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旧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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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无拘

缓缓探入龙袍中,另一只手坦然解开了自己的玉带。

    皇帝情难自抑,哑着声道:“阿霁……”

    內侍们见状,皆垂下头去,轻手轻脚将帘子打了下去,默默退出。

    第11章初心

    高官们为百越一事焦头烂额,朝廷一片鸡飞狗跳,徐聘这几日也闲不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

    魏理司近日在理一宗盗窃案。案子起初很简单:外城的一位陈姓百姓于英华坊长柳街仁安典行中进行典当时窃了少量金银财宝。不料正欲离开之际,被当场捉住。本来这种事交给外城的府衙或者内城的府衙处理也就罢了,犯不着闹到魏理司。但是,当铺伙计抓住了人并没有送到府衙,而是私自纠合了几个打手,活生生将人给打死了。据说死去的是一个未及冠的少年,名叫陈青,事发当日,他拿着家中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一块玉前往中城英华坊仁安典行进行典当,途中却生了反悔之意,见伙计疏于防范,遂起了歹意。

    出了人命,这事就闹大了。大魏百年无战事,律法较为宽松,即便是刑僚的重狱里,除却恒帝在位时徐光那起大案子,近二十年来,被判罪死刑的犯人屈指可数。这案子最关键的一点:仁安典行是钟如策的私产。

    外城的府衙因着这一层关系,本想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原则混过去,不料陈父不依不饶,每天跑到府衙门口喊冤,吃了几次闭门羹以后,意识到了府衙含糊的态度,竟然托人写了状书,准备进城伸冤。

    外城府衙这才意识到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赶忙以“无才料案”为由,赶在陈父跑到大魏门喊冤之前,将这个案子丢给中城府衙,中城府衙一看这烫手的山芋,又将其抛进了魏理司。

    好不巧,魏理司卿孙浩正好是钟如策的忘年之交,他年纪轻轻能坐上这把椅子,这其中都少不了当年钟如策的加油放水。

    这厢儿子尸骨未寒,那厢伸冤状书如石沉大海,陈父虽是个地地道道的平民,却也知道自己儿子即便有错,却也绝对罪不至死,倔脾气一上来,每日辰时不到,便跑到大魏门喊冤。

    雍军见他是平民百姓,也不敢动粗,只是将他拖走,然而这位父亲很是执着,被拖走了,还来。三番两次,次数一多,就被某日正在望楼看风景的张廷尉看见了,问明缘由后,二话不说,拍着胸脯便应了下来。

    大魏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有三个:诏狱,刑僚(六僚之一),魏理司。六僚开设之前,诏狱的地位高于魏理司,通常情况下,只审理圣上亲自下旨的案件,及六僚开设之后,九卿官衔名存实亡,诏狱被刑僚所取代,在职的往往都是闲官,有些官职甚至是空着的。反正大魏有的是钱,不在乎养几个闲官。

    因此,作为一个闲官,张廷尉有时候闲来无事,在诏狱呆烦了,偶尔就会逛上大魏门南边的望楼抒发一下人生情怀,于是便发生了上诉的事。

    若是在以前,孙浩根本不用担心张廷尉这种凑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张廷尉进了大魏府,圣上钦点的。

    孙浩慌了,迫不得已下,忙不迭将陈父的伸冤状书从桌角处重新抽了出来,并私发暗信领府询问下一步该如何审。

    一日后,得到指示:莫慌,该怎么审,就怎么审。

    孙浩瞬间如同吃了定心丸。

    按照大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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