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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弥生夏草

    沈暮抬头,对上他极尽温煦的目光,心神一荡,便没了动作,怔怔的看着他。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g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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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了/>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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