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爱,深喜欢第11部分阅读(2/2)
作者:作者不祥
分。
“没有,我在意他干嘛?”熊橙看着他有些意思的眼眸,轻声戳破,“好像是你比较在意他。”
同一时间,阮羽萱挽着叶闻隽,一边逛一边不停地说:“真没想到贝大哥会交一个这么可爱的女朋友,我一直以为他会喜欢御姐型的,没想到我竟然猜错了,他原来喜欢这样的。对了,你看见他刚才摸她头发了吗?他会做那些,真的太意外了……”
叶闻隽耐心地听着,等她全部说完了,微笑地回应:“那个女孩很可爱吗?我看很普通的,根本不及你的十分之一。”
阮羽萱瞪了他一眼:“你这话哄哄我就可以了,千万别在贝大哥面前说。”
叶闻隽懒懒地“嗯”了一声,又道:“你不觉得她有些面熟?”
“面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叶闻隽试探。
阮羽萱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没有啊,难道你见过她?”
“没有,可能她太大众脸,我把她和某个客户的助理搞混淆了。”
“你怎么对女孩子那么刻薄?”阮羽萱伸手捶了他一下。
叶闻隽扣住她的手,挪到唇边轻轻一吻,眉目流露倜傥之意,笑容越发迷人:“我对别的女孩子刻薄,只对你一个人温柔,你不喜欢吗?”
阮羽萱垂下眼眸,脸有些热热的,也是,叶闻隽在处理异性关系这方面做得非常好,他从不和女下属,女客户有任何纠葛,甚至连她们发过来的暧昧短信,他都会第一时间拿给她看,以证清白,更严肃拒绝,划清界线,这也是他当初打动她的一个原因。
“羽萱。”叶闻隽突然提议,“我们尽快完婚,怎么样?”
“我们不是说好订婚后至少三年才考虑完婚的吗?”阮羽萱斟酌道,“至少要等我研究生毕业。”
叶闻隽的手掌搂住她的纤腰,低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上一吻:“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怎么办?你要不要答应我,现在开始考虑正式成为叶太太?”
阮羽萱看着他炽热执着的眼神,心中一动,点了点头。
之后,阮羽萱在试衣间里换衣服,叶闻隽坐在外头的沙发上一边等她一边以手支颐思考某个问题,直到“叮”的一声,手机跳出一条新短信。
叶闻隽摸出来一看。
“尊贵的叶总,我最后一次提醒你,再不汇款到我账上,我会把那晚我们俩的禁照全部发给你的宝贝未婚妻,让她欣赏一下你的好身材。”
叶闻隽勾唇一笑,片刻后回复:“我没忘记,你别胡闹。”
“说着玩的,给我十个胆子都不敢那么做,大人您行行好,快快汇钱给我,快快快。”
“知道了。”
而后,修长的食指一按,冷峻的容颜无一点慌张和忐忑,果断地删除了这条短信。
☆、第三十章
和一个知名建筑师“谈恋爱”是一件不太爽快的事情,原因很简单,他很忙。
这不,两人走出天鹅广场,贝翊宁接到事务所的电话,要赶回去和一位刚飞来的加拿大客户洽谈新项目合作的事宜。
一边是工作,一边是首次约会,孰轻孰重?
不用考虑,贝大设计师的选择自然是前者。
于是,熊橙看着贝翊宁的车子消失在视野内,拎着两袋东西转身上楼。
失望么?好像有一点,但也不太强烈。
她推开门,放下手里的东西,脱了高跟鞋发现小脚趾的右边有两个晶莹剔透的泡泡,她想自己果真是不适合穿这样尖头高跟的鞋子,还有身上这件掐腰的牛仔连衣裙,穿得时间长了,胸口有些气闷。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谁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十八岁的少女模样,结果呢,某人对他的衣着打扮没有一句好坏评价,好似她穿漂亮的连衣裙和穿白色的厨师服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区别。
这一些她在出门之前就隐隐料到了,她没有天真到认为贝翊宁会突然变成体贴,细心,浪漫嘴甜的谈情高手。
熊橙盘腿坐在沙发上,用酒精棉花球擦过的银针小心翼翼地把脚上的泡泡挑掉,耳边听到手机铃声,随手拿起一听,竟然是叶闻隽。
“你竟然和贝翊宁好上了。”叶闻隽开门见山,“那他知道你和我以前有一段吗?”
