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还有人没走。
倒茶声在清冷的室内异常的清晰。
“你知道你为什么不合适吗?”
“因为你体内流淌着巫族血脉,而巫族——”她放下茶壶,走过来接着道,“——在很久之前,与苗族井水不犯河水,两族人没有任何交情,从前没有,今后也不会有。可你知道吗,巫族早已覆灭了。”
她扶起唐酥梨。
“我原本想用这件事,试试能不能使你觉醒血脉。可惜,好像不行。”
鼻尖传来了茶叶的清香,唐酥梨睁不开眼,就着她的手喝了两口。
“我只是没想到,你会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去救一个抢了你原本应得因果的孩子。”
她被缓缓放下。
“不管怎么说,你们都合格了。”
茶盏被置放与原位。
“除非你今后不想再碰蛊,否则,五日后来附近的无名峰峰顶见我。”
她打开了门,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该还的我都还清了,我与苏家已无半点瓜葛,你今后不必叫我大娘,唤我姓名便好。”
“我叫酩酊。苗酩酊。”
(卷一完)
也曾羡那飞蛾扑火
第17章重逢(一)
无名峰地势险峻,杂石乱木肆意横生,土壤贫瘠坚垎,除了生命力极其顽强的植类少量存活,想要人工种植也着实为难。经过岁月的侵染,早已是一片荒凉。崖下是奔流不息的江水,时而掀起惊涛,打在崖壁上。像是被奇人施了异术,连同峰顶也是雾霭茫茫,稍不留神,便落入迷镜,分不清来路,认不得去处。
“姑娘,又上无名峰啊。”砍柴回来的老汉见她又要上去,便习惯着招呼。
“是啊,常伯。”唐酥梨应道。
常伯卸下肩上的一捆柴,敲了敲肩头道:“都快五年了吧,你三天两头往上跑,可有见着天女降临?”
“见着啦见着啦。”唐酥梨见他又要唠嗑,天色还早,便停下来,寻了块光滑的大理石便扶着老人家坐下。
“当真?”
唐酥梨好笑道:“我不就是?”
她身着淡紫色罗裙,裙上有着繁杂的描纹,纹路朝下呈螺旋形态,相当有观赏性。左脚脚裸处戴着一个脚环,环上牵着铃铛,从来不发出声响。常伯眯眼瞅了眼,如果没记错,三个月前还是五枚铃铛,现在就增长到了六枚,这速度倒是见长了。
“你又寻老头子开心。”常伯休息了会儿,便开始催人,“你快去吧,老头子再休息会儿也要回去了。”
“哎。”唐酥梨应了一声,“那您路上当心点。”
“去吧。”常伯挥了挥手,轻声叹气,“要是再年轻几岁,老头子也想再去一趟……果真是岁月不饶人呐。”
唐酥梨也不知听没听到,一笑后便向上走去。一路上没有半分迟疑,如履平地。
这条路,她走了将近五年,就是闭着眼也能走到崖上。
可五年前初来时,心头杂乱心浮气躁,才到半山腰便入了迷阵,险些落入江中。如果不是常伯搭了把手,她或许就没今天了。
云崖之上,有人背对着她负手而立,原本她还惊了一惊,心道自己来晚了,仔细一看,却不是个女子。来这无名峰顶的人,在这三年内甚为罕见,除了山路难行,更是上来也无意义。
她原本想不动声色地藏起来,那人却早已察觉了她的行踪。
“姑娘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
听到这经典的问话,唐酥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