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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女魔头第10部分阅读(2/2)

作者:作者不祥

跳,多么亲切的比喻,小时候写作文时,用不来华丽的形容词,就喜欢用这样的比喻。比如期末考试后拿到成绩通知单等待老师表扬前的一瞬间,比如面容清秀学习成绩同样优异的小男生怯怯地跟在自己的身后,说要跟自己交朋友后的一整个夜晚……她的心里都像是小鹿那么的乱跳。

    不过,何尝是她的心里装着一头小鹿,其实连她本人在当年都像是一头小鹿,身形矫健,姿态优美,就这样莽莽撞撞地撞进了周浩民的视线。不过周浩民后来没有说她是在乱跳,倒是说她走起路来很结结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她于是有点羞了,说他是在臊她,意思也就是说她,身子很沉,每走一步都能把地砸出一个坑来。

    周浩民又问她,“有没有酒店管理方面的经验?”

    她就说,“在大学里进修过,不过那个时候纯粹抱着好玩的心态。”

    周浩民点点头说,“那你就来这边吧,做领班,我给你一个月1500块钱。你想想,要是没有钱,你怎么生活下去?活不下去,还谈什么理想?!”

    她有些心动了。在当时,1500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是对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她说,“谢谢你,周哥。”

    不过,自从她到酒店里工作之后,就再也没有见着周浩民了。这让她有点失落,但又一想,周浩民是酒店里的董事长,有很多工作在等着他去做,不可能有事没事就在自己的面前晃悠。反正自己既然来了,就好好做便是了,不要对不起他的一片好心。

    三个月后,当她在酒店的大堂接待客人时,一位服务生匆匆忙忙地跑过来,附在她的耳朵上说,“董事长来了,在某个包房里,指名道姓地要见你。”

    她开始有些心慌,站在原地呆了一会,然后理了理自己耳边的头发,稳定了一下情绪,踏进了包房的门。

    周浩民正在就餐,慢条斯理地将夹着一片芥兰,眼皮也不抬地说,“坐吧!”

    她依旧保持姿势站在那里,“谢谢董事长,我站着好了。您来这边也是客人,我们不能在客人面前坐着的。”

    “嗯,好,”周浩民不知道是赞许,还是随口应了一句,但依旧没有理她。

    这让她更加有些不安,不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好,让他微服私访给发现到了。

    正在左思右想的时候,周浩民已经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示意身边的服务生,将这些盘子撤走,然后顺手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这才又开了口,“你这段时间做得还不错么。”

    “什么?”她觉得自己像是听错了。

    “你过来后,酒店的形象的确改变得很大。有些卫生死角干净了,桌布也经常换了,看看,”周浩民又指了指桌上的插花说,“连插花都有了。不错,的确不错。”

    她红着脸,却是幸福的,“谢谢董事长的夸奖。”

    “这样吧,我打算让你做这个酒店的经理。你看如何?!”

    她又慌了,“不行,不行,”她怕自己没那个能力,辜负了周浩民的信任。

    周浩民却不容置疑地说,“我决心已下,你就不要推辞了。”

    她真觉得自己有些被赶鸭子上架,很想甩手不干。这个时候,酒店里其他人也对她产生了情感上的变化,对她开始爱理不理。

    她很清楚,他们在嫉妒,在怀疑自己的能力,甚至,他们也在猜疑,自己到底是怎么当上这个经理的。

    这个世界,男人赢得点功绩,总是天经地义,而女人一有点成功,总会被别人误解是着别的什么手段。

    难道女人除了征服男人才能征服世界么?

    女人不用征服男人,也能征服世界的。

    她永远记得这么一天,一个衣着华丽,披着一件皮草的女人,跨进了这个酒店的门。女人踩着高跟鞋,扭着自己的屁股,把酒店当成了自己的t型台,来来回回地走。一边走,还一边挑着酒店的毛病。

    就连周浩民赞赏过的,也成了伊攻击的对象。

    女人指着桌上的插花说,“这是哪个出的馊主意?桌上就是搁菜的地方,放什么假花?俗!”