“我干嘛告诉你?真无聊,没要紧事我挂了。”
“熊橙,我给你一个忠告。”叶闻隽不急不缓道,“如果你想和他顺顺利利的,就不要和他提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熊橙冷笑:“谢谢你为我操心,不过没猜错的话,你更担心的是他妹妹会清楚你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叶闻隽轻不可闻地笑了一下:“关于这点,我还真的不担心,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羽萱在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清清楚楚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不会受一些流言蜚语的影响,反倒是你,我和你直说,我和羽萱她哥,你现任的男朋友一直不太对盘,如果被他知道我们曾经热恋过,你觉得他还会像现在这样对你好?”
“我不屑去说你的那些事,怕脏了我的嘴,至于我的感情更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熊橙挂了电话。
过了一会,熊橙又收到叶闻隽的一条短信:“如果你还有点脑子,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别总想记恨我,最后把自己拖下水,亲爱的橙橙,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我再警告你一句,贝翊宁那种眼高于顶的男人怎么可能真的看上你,你不小了,少做灰姑娘的梦。”
熊橙干脆地回了一句:“你去死吧。”
丢开手机,熊橙懒懒地闭上眼睛,打起盹来,出去了一趟让她很疲惫,很快就睡了过去。
这一觉她睡到了傍晚,醒来后神清气爽地去厨房做了一个打卤式凉拌面,吃完后回房看下载的泰剧,直到七点多,听到门铃响了。
“是我。”
当电子对讲器传来贝翊宁低而清晰的声音,熊橙意外:“你?”
“刚才事务所回来,还没有吃晚饭。”他语气十分从容。
“……”每每大晚上出现在她家门口,都是为了蹭饭。
贝翊宁进门口,闻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问:“这是什么味?”
“什么味?”熊橙吸吸鼻子,恍然大悟,“我吃了打卤面,盘子还没洗。”
“打卤面?还有吗?”
“没面条了。”
贝翊宁看着她,英隽的眉间无声地透露一个疑问“那你打算做什么喂饱我?”
“我们在超市不是买了鱼和排骨吗?我可以做给你吃,不过需要等一个多小时,你等得了吗?”
贝翊宁拉开一张椅子,淡定地坐下,淡定地说:“我有什么等不了的。”
说完,他坦然自若地低头看了看腕上的时间,漫不经心地说:“现在是七点十六分。”
熊橙立刻钻进厨房。
一个小时后,熊橙上菜,清蒸柠檬鱼,陈皮排骨,调味肉酱卷心菜,蛋黄芦笋,翡翠虾羹。
坐等伺候的贝翊宁气定神闲地扫了一眼满桌的菜,低声说:“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效率还可以。”
熊橙瞪了他一眼,递给他碗筷。
清蒸柠檬鱼拌以鱼露和些许白葡萄汁,配上切好的柠檬片,撒上的香料,色香俱全,一筷子戳下去,鱼肉如白雪,尝一口,鲜嫩饱满,没有一点腥味。
陈香排骨外酥里嫩,甜味不重,咸味刚好,中和陈皮的酸涩,很易入口。
调味肉酱卷心菜,把卷心菜掰片,简单地炒热后把自调的肉酱浇在其上,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蛋黄芦笋,把芦笋拦腰截断,只取最嫩的部分,切整齐后下锅煮熟,再剥开煮熟的鸡蛋,取出蛋黄,与之拌在一起。
翡翠虾羹,把菠菜用沸水烫过后榨汁,和调过味的蛋液搅拌在一起,蒸六分钟再加入早腌制好的有胡椒味的虾仁,继续蒸十分钟,成品色泽如翡翠,口吻清爽,很适合夏天。
……
“好吃吗?”熊橙托腮看着贝翊宁不紧不慢的优雅吃相,他淡着一张脸,根本无法琢磨这些菜合不合他胃口。
他停了停筷子,评价:“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你做的算不错。”
“你的夸奖一定要留有余地吗?什么叫做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我做的算不错?”
贝翊宁反问:“那你还想要什么评价?”
“……”算了,不指望他会说出什么好听的。
贝翊宁这回放下筷子,认真地看她:“如果每个人都和贝思哲一样,对你做的菜赞不绝口,夸张地吹捧,时间长了,你不会有任何进步。”
熊橙佯怒:“你大晚上来蹭饭,我大晚上牺牲休息的时间伺候你吃的,你竟然一句好话都没有?!”
