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队驻地和五班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天地。
五班驻地就像是被人遗忘的角落。
曾经的老魏无聊到整天起绰号,就连他的碗都被他起了上百的绰号。
曾经的薛林,就喜欢满世界找丢失的羊羔,然后欢天喜地的和牧民扯几个小时的淡。
因为无聊,因为……这里整月整月的,不见人影。
可后来,五班变了。
训练开始压榨他们的所有精力,以往的空虚变成了现在的充实,老魏连起绰号的爱好都没了,更别提动不动就找羊羔的薛林了。
对老马来说,现在的日子,就像曾经在连队时候的日子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每天需要面对的还是那几张熟悉的脸。
可刚才王越的话,让他突然生出一种使命感。
以前在五班,他只想着熬到走人,因为……他已经没了方向,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他只想在留恋的军队里等着复员。
可现在,王越告诉他,五班要变成孬兵蜕变的复活营!
是三连雄起的最关键所在!
他心动了。
对他来说,这又是一种使命感——他的11年军旅生涯,都是在三连度过的,让红三连成为702团仅次于钢七连的连队,这个目标,值得他去拼、去努力。
“我愿意!”沉默了许久的老马终于出声,然后他又重复:“我愿意!”
不是敷衍的回答,也不是因为王越这个连长的军令。
事实上,王越就没有用命令的方式来压服老马。因为他知道,心不甘情不愿,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破罐子破摔,远离人烟的这里,本就是放飞自我的绝佳天堂!
王越变得兴奋起来,他激动的拉住了老马的手:“老马,马德胜同志(想个昵称累死人书友贡献的名字,嫌土找他去),谢谢!谢谢!”
他激动的有些失态。
他原以为老马不愿意继续留在这里呢,毕竟,蹲点了几天的他,已经亲身感受到了这里的枯寂。
可没想到老马竟然这么坚决的答应了下来。
“连长,三连是我们所有人的三连,我们中的任何一份子,都有义务为三连的崛起而努力。”
老马强压着激动,作为一个三连11年的老兵,他异常期待他的“家”能在702团中,成为仅次于钢七连的优秀连队!
至于超过钢七连?
额,老实说,还没有毙掉先锋二连、常胜四连、大功六连这三座大山呢,说赶超钢七连,比懒蛤蟆打哈欠还要严重。
王越是个急性子,他现在就想飞到三连去,给三连制定一个具体的章程。
至于口号他都想好了:
向钢七连学习!
虽然没有个性,可如果三连真变成钢七连第二,毙掉了上面的三座大山,个性算什么?
……
和老马达成了共识后的王越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李梦他们四个人危襟正坐,看到王越进来后,纷纷站起来敬礼。
“坐,都熟悉了四天,你们还这么生分,”王越笑着示意四人坐下。
李梦看着王越笑眯眯的神色,尤其是每当看他时候那满意的目光,让他倍感不适。
他心道:
班长,你……千万别在连长跟前夸我啊,我现在就想安安静静做一蒙尘的明珠,等我去了钢七连,再让我彰显我的金玉本色哈!
王越接连满意的目光,让李梦生出迫切进入七连的冲动。
他怕以后自己变成了耀眼的明珠,再走就是“背叛”。
【回头我就自己修路去!许三多,别怪兄弟我走你的路让你无路可走——大不了到时候咱们一起揽下这功劳,一起杀进钢七连。】
“同志们,”王越笑着说道:“在五班蹲点的这几天,你们成功让我改变了我对五班固有的印象,也让我重新认识到了五班——我听老马说,李梦同志曾说,等有朝一日脱下了这身军装,回想自己的军旅生涯发现一片空白后,会活活后悔死。
这话我赞同。
我那时候在新兵连时候,就听连长说,当兵顶多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