    好几个服务生就跟在伊的屁股后面,听伊在那边叽叽歪歪,一边忙着献殷勤,一边还忙着附和,就像伊的话,说到他们的心坎上去了。

    她抽空拽住了一位服务生,想问问他,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可是服务生却支支吾吾地,就是不肯告诉她。被问急了,居然说,自己也不知道。

    没想到到最后,女人就被带到了她的面前。看得出,是女人主动找的她。伊的眼睛很好看,丹凤眼,只是被画得很厉害,而那两道眉毛,更是被修得若隐若现,像淡淡的铅笔印子。女人把自己的眼角一挑,“你就是宋芒?!”

    她依旧得摆出礼貌的样子,“是,我就是。”

    女人没有言语,只是用眼光,前前后后打量了好几遍,扫得她很不自在。她想问,“您有什么事,需要我帮您吗?”女人已经用鼻子发了重重的一声“哼”,就甩手走了——再也没有留下任何一句话。

    后来她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周浩民的女朋友。

    知道这个消息时,她伤心了好一场。她没想到,连周浩民的女朋友都开始在怀疑自己了。这样下去,她干起来还有什么劲?!于是她主动去找了周浩民,死活要周浩民收回他的成命。那一次,在她眼里一直很温和的周浩民发火了,几乎是冲着她在吼,“什么?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

    她像一只被吓坏了的猫,蜷着身子窝在沙发的一角,胆颤心惊地看着周浩民在训导自己,“你以为让你做经理,我就很容易?我也是在董事会上给大家撂下狠话的,说要培养你就一定培养你。要是启用你导致酒店效益下滑,前三个月就从我的工资奖金里扣除填补亏欠。我就不信你三个月后,还不能走上正轨。你说,你现在跟我提辞职,你对得起谁?不要说对不起我,你最对不起的是你自己。”

    她没有多说废话,“行,我干。”

    此后,周浩民还召开了一次酒店全体员工大会,在会议上,周浩民对她进行力挺,说在座的没有一个人,可以不听她的话,包括他自己。

    接下来的第一个星期,她开了5个员工。接下来的第二个星期,她开了7个员工。接下来的第三个星期,她就不开一个人了。

    因为没有人再敢对她有什么不满的行为了。

    第六章 情se很近,爱情很远(3)

    最让她自豪的是,觉得能成为自己做酒店经理的“巅峰之作”的,是她“镇住”了当地的一个大流氓。

    这个大流氓名头很大,手下有一帮喽啰,每天都成双结对的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拉风得很。旁人见了,唯恐避让不及。

    老实说,她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碰到流氓,学校里相对安宁和平静。只有一次,那是个晚上,她从自习室回宿舍,路过一比较偏僻的角落,就看见一男生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让她感到奇怪,更让她奇怪的是,这个男生还一脸的傻笑,当时她就想,这家伙脑子大概有问题,撞墙了,或者是发高烧给烧坏了。

    可接下来这个男生的举动,就不是让她吃惊的份儿,而是让她大惊失色。只见这个男生冲着她就拉开了自己两腿之间的裤链,然后动作敏捷地掏出了……

    吓得她一声惨叫,拼劲全力,飞奔而去,直到进了宿舍,还心里跟小鹿般地乱跳。怪就怪这个男生一次得逞,没有见好就收,结果就在他又一次故伎重演的时候,被人“赃”俱获。后来查证属实,这个男生是经济学院的学生。

    不知道他在实施这项行动时,有没有进行事前评估以及成本核算,得失如此不成正比,他那些经济理论,看来都是白学了。不过,这种流氓也顶多只是一条色狼,而且还是那种没胆成不了大器的,比不上这个大流氓。

    大流氓一来酒店,就很排场,不仅占了酒店里最豪华的一个包房,还给自己的兄弟每人要了一个妞,而且点名叫这个酒店的经理过来陪酒。大流氓说,“听说你们的经理很漂亮,据说还不一般,爷们我今天高兴,就赏酒一杯。来呀——”

    说完,大流氓让手下给斟上了满满的一杯白酒,足足有好几两。这个时候,她已经被自己的手下给找了过来,面对了大流氓的挑衅,居然面不红,心不跳,不卑不堪,“对不起了哥们,如果您实在需要有人陪,我可以给您找人。”

    大流氓依旧很霸道,“怎么着,不给面子是吧?!”