“原来想听好话。”贝翊宁收回目光,极为不诚心,敷衍地夸了一句,“你做的菜味道不错。”
怎么一点被夸奖的喜悦都没有呢?好像是自己硬讨来的一句夸奖。
“不过,你本职是厨师,会做菜是理所当然的。”他补充完整。
“……”
为了让自己保持心情舒爽,熊橙拒绝和贝翊宁交流。
贝翊宁吃完后,熊橙把盘子和碗端到盥洗盆,正对着唉声叹气,身后的男人已经走进来了,问道:“手套在哪里?”
“手套?”
“我来洗碗。”
“……”熊橙震惊,她没听错吧?这位大人要屈尊洗碗。
贝翊宁对此的解释:“有什么可惊讶的?之前你做菜,我都付钱,没有欠你半点。”
熊橙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不适合再有金钱交易,而他又有一副风光月霁,不喜欢亏欠人的品性,因此他用刷碗来抵钱。
“问题是你洗得干净吗?”熊橙担忧。
贝翊宁仿佛没听到她的质疑,又问:“手套在哪里?”
熊橙只好从抽屉里帮他找出了一双手套,他戴上后,侧头看她,简洁地下了命令:“出去。”
熊橙更纳闷,又不是洗澡,为什么怕她窥视?不过既然他已经准备洗碗了,她应该见好就收,走出了厨房,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啃苹果。
等贝翊宁洗好了碗,熊橙才走进去,检查他洗的情况,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他洗碗的功力很强,每一只碗都锃亮发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初雪一样清澈干净。
“你好像洗得比我还要干净。”熊橙惊叹。
贝翊宁:“洗碗向来不是什么难事。”
熊橙把碗盘碟放进消毒柜,而后削了水果,泡了茶招待贝翊宁,贝翊宁象征性地吃了一口梨,目光顺着熊橙穿居家衣的上身蔓延到她的腿,最后落在她的脚趾上。
“你的脚趾怎么了?”
“穿高跟鞋时间长了,多了两个泡。”
“既然不会穿高跟鞋,为什么要逞强?”
熊橙无言地看着这不解风情,不怜香惜玉的男人,片刻后用很自然的口吻解释:“穿高跟鞋比较有女人味。”
贝翊宁一手搁在膝头轻扣,另一手放在沙发背上,黑眸专注地凝视熊橙,直到她感觉脸颊要被他的眼神戳出一个洞,他才开口:“你穿了高跟鞋也没有增添女人味,以后别自找麻烦。”
熊橙暗暗一惊:“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
贝翊宁有意无意地扫了扫她身上那件宽松到他都能穿的居家t恤,左胸口还印着一只滑稽可笑的黑熊,目光淡了两分,语气稀松平常:“不然?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性感的吧?”
“……”
贝翊宁放在沙发背上的手轻轻挪了挪,在灯光的照耀下,俊颜如玉,声音是惯有的低沉动人,说出的话却反之:“你没有必要刻意追求那些,因为你本来就和那些不搭界,勉强为之不伦不类,不如维持自己原来的风格。”
熊橙一口气就憋在胸口,提不上来,原来他早注意到她初次约会的穿着打扮,没评价只是觉得她东施效颦,最后搞得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就算她没指望他深情款款地看着自己,说一句“宝贝,你今天非常美丽,让我心动”,也没料到他会全然否定她的一切。
“既然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为什么还要选择我?”
贝翊宁蹙眉,不解状:“你觉得我选择你,是为了要那些?如果是那样,我找谁都不会找你。”
“……”
贝翊宁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幕后小剧场:
肥很困惑:大贝贝,为什么你明明很喜欢小熊今天的穿着,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做点什么偏偏要傲娇嘴硬?
大贝面无表情。
肥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是不想别的男人看见小熊如此女人味的一面,她今天的裙子没有到脚踝,高跟鞋还拉长了她小腿的曲线,衬托出她曼妙的身材,青春四溢。
大贝面若冰霜:以后不许她穿裙子。
肥点头:谨遵你的命令,我会把小熊包得严严实实的。
大贝:这个倒可以有。
☆、第三十一章
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百~万\小!说,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