都让陆晓是非昨日。
他走到沈冰的身边,轻声说道:“我说的是上辈子的事情,你当然不知道了。”他顿了下继续道:“要让你死的明明白白才对。”
沈冰眼神冰冷:“你有何能耐杀得了我?”
“你大概不知道吧,你公司的内部机密全在我手里,只要我将客人的**全部放出,你觉得光是那些客户就会饶得了你?与其背负千万债无限期坐牢还不如死在我的手下。这算恩怨算是了解了,我既然爱了你儿子那么多年,我自然不会杀他。如何?”陆晓最后如何两字说的风情万种。
“你拿到我公司的机密?”沈冰诧异。
“需要我给你看么,我再和你儿子接触的那三个月中,很轻易的就拿到了,沈冰呐,你知道么?我原本以为你儿子很聪明,但是换个心境去和他接触我才发现其实他很软弱,外表再如何坚硬里面的肉都是软的。”拍拍沈冰的肩膀:“你儿子有严重的心里依存症你不知道么?做父亲的不看重我,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人都是会变的。”
沈冰眯了眼:“要什么方法能将机密还给我?”
陆晓大笑,英俊细长的眼睛和眉都那样的无人伦比:“你在说笑话么,沈大总裁。”
沈冰沉下声音:“我当然知道,所以我才不想让他和你在一起,我了解自己的儿子,但是我也了解你,我宁愿和他一个没有普通人恋爱都不愿意和你,我没看错,今日的改变矛头不是都指向了我么?!”
“聪明,只可惜曾经我是个草包。”陆晓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西服笑的温文尔雅:“我发现了,商场只有狠得下心,有谋略有战策,简单的几个月就可以快速向前发展。”
“给我解药。”
“浑身没劲的感觉如何?当然没有你在夏威夷度假来得好,整天美女相陪美酒相邀。多愉快啊。”
“我死可以,但是我儿子你不能让他死,让他活着。”沈冰说话都很费力气。
陆晓点头:“我当然不会死,但是,你儿子似乎对我很一心一意呢。要他放弃我我觉得不可能。”
“你……”
“好了,算是我最大的告别吧,你也算对你儿子挺好的了。”陆晓对着沈冰挥挥手,走出门去,留下一面yīn暗的世界。
“帮我解决掉他。”
“是。”
高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太远,陆晓站在阳光下,接受着阳光的洗礼,真正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不去烦扰上辈子的恩怨,不如犹豫这辈子的爱。
阳光照射在他英俊侧脸,白皙的脸蛋越发的耀眼,他不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只觉得这段没有铭亮的岁月是上天给他的惩罚和考验,从前他没有给铭亮一个好的开始,从今以后他会更加爱他保护他。
助理递过钥匙,陆晓开了锁上了车,黑色的兰博基尼飞驰在宽敞的道路上,有时候你以为多厉害的人,其实那都是假象,等你真正去接触到他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严酷或者是厉害只是一幅躯壳,外面严肃的人不一定是真正的厉害,但是外表软弱的人也不一定是真正的软弱。
看人,要用心和实践,而不是眼睛,眼睛是用来传递爱的。
铭亮,很想你,想的心都疼了。
别墅。
沈洛垂头坐着,陆晓沉声走近,坐在他旁边。
“我父亲死了?”沈洛的声音听不出任何的感情。似乎只是陈诉一件事情。
“你知道么,上辈子我死的时候你就是这幅样子。无所谓面无表情。”陆晓笑了下,男人带着烟草淡淡的香味,点着烟,吸了一口:“不恨我?”
