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为自己而活,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人生不会有任何光彩。
有人说道德,道德是随时代和社会而变的,是根据时代量身定做的,只要可以,道德无视;有人谈责任,责任不是行为,是意识行为,是从他人身上意识到相应的付出,才会担起相应的责任。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永远。
关于本书的结局,最初的设定是小雨死,程东和夭夭过了一生,而且夭夭始终不知道真相,她是最幸福的一个。这也是最现实、最适合本书的结局。但写到五十几章的时候,我不忍心让小雨死,于是重新设定了结局,就是你们看到的三人世界。
有朋友说在其他网站看到了两万多字的大结局,那是应首发网的读者喜好而作的,不是我的本意,在红袖上传的,是根据我的本意修改过的版本。
最后说说那些污言秽语的书友。
坦白地说,我很不理解,如果你欣赏一部作品,就应该支持、鼓励,有意见,也可以耐心指出,以便写手改正,毕竟我是业余的,和专业作家没法比。可你边骂边看我就不懂了,不喜欢不看不就得了,又没人逼你看?
你说那些污言秽语对作品有什么帮助,只会打击写手的积极性。不客气地说,骂人根本是本书刺痛到了你人性最卑鄙猥琐的一面,你在发泄情绪,不仅是对本书的情绪,更是自己生活中遭受的不平,因为你无处发泄,只能在虚无的网络上发泄。
做人,懦弱不好。所谓伪善,也是一种嫉妒,就是心里明明非常想一件事,却偏偏要争先恐后地抢在其他人之前出来鄙视。如同阿q,尼姑的脑袋和尚摸得,我凭什么摸不得?于是丢他妈来泄愤。
别不承认,你就是这样。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就是当婊子立牌坊的文明,现在社会也是一个当婊子立牌坊的社会,你当不了婊子,又立不了牌坊,你就只好做一个庸庸碌碌的傻逼,象千千万万个傻逼一样。别生气,这话不是骂人,我也是这些傻逼之一。不过我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我会努力改善。但你不行,你也只能继续在生活中猥琐卑怯,在网上放两句无谓的骂言。
更不要跟我说什么人人平等,如果你承认这个社会人人平等,你连傻逼都算不上。
…………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每个写手都离不开读者的支持,全本后写下这些话,是为了表达对大家的感激之情。作为一个写手,我能报答你们的唯一方式,就是不断奉献出更好的作品。
读者的鼓励和批评,是对我无上的支持,我忘不了这段日子,一生也不能。作为我第一本书的读者,你们永远都是我的朋友,即使是在网络上,即使是我们不能谋面,即使是我们不知道彼此的名字,但在我心中,永远有你们的位置。
谢谢,谢谢大家,有酒鞠躬!
2007…3…10
红袖书友河川长篇评论
凭心而讨,我是非常欣赏作者的细腻笔触的,虽然作为男主人公,也把故事本身tmd想得太美了一点!可以同时坐拥如此多的漂亮女人!
可以说,在这个读书频道里,我所阅过的文章,唯有此公的文章使我能有强烈的愿望继续关注,笔者的文字功底是想当深厚的,故事的整个构思,前后铺垫,上下衔接,都丝丝入扣,不显突兀!
毫无疑问,本人是力挺程东的,可以说此公集男人大部分优点于一身:睿智、成熟、潇洒、善良、事业有成、个性张扬!是这个时代70版男人的中坚力量,精英代表!
不得不提的是,不管是对于亲情、爱情、友情、家庭或是责任,对程东过多的苛责都是自私的,程东的肩上承载了太多的貌似合情合理的责任,实则除了亲情和家庭,在必要的时候,需要牺牲一些自我的东西去包容和顺从之外,其它的东西都可以用市场的眼光去度量,并加以适量的道德准则和法律制度去规范。而无须太多的苛责,正如程东内心时时在挣扎,在几个女人当中,明知有些事,不可为或不愿为,但为了别人的感受,怕伤害别人,却又不得不为,这本身就是男人的一种胸怀了,我们又怎么忍心过多的苛责他呢?有时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左右客观物事的。相反,是个刚刚的男人都应该有点博爱的胸怀,才能踩塌地,扛起天!
事实上,程东并不是个花心滥情之人,一个真正花心滥情的人怎么可能得到那么多精品女人的真爱呢,相反,正是因为程东的这种担当和男人味才能博得更多女人的青睐,当然也包括获得朋友和事业合作伙伴的认同。在整个过程当中,程东并没有主动或刻意去猎取某位女角,只是在偶然或必然之中遇到了几个女人,并顺其自然的进入了状态,这并非做作,任何男人或女人都可能会遇到类似情况,而程东为何屡被猎取呢,这正是程东的魅力所在!
接下来,得说说几个女人。
首先,要说李小如,她注定得不到程东的心,这是必然的,而且这份希望是毁在她自己手里的,这在当初在学校对懵懂的程东幼小的心灵进行毁灭性打击的时候就注定了,关于她后来的变化,是因为她从别处看到了程东的价值所在,换言之如果没有其它女人的陪衬,李小如永远也不会再对程东另眼相看,发展完美的爱情,实际上深层原因是,她发现程东这个人永远不可能真正为她所有了,所谓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对她的安排,可以说作者的想法是比较真实的,关于初恋的一种美好情结罢了,和这个角色最好是彼此都未有非份之想,做做朋友倒会是比较可以信赖的真朋友,真正的红颜!
