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欺负回来。”夏明朗眨眨眼睛,卷起袖子去拎陆臻,陆臻的反应倒是灵敏,马上跳起来就往阳台躲。
唉,苗苑在心里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这些人都身手好,可我们家五楼吖,你应该是跳不下去了。
就这么玩啊闹啊,天好像呼啦一下就亮了,白天陈默开车带着大家去城里转了一圈,陆臻这次带了只硕大的黑色单反相机,据说是从他姐夫手里淘来的二手好货,叫什么无敌兔。陆臻拿着它像个专业摄影师似的狂得瑟,好像不要钱似的按快门,方进想拿来玩,陆臻就吓唬他砸了给赔四万块。
方进不屑地撇着嘴说:“你就吹吧!你怎么不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相机来?一拍照的要四万块,吓唬谁呢?”陆臻一本正经地说:“它还真不是最贵的,最贵的那种叫大马三,要十万块。”
方进怀疑地看着他,呵呵笑:“看来这马就是比兔子要值钱啊!”
夏明朗走过来问:“什么兔子啊,马的?”
陆臻手忙脚乱地把相机藏好,说:“队长没啥,就是方进饿了,要吃兔子。”
夏明朗想了想,走到前面去:“行啊,我给你们想办法。”
方进看夏明朗转身就下脚踹陆臻:“凭什么说是我要吃?”
陆臻熟练地跳开,压低了嗓子回击:“你敢说你不要?”
夏明朗在野地里随手就能烤出脂香肉滑的兔子来,到了大城巿反而麻烦,他们最后去回民街边的小巷子里找了个摊点,夏明朗借了人家的炭炉开烤,脂香四溢引得摊主也跑过来套近乎学手艺。苗苑咬着肉口齿不清地对陈默说你们队长可真是好男人啊!陈默大惊,几乎失色,怔了半天没能把夏明朗和好男人这三个字划成等号,他于是感慨女人的思路果然是诡异的。
再怎么舍不得分离,时间还是会一分一秒地流过,陈默开车去机场的路上几乎一字不发,方进在闸机口上狠狠地拥抱他,声音很伤感,他说明年请到假就来看你,到时候给我整个小子玩哈。陈默点点头说好。
夏明朗拉着苗苑说话,很诚恳很温柔很长辈,他说小姑娘别怕,以后陈默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来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苗苑瞬间就被感动了,眼泪汪汪地说好吖。
机场广播里悦耳的女声开始一遍一遍地催旅客登机,陆臻的班机早,先送走了。夏明朗那一行人拿着机票依次过闸机口,方进一步三回头地冲陈默挥手,苗苑看到陈默的嘴角抽动,平时永远泛着冷光的眼底蒙上水膜。她张开手臂抱住陈默的腰说你的兄弟们人真好。陈默低头,脸上的笑容很复杂,说:是啊!
他揽着苗苑慢慢转身,终于把一些东西留在了背后。
陈默想,似乎到这一刻为止,他才真正把自己与过去割开,他的青春年少,他的曾经过往,他终于有了一个交待。
他把那些人,那些曾经参与过他人生的人请过来最后审视他现在的生活,那就像一场考核,而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期待着什么,好像一定要让他们看过,让他们认可了他才能继续这样走下去。
他花了几乎三年的时间来转过这个身,终于还是要抓住另一只手才能坦然地前行,未来的路可能还有很多坎坷,还有会有无数的不顺利,身边的肩膀或者还稚嫩,可是至少还有一个人,会与你相扶相伴。现在,他的后半生终于变得和前半生一样的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