沈洛抬头看着陆晓:“不恨你,我爱你我怎么会恨你。”
“别说爱,太严重。”
“你成功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另外一个人了,无论你是否在我身边你确实将我给囚禁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看着你,看你莫名的发呆然后掏出手机看铭亮的照片。看你每天回到铭亮的家,我的心又多痛,不比死好受。”沈洛哑着声音继续道:“我一直以来在你面前装冷酷不理你都是不想让你看到软弱的我,在你面前我的那些智慧都只是一堆垃圾,不能用。我想了一万种仿佛逼走铭亮,可是我才使用出一种他就走了,把你的心也带走了。”
“我向你父亲保证不会让你死,我不杀你。”陆晓吸口烟,英俊的样子在烟圈下显得非常有魅力:“但是你的公司我会把它转移到我的名下。我会给你一笔钱,你去旅游也好,去哪个地方定居也好,随你。”
“我不走。我哪里也不去。”
“这是一千万,足够你生活的了。沈洛,好聚好散。”
“其实最绝情的人是你……晓,再见。”沈洛似乎笑了下,泪水模糊了脸,在沈洛眼中的陆晓越走越远。
记忆中的那个陆晓,再也回不去了。
沈洛转过头,闭了闭眼睛,从此他再爱那个人都也只能够拥抱着回忆过日子,其实铭亮写的小说心说的结局根本就不是他和陆晓,而是他。在世界的某一处和有着陆晓的回忆长眠于地下。
五个月后。
沈洛投海自尽了。
一千万一分没动,还是打进了陆晓的账户。
临死前沈洛给陆晓一封邮件。
沈洛并不知道陆晓会不会看见,也许会,也许永远不会。
但其实陆晓是看到了。
‘晓,似曾相识燕归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安静的度过了五个月,没日没夜的折磨,每天从噩梦中醒来的滋味快将我逼疯了,看着你的公司越来越大,我欣慰了。心理依存症让我想你,想的去死。你不需要补偿我或者对我有任何愧疚,这辈子我遇到你,享受了你十几年的爱我何其幸运。
其实你不知道,我的家中,绿色就是你,一开始那片绿色只存在一点点,但是随着岁月,我发现一直到昨天,我的房间中绿色已经成了主色调。火山爆发多么恐怖。
这算是我最后的告别吧,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
因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人。’
看完这封信陆晓只是心中酸酸的,关了邮件。起身驾车赶到海边。
海还是原来的颜色,浪花一层接着一层。
“沈洛啊沈洛,你的红色还是没改变这片蓝色。曾经,你浪费了多少爱。”
陆晓坐在一块岩石块上:“沈洛啊,我找到了人生的定义,你也安息吧。让这片海洋陪伴你,恩怨都过去了,你还是享受着我十年前的爱。再见了。”
一直快到天黑,陆晓才起身离开。
人不就是这回事么,死了也就死了,所以还是好好的珍惜才对,让错的人永远错过吧,对的人好好地去把握,这才是人生大事情。
铭亮,现在的你还好么?
我是不是应该去找你了。
——
“再相见,无论如何,都不要相信错过,如果你相信了,你就输了。”
“暮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陆晓越来越喜欢这句话,铭亮就说过他很爱这句话,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其中包含着多少情怀。
一个人回过头,恍然发现,最思念的人站在不远的万千灯火下,灯火将他的身影照射的那样梦幻,他的眼睛始终看着你,其实你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回头而已。
人生度过那么多年,需要用那么多年去发现爱,去确认爱,去保护爱。都是人生的一大经历,活了那么大,陆晓只认为自己做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找到了自己的挚爱,他好,就是自己好。
他不好,自己也不好。
他笑了,你也会笑。不由自主的想要将全世界最好的东西全给他。
陪他度过人间四月天,无论是春天,夏天,秋天还是冬天。
“暮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暮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说着说着,陆晓就笑了。
如此,便可有理由继续纠缠于你。
只一句:暮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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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铭亮——铭亮——铭亮——”群众们的欢呼声响彻了北京体育馆,只要当时听过的人甚至于一辈子都忘不掉这欢呼的声音。那样的巨大,那样的源远流长,用声音和心灵去呐喊这样一个巨星天王,铭亮。
在这样庞大的粉丝数目中有迷恋铭亮影视作品个人的粉丝,还有庞大的作家读者粉丝,分为两群,总之超越了任何的明星粉丝阵容。
后台,铭亮正在睡觉,化妆师在给他打造造型。
前一段时间刚刚电影《花非花》的巡回首映会结束,每天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这个国家的首映会结束就要飞快的乘飞机赶往另一个国家的首映会,来来回回去了不少的国家,光是时差就已经快要崩溃了。
铭亮在三个月前公布了自己作家的身份,这无疑让爱他的人更多。在一系列的写真和微电影以及《花非花》电影的播出之后铭亮的身份可以算得上全球级的巨星,不光是他日益成熟带着无限潜能的妖孽容貌,也不是他矫健肌肉的身体,是他的眼神,是他的灵魂。
罗斯特看了看迷糊睡觉的铭亮拿了个衣服盖到他身上。小声提醒:“别谁死了,等下还要有演出。”
铭亮困的不行了,只得点点头。大事情小事情他分得清楚。
罗斯特也心疼他,在和铭亮两年多接触来说,他浑身有数不完的优点。似乎每一天他都可以变换一个摸样,一个眼神,而且从来不重样。
铭亮在电影中饰演的那个疯狂的人,无论是在悲伤,绝望还是在开心,兴奋的神态中都演的十分到位,仿佛在铭亮的身上真的经历过那件事情。
当事人罗斯特当然是知道铭亮的变化的。
“好了。”造型师小心翼翼的将最后的头型造型给打理好,小声对罗斯特说。
罗斯特点点头。
“亮亮,快点。起来了。”铭亮缓慢的睁开眼睛,露出清澈但是深不见底的黑眸,一秒钟之后恢复神情:“要开始了?”
