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
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了阳城一个多年的老小区门前。
明兴从车上走下来,略有些感触的打量着面前的一切。
名苑小区。
明兴童年时期的全部记忆,都来自于这里。
成长,上学,和同小区的其他小孩追逐打闹,那段回忆,饶是不属于他,却也让他难免动容。
“回去看看。”
将头顶的鸭舌帽压了压,明兴戴好墨镜,按照记忆向家的位置走去。
唱歌,跳舞,表演。
明兴的前身从小就对这方面的的活动情有独钟,小时候学校社区组织活动,晚会,他都要冲在第一个,想要登上舞台。
所以从那时候起,明兴就是个小红人。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邻里之间,提起明家的那个小子,都有所耳闻。
后来,十四岁,明兴上了初中,虽然对于这个世界还没有足够的了解,但他已经先一步找到了自己喜欢并且热爱的东西。
他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这方面,学唱歌,学跳舞,把爱听的歌歌词都抄在本子上记下来,一遍遍的背。
一天之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泡在学校的音乐教室,又或者是与音乐为伴。
也因此,他的学业彻底落下了。
从班级前列,到中等,再到垫底。
为了每天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学歌练舞,他不写作业,糊弄老师,考试应付事,撒谎,成绩直线下滑。
直到有一天,
东窗事发。
他自己模仿父母笔迹在试卷上签字的事情被老师知道了,毫不犹豫的将他的家长请到学校。
这时候,一直被蒙在鼓里的父母,才知道了明兴在学校每天都做些什么。
他们还以为,明兴每天都在认真学习呢。
那一天,明兴的歌词本被撕烂,曲谱被烧掉,尤其是他那把视若珍宝,央求了几个月才买的吉他,被直接砸烂了。
对于明兴的前身来说,那一天是他迄今为止,最为黑暗的一天。
哪怕后来成为了艺人,得不到机会,被公司雪藏孤立,他也没有同那一天一般感觉到绝望与黑暗。
好在,绝处总会逢生,有黑暗的同时也有光明。
和家人大吵一架的明兴选择了离家出走,因为找不到住处,他便跑到了阳城的一个广场,想着晚上若是没地方去,不如在躺椅上将就一晚。
随后,他在广场上遇到了一个弹吉他卖唱的歌手,一时兴起跟着表演了一番。
结果,正好被天神传媒的星探看到,并且挑中了他。
但是他是未成年人,虽然公司不会和他签订劳务合同,但是他想要离开阳城,加入天神传媒,依然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
对于那个时候的明兴来说,这是一个人生的岔路口。
应该认真的思考清楚猜对。
但是只有十四岁的他,哪会去管那么多,甚至是权衡利弊呢?
他想去。
他只想要离开家,离开不认可自己的父母,离开讨厌的学校。
于是,他做了一件极为大胆的事情。
从家中偷来户口本,雇了两个成年人装成自己的父母,签字同意,给家里人留了一封离家出走的信,让他们不要在找自己。
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去往南山市的火车,开始了他的艺人生涯。
14岁到21岁。
七年的时间,明兴只有遇到,比如需要办理身份证等等这些无法逃避的事情,才会匆忙回去一趟,不过夜,不吃饭,就像是个过客一般。
温习着这段不属于自己的回忆,明兴走到了自家的楼下。
如果不是白悦提起,他还真的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想想自己上一辈子,也是一样不顾家人的反对一个人走上了职业选手的道路,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