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哲宇。
嗯?
唱歌给我听。
……好。
我真的很喜欢听他唱歌。
方哲宇的歌声很醇厚,就像是浓度百分之七十的热可可,温柔地滑入了感官,厚实地裹住了所有的注意力,当你以为他的歌声是甜蜜的倾诉,他却在余韵留下了特有的苦味……
眼泪不听话地落下,我想,我还是很不甘心。
我讨厌我的无能为力、我的袖手旁观,我厌恶明知道业界的运作方式是多麽令人作呕,还是必须笑笑地向後辈说:这就是现实世界的自己──
我更讨厌,面对宋大翔依然脆弱的自己。
改变不了的环境,我可以坚强,努力学着调适、学着不让世界改变我,我还可以是那个骄傲的于珊。然而,一遇上宋大翔,我感觉自己又变回那个哭到不能自已的大蠢蛋,窝囊地独自刨伤、舔伤,沦进失败者的负面循环──
我不要。
我怕得快死了……
……tell
hydon’teknoeknow……
在这个只有我们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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