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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魏征那点儿事儿(2)(1/2)

作者:甲乙丁君

    有一次,李世民的亲家公杨誉为非作歹,犯了事,以为自己是皇帝的亲家,没人敢管他,结果,真有不怕死的,执法部门竟然把他给拘留了,而且,好几天都没有放出来,让他在局子里接受反省教育。

    李世民听说后,非常生气,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何况我的亲家公可比狗强多了,你们竟敢拘留我的亲家公,我的颜面何在?皇家的威信何在?于是就将这个敢把他亲家公关起来的官员打了100大板,然后除名,让这个人回家种田去了,然后第一时间将亲家公放了出来。

    接了风,洗了尘,压了惊!

    这在皇权社会,根本不叫事儿,即便搁今天,也不叫事儿!

    领导捞个人,还不小事儿!

    可魏征这个时候却说话了,他说,自古以来,外戚就骄纵难治,这位官员能够秉公执法,实在是难能可贵呀,您却处理了他,看以后谁还敢管外戚的事,到时候,外戚说不定有多嚣张呢,惹出不可收拾的事来,你可到时候不要后悔呀。

    这都是你包庇纵容的结果!

    李世民听了,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很有道理,历史上外戚干政夺权的事情还少吗?自己这样做,对法律是一种亵渎,当即就接受了魏征的意见,立即改正,下令收回成命,恢复了那个敢于拘留他亲家的官员的职务,同志啊,别种地了,回来上班吧……至于亲家,只能对不起啦,手铐还得给你铐上呀。

    阿嚏!

    就这样,在魏征的纠正之下,李世民的亲家公又进局子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头终于耷拉了!

    阿嚏!

    这一年,李世民看中一个姑娘,想娶这个姑娘当屋里头的。她是隋朝老臣郑仁基的女儿,年龄十六,貌美如花(不是那个如花),堪称绝代佳人,李世民喜欢她已经很久了,都快害相思病了,于是决定纳其为妃,做自己的老婆,以解相思之苦,诏书都写好了,就等着派使者到郑家一宣旨,就可以娶回来,入男人最喜欢的房子洞房了。

    阿嚏!

    就在大家都在向李世民表示祝贺的时候,魏征也来了,但不是来祝贺的,而是来搅局的。李世民一看魏征来了,知道他肯定不是来上礼的,应该没好事儿。果然,魏征说话了,说陛下,这门亲事不能办呀!李世民就纳闷了,问,为啥呀?只听魏征答道:您要迎娶的这个姑娘,已经许配给世族大家陆爽了,双方有婚约在先,也就是说,她的身边,早已有个他,噢,他比你先到,你迟到了,老板,这个美眉你不能娶!她已经是别人的人!

    应该是别人入洞房!

    大家伙一听,开什么国际玩笑,这怎么可以,简直是岂有此理,毕竟,册封郑氏的大礼已经开始了,相当于结婚证都领了,现在停止,岂不是让皇帝太没面子了。这怎么可以,绝对绝对不可以!

    要知道,国人最讲究成人之美了,何况是成君主之美呢,因此很多大臣都反驳魏征,说郑家虽然有婚约允诺要将女儿嫁给陆爽,可并没有白纸黑字作为凭证呀,口说无凭,所以尽可以当作谣传来对待,李世民该娶还是要娶的,今天必须当新郎,必须领着美眉入洞房!

    还说这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声!是每一个中华同胞的心声!

    我靠,阿嚏!

    陆爽也听说了此事,赶紧进宫来了,当着大家的面,还有大领导的面表态说,陛下要迎娶的这个女孩,和我并无婚约关系(爽亦表言初无婚姻之议),也就是说,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一分钱的关系也没有,皇帝你喜欢,娶就是了。

    不必管我!

    大家于是长嘘口气!

    大伙儿很开心!

    领导更开心!

    按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传闻中的婚约当事人都这样表态了,和人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你魏征就赶紧撤吧,哪儿凉快哪儿歇着,顺水推舟送大老板一个人情多好,就说是臣老糊涂了,是臣记错了,你赶紧办您的美事吧,和您的小美眉入洞房吧……给皇帝、也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既成全了皇帝,也在皇帝那里储蓄了人情,这样做该多好啊!

    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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