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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新法之害(1/2)

作者:云无风

    八月底的洛阳,气温已经转凉,秋风渐起,落叶萧萧,正如这两百年的大魏,虽然景色依旧华美,却总让人忍不住觉得有些萧索之意。

    洛阳城北的王公区,最近一段日子格外忙碌。来来往往的人,似乎比以前更多了。这些人有一个以前很少见的去处:云国公府。

    云国公云岚不久前被拜为太尉,开始在朝廷中枢挂名。太尉乃是三公之一,地位很高,但云铮兼任此职则很有些说头。

    太尉始于秦朝时期,秦王嬴政登基后改设三公九卿。三公即为丞相,御史大夫,及太尉,分别为辅政,监察及治军领兵。但秦朝并没有设置太尉的具体人选,也就是形同虚设。原因在于秦当时为中央集权制,军政经合为始皇帝一体,所以若将兵权拱手送于他人之手,秦王嬴政的统治会收到严重威胁。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

    到西汉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但与秦朝不同的是,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体系,分别为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大将军率领的内朝官、以及处理皇帝与皇族私人事务的宫廷官。其中外朝官为西汉中央政丶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设九卿、列卿等。但由于官制名目甚多也有一定的分权目的,所以太尉的实权性时时不定。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乃是汉朝的最高武职,不常置。不设置太尉时,则以太尉职归丞相。相当于后世的军委主席。

    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置僚佐。但东汉实权已转移到尚书台,太尉实为丞相,与西汉早期掌武事的太尉名同而实异。可见于古代,带兵打仗的任务并不好当,或立或废并不取决于均是修养水平的高低,而是政治决策与改革的出头鸟,治国则先治军。太尉作为最高武职,除了评定全国武官的功绩高下、以为升降的依据外,就是作为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汉朝军队由各将军、校尉统领,太尉不能直接指挥军队。例如周勃平定诸吕之乱时,身为太尉,却不能进入上将军吕产所指挥的北军,只得诈称帝命方进入北军营地并取得指挥权。魏晋南北朝:按三国曹操废三公制,自任丞相。其子曹丕即位时短暂恢复,拜贾诩为太尉。后又撤销。

    自隋起,撤销府与僚佐,太尉便成为赏授功臣的赠官。而后大魏开国,边镇大帅军权渐重,皇室为免军权再遭削弱,太尉更是不常置。

    云岚这个太尉,理论上应该也是负责“全**队”的,但很显然,除了北疆军,其他任何部队他都不能调动。这个职务给他,完全就是个虚衔,不过是因为作为武将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继续升任的官职了,只能是太尉。

    但云太尉这个职务虽虚,可“云山帅”三个字的威力大家都是清楚的,不论变法派还是保守派都知道云岚在大魏的分量。变法派自知没有机会取得云岚的支持,云岚一到任就引起他们的极大关注,生怕这位手握雄兵的大帅不计后果的反对新法。而保守派则正好相反,云岚一到洛阳,云国公府立即便是门庭若市整天都有保守派官员前来拜访,尤其让云岚感慨地是,前来拜访的保守派官员并非都是名门出身,许多寒门出身的官员也加入到了保守派。这让云岚觉得儿子云铮的话很有道理:新法失败,乃是必然。秋临江可为一地郡守,不可为大国宰相。

    为此云铮曾将秋临江的新法一一拿来为父亲分析,所有这些看起来很美的新法新政,在云铮的驳斥下几乎体无完肤。

    秋临江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云铮的分析是: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粑粑没做大,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还没半年,洛阳新建的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前左相沈城上疏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尤其令云岚记忆犹新的,还属青苗法。所谓青苗法,是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哄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丶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20%,随夏秋两税纳官。实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但云铮很轻易就将此法驳斥,并且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云岚发现儿子的看法极为正确。青苗法首先利息并不低。秋临江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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