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后悔的冲动。
为什么偏偏是你?
也想过转去学文,又不甘心于已经过半个学期。
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大概就是,有缘无分,
当我意识到已经快要忘记喜欢你是什么感受的时候,我反而逐渐有些害怕见到你。
只要见到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用目光追逐你;只要见到你,那些被时间抹平的疤,就如同草蛇灰线,死灰复燃。
我不想听,不想看,也不想见你,于是只好躲着你。
于是后来就渐渐懂得了:越喜欢,越远离,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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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捧苦酒,越是试图让它变甘甜,它就愈加苦涩。
有一句话叫做,先爱的人先输。
你总说这是文科生的逻辑。
但对我而言,这话倒很有道理。
可见,你有说错的时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原来玩笑一般的喜欢,早就变成了一句“我爱你”。
这三个字珍重,以至于我始终不愿意把它当真。
又有什么办法啊,喜欢就是喜欢。
早在我拿着你的照片,像个变态一样痴迷的时候,我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可是你瞧,这样的我,你就必然更不可能喜欢了。
你看,自从文理分科后,你就逐渐忘却了我。也不怪你,毕竟带了那么多学生,我在你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失败品而已。
更毋论我也几乎忘却了你。
我每天都在试图告诉你,我喜欢你啊。
可你连看也不愿意看我一眼。
真的有一点心痛。但有时也会苦中作乐的想啊,说不定你再对我无视一点,我就可以多忘掉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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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中讲,“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
你就是我的美感。
你看,人是多么不知足的生物啊,得寸进尺,直到堕入深渊,尤且不知悔改。
我起先只是遥望你的背影,随后又渴望你的声音、你的笑容。直到现在,我已经在奢求是否能与你在一起。
贪婪是原罪。
而我大概已经懂得了,为何地狱多难,但仍有人前仆后继的舍弃天堂,奔向那燃烧着火焰的苦海。
我有罪,贪婪成性,尤不知足。
可假如没有了贪心,那我还能向你祈求什么呢?
我至今只是拥抱着不可能中的可能生长,怀着渺茫的希望,求着根本不会发生的一切。
我总以为,断绝念想至少要等到毕业。
但近期恍然惊觉,才发现归期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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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能隔着办公室的玻璃门遥望你了。
感谢一周四节的体育课,这让我几乎每天都能光明正大的看你一眼。
在此之前,我何曾如此卑微过呢?
即便被人群孤立,我也有自己的意趣所在。
但现在,似乎世界的中心只剩下了你。
果然,高中真不是一个好地方。
又累又难,还叫我遇见了你这样的克星。
我一面唾弃自己的毫无原则,悔过最初的相遇,一面又止不住的庆幸“遇见”。
又一次写读后感,作文里有一句“即使真相败露,初恋也不曾褪去最初的美好”。
他们说,很喜欢这一句。
可是我不喜欢。
初恋的确是美好的。好比我始终不能忘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