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当然。”我将我的名字写给了她,然后解释道,“他没有脸书,不过联系我基本就能联系到他。”
我毫不忌讳地说道,此刻我一点也不介意每个人都知道我是这个牛逼哄哄屌炸天的中国人的男朋友。
艾玛,好,我实在是有一些受不了,我自己也发现了,自从决定和他好好谈恋爱后,我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就对他心软。
所以久了之后,对于他的跟班行为,我也就不再抱怨了,反而有点庆幸起来。因为课越上到后面,我就越觉得听不懂了,特别是大课,几百人一个节课,教室又大,我听力本来就很薄弱,要是教授声音一轻或者周边有窸窸窣窣的说话声,我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打散,因此也很难认真地听讲。
还好我有哆啦a旭,我听不懂的地方课后他会再和我说一遍,考试前给我划重点,上课帮我记笔记,我俩要是都漏了记笔记,他就厚着脸皮帮我问老美要,他除了床事其它啥都听我的,这让我十分满意。
就这样一个月后,他去了纽约,我也不知道他是去干嘛的,他只是吩咐我出门多穿些衣服,然后就匆匆出了门。
我愣着脑袋看他开着路虎离去的背影,莫名地产生了一种伤感。
我想我最近太习惯于依赖他,他这一走倒是让我有了些不适应。
我有些烦恼,发现陆天旭太狡猾了,居然又这种方法把我困住,我居然还着了他的道,太傻逼了。
啧,这感觉真不太好。
为了舒缓我郁闷的情绪,我特邀(蹭他车)2b一起去趟沃尔玛买食材,可他居然头也不甩地拒绝了我,然后开着他的坐骑遥遥而去。
我神伤地看着地面,走吧,你们都走吧,让本大爷独自一人茕茕孑立藏身于这天地之间,与万物生灵作伴。
默默地哀伤了几秒钟后,我昂首阔步地走到了公交车站,等着把我送到沃尔玛的公车。
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可以那么精彩的,我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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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除了几个大城市,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小农村,我们那疙瘩就是其中之一。
t大在a镇,而沃尔玛在离a镇有30分钟车程的b镇。
没车的穷逼们只能等着半小时一趟的连接ab两地的公车,所以,没了陆天旭之后,作为穷逼之一的我也只能掐着点赶这趟车在两地穿梭着。
但最后我还是失误了。
我竟然忘记了周六的公车系统会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