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快,醉鬼不知使了一个什么手法,双手一揽一搅,那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竟然“轰”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而这时,我的前肢也刚刚扑到他的身上。
这一连串的变化说起来复杂,实则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的。我扑在男人身上,用嘴撕咬着他的袖子,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当时咬的是男人的上衣袖子,想要用吓人的气势震住他。因为按照我们狗儿的本性,除非发疯了,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对人类的身体发起攻击的。如果我这时利用先机制住男人的要害,例如喉咙、面门,那后来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了,“醉鬼”可以借机上来制住这个歹人。
但后悔已经是事后的了。
我撕咬着袖子,“嘶啦”一声,半个袖子被我扯下来了,我也顺势往后退了两步。这时,“醉鬼”好像还在掏什么东西,刚要掏出又没完全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