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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军营(2/2)

作者:淡墨青衫

方,向来是会道门的天下和势力范围,从黄巾闹起,到元末明末都是白莲教,清朝白莲教与天理教在北方兴起了无数次起义,从清朝建立起就没有消停过。清末时,还有义和团闹了个沸反盈天。

    在南方,只有清帮洪门之类,只能算是黑社会,掀不起大浪。

    究其实里,南方其实一直门阀世家与士大夫的天下。从南朝的门阀到明清的士绅,千年之下,官府与宗族官绅势力共治的格局,就是到了民国时期,也并未改变。

    真正把这种共治模式打破地。还得是雄才大略的太祖。

    在明清之际,一个进士最少得苦读十年以上。除了四书五经之外几乎是不通世事。等他们考中了进士授了地方实缺上任,到了地方,首先面临方言地难关,语言不通,政务也是茫然无措。根本不知道如何治理。

    所以在上任之后,很多官员只能依靠自己的幕僚和当地的吏员,然后,就是与本地的世家豪门搞好关系,一旦需要征调钱粮和收税的时候,就只能依靠这些人来完成任务。

    地方政务考绩。收税自然是最重要地一节。然后,就是地方安静。

    所谓地方安静,便是地方上风平浪静,平安无事。一个县,大小方圆千里,十几二十万人的口,大小的事物争端如何能够完全避免?所谓安静。不过是把许多行政和法律上的事物交给了士绅和宗族势力去打理,官府则落得个相安无事即可。年底考绩,只要地方无事安静,就是上等!一个地方官员如果能够在任上修几座桥。铺一下路,就是上等好官。如果再能平断冤狱。那就是流芳千古的大清官了。

    当然,更多的时候。就是官员故意怂恿百姓打官司,只要状子进了衙门。不死也得脱层皮。很多中产之家就是因为一场小官司闹地清家破产,也并不是什么令人奇怪的事。

    在现在这个时候,地方上的宗族可以决定的事情几乎凌架在官府之上。大到修路造桥,小到婚丧嫁娶,兄弟分家,寡妇再嫁,一切事物,皆由宗族决定。而宗族的力量,也多半是掌握在地方上有威望有财力有势力的缙绅手中!

    这,就是所谓的士大夫与朝廷共治天下!

    在这样地典型的农业社会里,一切应该做的事情都被压了下去,河道无人修,农田水利无人过问,桥梁路道无人理会,驿站邮传成为负担,一切都是死气沉沉,至少在天启到崇祯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朝廷连一次黄河也没有修过!

    这么复杂又令人沮丧地现状,必须改变。

    面对曾志国的决心,张广仁当然没有什么话说。他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大帅既然如此决定,属下只能鞠躬尽瘁,以死报效。”

    曾志国笑道:“我可不要你以死相报。除了军管司要扩大之外,军情司也很重要,军功和军籍司可以先缓一缓,不过,优秀地军人籍贯管理部门和公平的军功计算,是我军战无不胜地基石所在,希望秀才你能够明白。”

    一个参军部囊括了这么多部门,肩膀上有如此沉重的责任,张广仁只觉得一股无形地压力逼迫而来,他下意识的弯了一下腰,答道:“是,请大帅放心。”

    曾志国颇有点志得意满的味道,他拍拍张广仁的肩膀,笑道:“放心吧。这天下最不必担心的就是不必发愁找不到愿吃官府饭的人。相信我,只要过一阵子大局稳下来,我们击退了那些明里和暗处的敌人之后,我们的军管司会招到大量的人才,只要稍加训练就可以使用。我有信心,在半年之后,我们治下的土地将会涣发出勃勃生机。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当半空中的月亮和启明星变的黯淡无光,东方的天空隐约露出一抹鲜红的时候,整个天雄营的营地里早就没有一个躺着的人了。

    在凌晨的时候,辅兵中的厨子火夫是最早一批起床的,他们借着水源打水烧粥,蒸馒头、包子,等到了现在这个时辰,香喷喷热气腾腾的馒头包子早就蒸的雪白松软,冒着诱人的热气和香味,被摆放在木桶里,堆的老高。早晨吃粥,肉馒头,还配一点咸菜,霉干菜,虽然南方人的主食是稻米,不过这样的一顿早餐仍然是让士气们心满意足。

