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乞丐皇帝》免费阅读!

第533章 湖北试验田(2/2)

作者:梦里捉鬼

男人可以经商,女子负责教授当地孩童学习汉语,相信这些顽固分子,经过了这么久的软禁,应该不会再拒绝。

    户籍制度很简单,所有人都是公民,废除一切卖身契,名义上丫鬟家丁和地主都是雇佣关系。

    至于开不开工钱,开多少,会不会被主家打骂,调戏,这些暂时是管不了的,现在也只能做到保证那些下人的生命安全,和来去自由。

    还有就是十四岁以下的男女孩童必须都交出来,送到学堂去读书,只要读了书,毕业后他相信没人愿意再给别人当下人了。

    然后就是土地政策,所有的土地共分为两种五等,一种是公田归国家所有,一种是私田归百姓所有。

    公田虽然分给百姓耕种,但百姓无权私自买卖,不过却拥有管理权,死后才能收回。

    私田自己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种,或租给别人种,收几成租子,都不会有人管,但一户人家最多只能拥有百亩私田,而且还不分等级,多出来的田必须卖给朝廷,变成公田。

    朝廷按照土地的等级,每亩给出十两到五十两不等的价格,分十年付清。

    为了防止那些地主乱开户,占据私田,所以在户籍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成婚的男丁才可以单独开户,所有的户主都必须是男人,丈夫死了儿子继承户主,没有儿子的就找个人再嫁,或者户籍转回娘家,当然有官身的女子除外。

    今后百姓租种公田,必须以户为单位,按照每户的成年男女分配田地,七出方面也做出了调整,除了不孝和不贞,其他五出废除。

    也就是说今后想要休妻,除非妻子背叛丈夫,或者对公婆不孝,不然是不能休掉的,没有任何理由。

    妾室就没有这种待遇了,随便休,而且若是没有子女,还无权继承家产,当然妾室也可以选择离开另家。

    公田和私田的税收差不多,公田每户超过十亩的,多出的按等级不同每年交纳一成所得,十亩以下则不需要交税。

    私田每户十亩以下无需交税,十亩以上,多出的,按不同等级每年交纳一成所得。

    所有的土地全部分成五等,每年收成一刀切,固定死,最差的一两银子,最好的五两银子,方便计算每年要交多少银子。

    其实这样的土地政策,就是鼓励大家在规定之下,尽量的分户,而那些土地贫瘠的地区,大多数都不需要交税。

    不是秦宇不想将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有,而是一来这样太激进了,恐怕地主会拼命,如今天下安定没必要再大开杀戒。

    二来是那些有功的士兵,土地也是要赏赐的,若是赏赐的土地直接算做公田,那和那些百姓有何区别?

    所以每户最多拥有百亩私田,正好可以赏赐给那些有功士兵,也可以避免土地兼并严重,百亩土地完全可以自己耕种。

    若非现在的商业税还无法承担巨大的开销,田税秦宇是想彻底免除的。

    事实证明,土地的产出,只要不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不收税比收税更好,朝廷的收入只会多不会少,完全可以在商业方面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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