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汝可想活命?(1/2)
作者:糖醋爆肚
薛永宗被接走了。
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这话是记载在《孝经》里的。
凡是在古代涉及到“孝”这个字眼,那基本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平民如此,世家如此,皇室更如此。
韦氏断了薛永宗的手指,这和杀了薛永宗毫无区别,乃至更具侮辱的味道。
“韦氏,必须给我们薛氏一个交代!”
薛、韦二族不复初见时的融洽,反而有些剑拔弩张。
韦氏也很无奈:“吾等是真的不知有薛氏子弟在族内为庄客,不然绝对不会伤其分毫!”
薛氏那边的态度也很明显。
交人!
道歉!
把断了薛永宗手指的韦阳交出来!
同时韦氏需和薛永宗告罪。
河东薛氏之所以这么刚,是因为这已经不是族人的问题了,已经全然上升到了颜面的层次。
这大阵仗更让韦氏头大。
先不说把自家族人,哪怕是旁系族人交出去带来的屈辱。
就算想交人,现在也找不到啊!
韦阳逃离韦氏后居然没有留下半点蛛丝马迹,让韦氏根本找不到这个人的存在。
而薛老此时也异常固执:“什么逃走了!肯定是你韦氏把韦阳给藏匿起来了!”
韦氏气的想喷血:“我们是真的找不到韦阳!”
到最后韦氏被逼的有些急了,有人直接开口:“就算找到了韦阳,区区薛氏还想让我们交出自家族人?”
好嘛!
这话直接让薛氏暴走,就差直接和韦氏拼命了!
两家越闹越大,不得已,刘义真这边也被惊动了。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刘义真同样头疼的按压着太阳穴。
这叫什么事?
本以为就是个简单的寻人小事,最后居然弄得两大世家几乎都要干起来了!
这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肯定是韦氏不对,因为他砍了别人手指,属于故意伤害。
问题是现在是魏晋啊!
庄客、佃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完全是世家的私有财产。
别说砍人手指,便是杀了也就赔些钱财即可。
“靠!那薛家小祖宗干的这都什么事啊?为毛要去韦氏当庄客?他脑子被驴踢了?”
虽然对薛永宗的境遇有些同情,但刘义真对这个导火索还是万分不待见。
刘义真努力挠着自己的头皮,几乎快把自己挠秃。
今天凑巧在旁边的王买德见刘义真这么纠结,反而有些奇怪:“鹬蚌相争,公子坐收渔翁之利即可,何必要苦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