    等伙食准备的时候,两千多战兵在一千多辅兵的帮助下穿好了铠甲,然后开始束甲跑步。这种早操课程已经最少进行了半年,在大米白面和红烧肉的帮助下,所有的战兵体格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目光坚毅,举止沉稳有力,身形健硕。虽然隔着重甲看不到具体地体形,不过持有兵器的双手青筋暴起。双手厚实有力……放眼大明天下,类似天雄军这样地营养和伙食标准再加上训练强度的军队,已经是绝无仅有了。

    所以战兵们穿着两层或三层的束甲,手中拿着刀牌或长枪大刀跑步的时候,说不上是行有余力。却也是很轻松的跑完了早晨五里路地负重跑的训练科目。

    等回到营地的时候,虽然深秋时天气凉爽,不过每个人都象是从澡池子里刚泡出来一样,全身都是大汗淋漓,热气蒸腾。

    等辅兵们上来排队卸甲,所有的战兵又活动了一会之后。这才回到自己的营帐前依次坐下,由各队的把总带队去打饭。

    所有地军官也一样要排队自己打饭,而士兵们在巡练后可以休息一下,由各队的主官带人打了饭回来吃。

    高博是天雄营中最老资格的一批把总了,当初在扬州时随着曾志国出击、守城、夜奔,忠贯营和曹毅的骑兵损失都并不大,当初淮扬镇其余的官兵在出逃之后折损也是不多。唯有天雄营守城守到最后,出奔逃走之时又是殿后,当真是十不存一,存留下来的已经都成了各营的中坚力量。不论是战斗意志还是经验,这一批天雄营出身地军官已经都是在众人之上。

    身为一个老把总。高博就是在天雄营中的老人里也算是出众了。这一次改制,上层的军官还没有确定。不过高博已经听到风声,他将被提为三百人队的队官。现在他所直接统带地士兵不过八十来人,这一下,可算是翻了三倍还多。

    而再往上一步,就是千人队,军职也转为游击,算是不折不扣的将军了。

    将军么,高博以前是想也不敢想,他是扬州宝应人,正经地乡下泥腿子。不是少一口饭吃就会饿死的话,也断然不出来投军当兵。

    倒是现在,当兵当地越来越有味道,当初在淮扬镇中那种茫然无措,前途未卜的迷茫已经荡然无存。放眼看去,天雄营中全是淮泗子弟,多半是乡党宗亲,大伙儿一起当兵吃粮,给大帅卖命,而大帅,也绝不会亏待大伙!

    天雄军已经是这么一个团体,这是曾志国苦心孤诣才在军中形成了这么一种亲如一家地气氛,每一个细节,都是让这些士兵感觉到自己是这一支军队中的一份子,值得他去卖命,去流汗,流血,甚至去

    现在高博挤在人群之中,因为是打饭,所以过来的基本上全是军官和老兵,高博拍拍这个的肩膀,又和别的把总开上几句玩笑,也亏他身形高大,倒是在这队列中游刃有余,并不困难。

    “哎,大个子,把饭传一份来,我有急事。”

    高博好不容易挤到前面,五六个属下把属于这个把总队的粥和馒头威菜领了,正准备走人,后头却是有人把高博的肩膀猛然一拍,力道之大,差点把高博拍了个大马趴。

    高博大怒,转过头去,怒道:“兄弟,打饭不能插队,不知道军纪?”

    待他看清人时,却是一呆,道:“是大帅,属下该

    曾志国手中拿着一个青瓷大碗,往着高博手中一搪,笑道:“是高博?你小子也当上把总了。快些,老子要违纪一次,一会吃完了还有要事。”

    不知道为什么,高博差点掉下泪来。他急忙把曾志国的碗接了过来,由着伙头打了一份粥,这里的伙夫是新来的,倒是头一回看到大帅亲自来打粥,在用勺子舀粥的时候双手一直颤抖,被他洒了不少。

    “这位兄弟,昨天把右手用的太辛苦了?”曾志国接过碗来,开了句玩笑,然后急急喝了一口,赞道:“不错,很好味道。”

    他一边小心翼翼的捧着粥碗,往人群外挤去,一边嘀咕道:“这东西,明显没有饭盒好,不过专门为我打造一个,也太奢侈了。”

    在高博和伙夫发呆的时候,曾志国又回头道:“高大个,一会找你的游击去报道,本帅要抽调一批人来公干,吃了饭就过来,快些!”

    “是,大帅!”高博热情洋溢的答应了一声,然后拎着粥桶便急急的返回自己的宿营地段,在他身边,不少战兵用艳羡的眼光看着他,能被大帅亲自点兵,这个傻大个把总,运气是当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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