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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隐居修炼神照经(1/2)

作者:被窝里的大侠

    虽然逃了出来,但是武汉是不能呆下去了。骗的人一时,却不能沾沾自喜以为能骗得人一世,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说不定哪天忽然有个人想明白了,那他的死期可就不远了。

    “路兄弟,现在江湖人人与凌大人为敌,以后上门要人抢人的只会有多无少。武汉这种是非之地,我们恐怕是呆不下去了。”

    两人逃出凌府后,一路只捡偏僻路走,逃到城外,所幸一个江湖人也没遇到,这才又捡了一处安全的地方歇息。

    丁典说的没错,别说是武汉呆不下去,怕是整个江湖都呆不下去了,估计以后都得隐姓埋名了。

    路过有两个想法,其中一个就是去江陵,那里有宝藏。既然大家都是为宝藏,他把宝藏先挖了,发个大财,隐姓埋名逍遥快活。至于那什么连城诀,再透露都无所谓了。早日真相大白,江湖早点希望落空,早点心灰意冷恢复平静。但这太过凶险,尤其是他还没什么本事,空守着宝藏,万一被人觊觎,那恐怕是会连命也丢了的。

    另一个就是去湘西找狄云。他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练武功,但这江湖血雨腥风,真是见不得人过安稳日子的。如果跟着狄云,那一定是能处处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至于这个如果要问问什么,原因只有一个,因为狄云是主角,有主角光环。

    金庸笔下的主角都有光环,狄云的估计是其中最隐晦的一个了,隐晦到大家都只记得了他的可怜和倒霉,压根不知道他还有个明晃晃的光环照在头上。不少人都说金庸在这本里善恶不分,让血刀老祖遇到“落花流水”居然能让天时地利盲目地站到血刀老祖那边,以至于邪战胜了正,把“落花流水”打得落花流水。殊不知,那所谓的天时地利,说穿了其实就是一条:狄云的主角光环。也不想想看,血刀老祖能输吗?当然不能,因为他若输了,狄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他不是血刀老祖,而是狄云的保镖,所以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他福至心灵,智力武功都发挥到了极致。君不见,当敌人只剩下一个狄云能对付的花铁干了时,血刀老祖那所谓的天时地利可不就立刻过河拆桥了,被狄云闭着眼睛都误打误撞杀了?

    这就叫主角光环。只要跟他在一起,身边的人也能运气好起来。不像段誉的那种光环,好运都被他吸走了,谁跟着他谁倒霉。

    所以这种时候,当然是去找狄云当福星最安全。可惜这也是安全险中求,狄云身边是安全,但是建立在危险的情况下。化险为夷,那是先遇到了险。

    路过本来的计划里,是要去找狄云。但真正到了这时候,他又拿不定主意了。说起来他不是个喜欢冒险、尤其是拿性命冒险的人。知胜而后战,那是勇敢。先战而后求胜,勇气虽可嘉,却是蛮干,风险太大。狄云身边的“靠谱”,靠的是运气。他不想靠运气,这东西太虚无了。

    “我在关外过过几年,那里虽条件艰苦点,却是民风淳朴。路兄弟,不如我们……”丁典提出建议,但是说到此处,却是说不下去了。想起凌霜华的倩影,他就是走也下不了决心走。

    路过想了想,觉得关外也不错,就是远了点,累了点,长途辛苦了点,生活艰难了点。称称自己的斤两,躲起来夹着尾巴做人也不错。等他武功练成了,再重出江湖。

    正要表示同意时,丁典忽然跳了起来,道:“路兄弟,我们哪里也不去,就留在武汉!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哪一天有人发现我们已经逃出了凌府,必然也不会想到我们还敢留在武汉。”

    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万一被发现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安全的地方才安全,这才应该是至理名言。

    路过叹了一口气,既然丁典舍不得凌霜华,武汉……那就武汉吧。

    第二天,两人打扮成生意人的模样,又混进城里去了。丁典是有些钱财的,两人在市井最热闹又混乱的地方租了个小铺面,前面卖花,后面住人。花店请了个寻常村姑来照看着,就连名字都是最最村姑的春花。

    春花长相也是极普通的村姑,只是浓眉大眼手脚俐落,虽然不懂什么莳花之术,却十分好学上进,把花店照顾得井井有条。

    丁典开花店目的不是挣钱,有没有人买也无所谓。前头有了春花照看,因此路过与丁典两人每天没事,就是在后院里种种花,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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