“嗯。快去换衣服。”
铭亮一分钟换完衣服,旁边一群造型师开始进行最后的确认,随着音乐的想起,铭亮站到一个升降机上,慢慢的往下降。
看到铭亮出来下面的粉丝们更加的疯狂,嗓子似乎都不是自己的嗓子一样,拼命的叫喊着仿佛这样才能够抒发铭亮带给自己的震动。
毫无波澜的眼睛看着下面疯狂的人们,铭亮只觉得平静,是超越了生命的平静,这一切都是他经过克服自我而得到的。
拨了拨耳麦,铭亮淡淡的说了句:“晚上好。”
随着地下粉丝们的尖叫声,铭亮化了妆的脸凸显妖孽:“第一首歌《听说》”
随着音乐节奏的响起,铭亮淡淡的走到麦克风下,之后,清澈的嗓音响起:
在你上次转身之后,一切模糊了背影
寂静它没有继续
空洞了的心继续腐蚀,一切都无可救药
放弃它甘愿承受
我听说,你走过我们的路
看着满天繁星在闪烁
我听说,你曾有回头
呢喃告诉我
我听说,你曾哭喊叫我
泪水湿了脸庞
我听说,你空洞守候
盘踞了承诺
……
“大家应该都有看过我写的书。其实心说,一二三不许动,花非花。我要分别解释一些大家的疑问。”铭亮挑了挑麦克风的音量,唱完一首他坐在台上准备的椅子上,说着话。
阳光打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将整体环境都给带安静了。
“首先心说。那本书我是在暗恋失败后写的,其实也夹杂了不少我自己的经历的一本书,记录一个人一生的春夏秋冬,表达的是在这春夏秋冬中每一个季节关于等待,相恋,结束的含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也许是因为它确实写出了不少大家心中的东西。”
“第二本是一二三不许动。暗恋失败后重新对爱情的期望。书中的两个人,因为缘分的驱赶下走到了一起,并且美好生活的故事,很童话。却不现实。”
“第三本。花非花,剧情我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讲述的是一个疯狂的人的改变旅程。其实结尾我再说一下:changelifeitseemsspendmysomanytime.it’saspendalonglove的准确含义就是:改变,花费了我不少时间,还有不少人好长好长的一段爱。其实这个悲剧,大概就是,一个人因为缺少爱而疯狂的去寻找发掘爱,在临死前的绝望中他看到了爱。”
铭亮淡淡的讲述,似乎是将他当时写作的灵感写了出来。让底下的疯狂粉丝也安静了下来,仔细的听着。
闪光灯在不停的拍摄也影响不了铭亮带给大家的气场和感染力。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
这世间如穿梭一样迅速,集中精力,三个小时很快过去。
夏天的夜晚,总给人一种莫名的初恋冲动。
铭亮换好衣服,戴上墨镜,装上手机驾车在这个他生活了好多年的城市里面无目的穿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要么带着孩子,要么陪着恋人,剩下的不是一个人就是陪着老人的。
这环境给人说不清楚的感觉。
将车内的音响打开,那首烟花易冷悠扬而伤感的嗓音传来。
“烟花易冷,人事易分。在你再问,我是否还在等……”
浅浅的笑痕挂在脸上,似有似无的风情。
铭亮驱车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那里无论他走了多远都总还是要回去的地方,那里有他的爸爸妈妈和那人甜蜜的回忆。
灯亮着,想必是卖出去了吧。
之前他走的时候是将房子交给中介公司的,拿了一部分钱而已。
时至今日再来看看,只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