    她说,“不是我不给面子,其实我会喝酒,但哥们您知道,如果这个口子一开,以后每个人过来都找我陪酒的话,我会被喝死的。我是个女人,您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等会结账,我给您最大优惠……”

    大流氓果真是高抬贵手,可是他却不是放过她,而是老羞成怒地抓起酒瓶,“嘭……”的一声就砸到了面前的液晶电视上。液晶电视倒没怎么损坏,酒瓶掉到地上,却铺了一地的玻璃渣。

    她看了一眼地面,又瞅了瞅身边显得很不安的服务生,然后抓起了一只烟灰缸,推到了大流氓的面前,“哥们,您要是想砸的话,就继续砸。只要您能出这一口恶气,就是把这台电视给砸坏了,都没有关系。”

    大流氓倒有点措手不及,气吁吁地盯着她,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进行什么动作。

    她甜美的一笑,转过头吩咐服务生,“去,给我倒杯啤酒来。”然后端起服务生给倒好的啤酒,就要和大流氓碰杯,“哥们,恕我不能破例,但我还是要敬哥们您一杯,希望哥们以后能常来,这边包您满意。以后我就是您的小妹……”

    大流氓由怒转喜,拍着自己身边的喽啰说,“不一般就是不一般,好,你这个小妹我认了,”说完把大掌一挥,像是要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以后你们谁也不许欺负我的小妹,欺负她,就是跟我过不去。”

    如今再回过头想想,她觉得,自己当时的勇气绝对可嘉。如果现在再遇到这样的局面,会不会还能这样处理?!她也有些把握不了。不过,面对困境,只会束手无措,只会逃避,那永远不是她的风格。她只恨自己不是男人,但这样也好,不是男人,就意味着她,可以做得比男人还强硬。

    酒店的业务,在周浩民的支持下,以及大流氓“兄弟”的照应下,刚走下坡路还没到两个月,营业额就急速地上升。根本就没有用上三个月。这让周浩民很是欣喜,在他那间布置豪华的办公室里,他打开了一瓶轩尼诗vp,先给宋芒斟上,然后又亲自给端到宋芒的手上。这样的盛情,让她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摆着手说,“我能不能不喝酒?!”

    周浩民笑了,“这一杯,是庆功酒,你无论如何得喝下去。”

    “那好吧,我听您的。”

    “喝完这杯酒,我还要奖赏你。”

    周浩民拉开了自己办公桌的抽屉,拿出了一个大红包,塞到了她的手上。她的心,便随着这红包一沉。因为这红包掂在手上沉沉的,看样儿“份量”不轻。还没等她对此表示感谢时,周浩民又掏出了一样东西。

    “刚才那个红包,是我代表酒店,奖给你的,”周浩民说,“这个,是我代表本人,送给你的。”

    原来是只价值不菲的玉手镯。

    她有些慌了,轻轻推着递过来的手镯,“不行,不行,我无功不受禄。”

    周浩民含着笑盯着她,“你怎么无功啦?你功劳大得很。”

    她有些惭愧,“如果我有功,也是对酒店有那么点功劳。对你本人,我除了尽添一些麻烦之外,可是没有半份功劳的。”

    周浩民哈哈笑起来,“你给我争了好大一个面子,这不是功劳是什么?!”

