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秘书腾云录:抓手》免费阅读!

第三十三卷(14)(1/2)

作者:九峰

    第三十三卷(14)

    风雷电这才止住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建青听明白了,他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他,精神损害赔偿,这不合适吧?

    风雷电,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精神损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权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财产权而引起。矮庄村的6名村民,为什么会遇难?主要原因是区政府实施了强拆政策。如果不是他们动用了全副武装的城管、警察,他们就不会死。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你知道他们在死之前承受着怎样的r伤痛和精神创伤吗?你们都不知道,可我知道,我就是这场强拆风波的受害者之一!到这里,他停了停,强抑住悲愤之情后,继续道,那是身在流血,心在泣血啊! 我们的人民政府,向我们的人民开刀,大开杀戒,一个个如狼似虎,一个个凶神恶煞!还有,你们想过死者家属的感受吗?谁都是父母生的,谁都是父母养的?当他们的父母和孩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自己的父亲,被人摁倒在地上,往死里打的时候,他们是如何复杂的心情?他们所受的精神创伤有多大?他们是不是该得到精神安和精神损失偿赔?风雷电人如其名,到动情处,已潸然泪下。许多村民都受到了他的感染,眼睛红红地,眼泪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有人高叫,还有儿子!

    有人哭诉,还我丈夫!

    张建青震惊了,所有与他同来的人也震惊了,一个个呆苦木j!

    林章品,人死不能复生,大家就节哀顺变吧!

    你得倒轻巧,节哀顺变!如果他们是病死,不小心掉进河里淹死,或者被天上落下来的冰雹砸死,那都怨不得别人!可他们都是一个个活生生地被打死的,被你派来的人活活打死的,我可尊可敬的林大书记!风雷电恶狠狠地盯着林章品,仿佛他就是人父仇人。一个个村民,也都仇视地看着他。

    林章品怕了,他目光躲闪,不敢与他们对视!

    张建青这才想起林章品这个始作俑,他,林书记,你话呀!

    林章品今天来矮庄村并不是来陪张建青谈判,而是过来乞怜的。昨天被卢国晓带人截走矮庄村拆迁资料那一刻起,他知道自己要大祸临头了。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表示自己跟市里的态度、立场是一致的,对矮庄村发生的血案是重视的。他想找卢国晓谈,可是卢国晓不接他的电话,没奈何,只好上这里来,希望通过张建青替他做一做卢国晓的工作。现在,张建青却把他推到了前台,当挡箭牌,这让他更是如坐针毡。他,我也没有想到,事态发展到这个程度,我为此感到惭愧,我对不起矮庄村死难的兄弟,对不起所伤的群众!

    张建青,这些话都已经晚了,你,要不要精神赔偿?

    林章品咬着牙,赔!

    张建青,赔?如何赔?

    林章品,我听秘书长你的。

    张建青,听我的,简直是笑话,又不是我要你赔!怎么赔,你跟风博士去!

    林章品肠子都悔青了,千不该万不该,自己不该在这时候什么人死不能复生,大家就节哀顺变的p话!这简直是引火烧身嘛,可是p已经放出去了,收是收不回来了。他y着头p对风雷电,你怎么赔?

    风雷电,每人五十万。

    林章品呆住了,没想到风雷电会狮子大开口。每人五十万的精神损失赔偿,岂不是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加起来还要多!他,这也太高了吧?

    风雷电没好气地,物质有价,精神无价,五十万你就喊高了?就上个月,国内一个三流明星的头像被一家企业印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做宣传,你知道人家索赔多少吗?一千万!最后法院判下来,那家企业赔给明星二百四十万,还要登报向他道歉,才算了事!矮庄村六条人命,关系到j十号家属的精神损失!难道j十号人的精神损失还低不上一个三流明星的肖像权吗?

    林章品还算清醒,他,企业拿人家的头像做宣传,这里边有广告价值,两者不能混淆。

    风雷电,好一个不能混淆,我承认你得有理!那么,我们能不能来个换位思考,如果你打死的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而是那个三流明星,你准备怎么赔人家的精神损失费,五千,五万,还是五百万,五千万?

    林章品哑然,无言以对!风雷电又,你回答不上来了吧!我告诉你,这里有个观念问题,我们总以为身份高的人命就贵,p民的命就不是命!就算这个结论成立,可是精神不一样,精神的高低贵j与身份无关,一个人身无分文,但可以精神崇高,一个人腰缠万贯,却可能是道德的矮子!譬如我本人,一个穷书生,但我精神上很富足。我今天跟你们讨价要价,完全跟自己无关,我只想为死难的兄弟们讨个公道,没有任何个人目的。虽然,我在前天晚上的冲突中,被恶狗狠狠地咬了一口,但我可以不跟狗计较,不需要他赔偿。因为我这点伤,无伤大雅,承受的只是pr之苦,没有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兄弟们的账,我必须替他们算清楚,要不他们会死不瞑目,在九泉之下喊冤哪,我也会寝食不安,夜夜恶梦缠身!我承受不了这种巨大的精神损失,所以我必须站起来,站在你面前,向你要账,要你要精神损失费。我不知道,贵为父母官的你,会不会跟我有同感。

    林章品哪里有还半点招架之力,点头不迭地,有同感,有同感!

    风雷电,正是基于我对精神高贵与否的认识,以及我个人的切身会,我认为五十万的精神损失费不高,不但不高,反而低了。到这里,他回头指着身后的村民们,,因为我相信,他们所蒙受的精神损失远远在五十万之上,甚至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他们的精神都很高尚,不会提无理要求,只提出要五十万精神损失补偿费。相比起那些为了一己之s,不惜动用公权力的老爷们,我觉得我们的要求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林书记,你觉得呢?

    张建青听得入迷,仿佛自己不是来谈判的,而是来看热闹的。这个风雷电太有本事了,难怪村民们都这么拥护他。直到风雷电把目光转向林章品问话的时候,张建青才回过神来。

    林章品是不好,不是又不好。是,等于承认自己以权谋s,不是,村民的口水也会把他淹死,还有那个一直袖手旁观的张建青,没准又要落井下石。

    张建青这下倒是没有再落井下石了,接过雷电的话茬,风博士,你太能了,简直像个演家!

    风雷电,我不是演家,我是实话实。

    张建青,你实话实,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据我所知,精神损失赔偿,越州市没有这个先例,江海省也没有,就是放眼全国也闻所未闻。你的要求,至少我现在没法回答你,因为昨天的常委会,没有授权我跟大家协商精神损失赔偿这一栏。

    风雷电,政府讲的是权,我讲的法,我理解你的难处,但也请你理解我的执着。矮庄村拆迁从一开始就是违法,因为在政府通知我们拆迁之前,土地早已卖给了张达赢的大创公司,也就是,政府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了。既然不是主人,怎么又有权来g涉矮庄村的拆迁呢?从这层意义上,区政府不但违法,也违权了。至于后来的强行拆迁,野蛮拆迁,那就更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s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s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房子显然是s有财产,必须得到保护。强拆,就是挑战根本**,宪法。古话,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区里造成的后果,就应该由区里来承担。我想请林书记给我个答案,这精神损失到底是赔还是不赔,赔又是赔多少?

    风雷电一直把矛头对准自己,林章品就不能再沉默了。他,拆迁是为了公众利益,为了大家的利益。不拆,哪来旧貌换新颜?这一点,我希望你能理解。至于精神损失赔偿,我也表个态,该是区里承担的责任,我肯定不推卸,不推责。如果秘书长支持,我同意按五十万一人赔偿。

    张建青这下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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