其次要说夭夭,可以说看了之前一些同仁的相关评论,对她有褒有贬,而且从作者的意愿来看,似乎也更认同对她的褒扬,但本人一直对夭夭没有太多好感,虽然对她的自始至终的全心全意的表现有点吃惊,但不难看出作者对这个角色塑造的本意正如作者自述,里面掺进去了多种情感因素,就容不得她有半点瑕疵,实际上从现实的基本逻辑来看,夭夭似乎纯情得过于完美了一些,反而感觉缺少了一点真实感,最后能得到如此结果,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一种安排了,。不过,我始终执意的认为,当初夭夭在猎取程东的时候是有意无意的动了一点点歪脑筋的,起初也是有一点点自私的。之所以把她的身世一定要写得凄惨一点,也许是为了平衡吾类读者的义愤之情!
其三,就是小雨了,正如某位同仁的评论所言,此女简直就是天生尤物,人见人爱,事实上,小雨无论是于事业、于爱情、于理解、于责任,都是对程东有莫大影响的,不说别的,单提一点,就现代人越来越重视的“性福”一说,有小雨就足以让人虚脱了,而且她的爱是那么真、那么宽容、那么有激情,试想,与她在一起,岂有不眩晕之理!程东能放弃眼前的一切为小雨静心的守候两年,足见其用情之深!我敢作个假设,那些指责小雨的人,十有八九是女人,其中不少还是怨妇,所谓批判,不过是一种又爱又恨,又嫉妒又羡慕的复杂感情罢了!
其四,谢竹缨,此女肯定是值得同情的,因为她的执著,因为她的义气,是少有的女中精品与这样的女人,根本让你无法拒绝和她做朋友。本意上,我是想揣程东一脚的,为什么几年都守住了,而要在最后放飞她的时候把她“做”了呢?但是,作为红颜知已,作为情人兄弟,面对她的全心全意,彻彻底底的要“体验一次”被性福和幸福包裹的感觉,你又忍心拒绝么?正应了那句“爱她就给她想要的!”来一次心灵与肉体的最高境界的交融,永不言悔!
最后,就是千慧了,对于这个在事业上很成功的女人来讲,对她倒是有许多敬仰的,或许作为程东的原配妻子来讲,在家庭观念很强的国人观念中,是可以为她增加很多的同情分的。但就事论事,客观的讲,在经营爱情和家庭上,她并不见得是个成功的女人,千慧是很精明的,要不然也不能在事业上和公婆处赢得赞美,这一方面是她本身的睿智和善良,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她在有意无意间有意营造了一种假象,而她自己也置身于这种假象当中而不去反思原因。其实,她选择出国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这种问题的存大了,但不去寻求解决的办法,而是自以为是的逃避,很大程度上,她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之所以选择出国,原本就是个“两手准备”的损招:如果与程东的生活还是像以前一样波澜不惊,那结局是离婚;而问题是,这个她并不怎么看好的男人,这个无足轻重的男人,这个以前生活中可有可无的男人,却在她无心经营的时候大放异彩,成了很抢手的香馍馍,“他是属于我的东西,怎么可以由别人任意支配呢?”这个时候,她才花了一点点心思去审视这个之前与她在一张床上睡了3年的男人,他为什么会如些深得女人欢心,她要重新估量这个男人的价值!同时也尝试着作些改变。但是显然已经迟了,生命中,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如果,出国之前,千慧能安下心来好好享受一下眼前的这个男人,并且生个一男半女的,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她不仅会是一个事业成功的女性,她也会是一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可问题是,在可以这样做的时候,她放弃了!祸根就是她的过于精明!难道不是么?现在虽然有了纯正程氏血统的女儿,却还不好拿出来见光,非要藏到法国去。而即将,程东又将作出一系列的选择,再和夭夭和小雨,生个一男半女,若干年后,当千慧的孩子知道叫爸的时候,这些不还得面对么,你能不说,凡些种种孽缘,不都与千慧的精明与算计都着莫大的关系么?
事实上,千慧的情感历程的变化,与李小如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李小如单身,可以随心所欲,想爱谁爱谁,千慧却是明正言顺的妻子,更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哦,不是“先得”月,是“已得月”了,而为什么却“肥水流了外人田”呢?两个字:自私!如果没有夭夭、小雨和谢竹缨的出现,我敢保证,千慧绝对不会觉悟得那么快,想得那么明白,90%不会回头,程东在她心中永远是个无足轻重的男人,程东永远也别想“变废为宝”。所以说,现在这个结局是注定的,只可惜,到时又会多了两个女人:夭夭和小雨,也可能会经历一场和千慧一样的痛,那不是天意弄人么?
最后,表达一点个人观点,我很喜欢小雨,不是因为她的巨额财富而是因为她凡事的投入和爱的博大宽容和那些小小的智慧,这是女人身上最美的东西!开句玩笑话,如果我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人结婚的话,首选绝对是小雨,其次是谢竹缨,非此二女莫属,因为可以“爱”得彻底,“做”得投入,胸怀坦荡,你侬我侬,“琴瑟合鸣,夫唱妇随”,难道还愁奏不出性福和幸福的合谐音么!
飞翔的狐狸书友的评论
呵呵~,都市题材的小说本人看的极少,原因很简单,俗世中的事本来就已经那么俗了,何必又要在小说中继续的俗上一把,好让自己本来以为不太俗的人品上面刻画出一个大大的正楷字“俗”呢?
看了小说名就更感觉到俗了,什么叫妻不如妾啊,这不是典型的勾人说法么,想出这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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