    说完,周浩民拉过她的手,很温柔地将手镯给她套上,然后像欣赏一幅艺术品那样,啧啧称赞,“骏马得配宝鞍,美女的手也得有好东西搭配。不然,你的手一伸出来,光溜溜的,我看着都难受。”

    她也赶紧扫了一眼,心里不禁一动,以前自己没戴过首饰,没意识到首饰对于女人的重要性,现在却发现,有了首饰的女人,连精气神都跟以前不一样。

    周浩民说着说着就有些叹息,“可惜你上班的时候不能戴着它。”

    她的内心还是在波动。

    周浩民这时却有些使坏,捏着她的手,没有放开,却轻轻地一拉,一下子就将她整个人,拥到了自己的怀里。

    她似乎都没法挣扎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骨头竟然如此松软,她想挣扎都挣扎不起来。她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梦魇,在梦中,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给迷住了,于是拼命地想抬手、踢腿,甚至想高声呼喊,可是,到头来偏偏就一个都没法实现。

    她的耳边传来了周浩民的轻声细语,“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不,我希望你能做我的老婆……以后,你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受累了……你要是喜欢戴首饰,你就可以天天戴着,不用担心上班……”

    然后,然后,他的唇竟然印上了她的唇。很霸道的。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好久,她终于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活动开了,而她的脑袋也活了过来。不用担心上班——这是什么意思?大概是让自己就不用再工作了吧。想想也是哦,周浩民这么有钱,他一个人忙一个月,就能抵上普通家庭劳动一年,还需要自己的女人出去工作什么?!不知道,那个丹凤眼的女人,是不是也整天在家没事可做?

    突然间,她觉得那个女人有些可怜。

    更可怜的是,她的男人真的对自己移情别恋。

    她一把推开周浩民,“我一直当你是哥的。”

    不顾周浩民的阻挠,她褪下已戴在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搁在了他的办公桌上,充满着感激,却又很坚决地说,“谢谢您的喜欢。可是我并不适合。”

    然后她还说,“好好对待你女人吧。我见过,人不错。”

    说完,她扭头就去。她怕看见周浩民失望的眼光。她怕自己会反悔。

    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她离开了那家酒店。即使不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就得离开。

    再后来,她终于到了北京。

    北京给了她机遇,也给她带来了现如今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些问题,是她做酒店经理时,曾面对过的,也有未曾面对过的。这是另外一种人生。

    滋味好坏,都需要她用心品尝。

    惟独缺少了份爱情。

    第六章 情se很近,爱情很远(4)

    和周浩民约在了南锣鼓巷的过客酒吧。可惜那边不好停车,她费了半天劲,才找到了一个车位。她有些懊恼,还不如直接坐地铁过来,5号线,坐到张自忠路站,出来后再步行20来分钟就可以到了。有时想想,在北京开车,真不是一个很经济的事情。但如果没有车,却又被人小瞧。这个圈子,很势利眼的。

    周浩民已经在酒吧里等待着她了。她一撩帘子,就看见屋内有人站起来了。然后,冲着她,使劲地挥手。

    “你眼睛很准么,我怕你都不认识我了。”她笑着。

    “怎么会呢。只是,你比以前变漂亮。真的。”

    “呵呵,我相信的。那个时候,我就是个丑小鸭,真不明白你怎么会看上我。”她和他离开久了,也不忌讳谈论这类话题了。她知道,他已成家好多年了。他的老婆,就是那个丹凤眼的女人。说不上来,是该祝福她,还是嫉妒她。

    “不,”周浩民很认真地说,“那时你是一块未雕琢的璞玉。”

    “那我现在,已经被雕琢出来了?!”她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挪着屁股,坐了下来。今天,她没穿她喜欢的裙子,浑身上下,烟熏妆、翘卷发、铅笔裤外加十厘米的高跟鞋,显得很时尚精炼,同样能引人注目。

    “你怎么找到我的?”

    周浩民挥了挥手中的一本杂志,竟然是她正负责主编的这本。

    “看看,你的名字还这上面呢。”说着,周浩民翻开了杂志的版权页,在一堆单位名称和人物名称中间,找到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前,署的还是“广告总监”。

    “呵呵,我现在已是主编了啦。”

    “恭喜,恭喜,我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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