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秋高气爽,艳阳高照,鞭炮炸得满地的纸屑,小小的院子里满是喜庆,送走贺喜的客人之后,花老虎摇摇晃晃的进了洞房,看着忐忑不安,揪着衣角坐在床上,僵着身子,头也不敢抬的王周氏,他欣慰的笑了,随即眼眶又湿了。这一天,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
为什么说是之一呢,因为其中还有两个日子比较重要。一个是他拼死拼活,好不容易凑够了银子回家想上周家求亲,却发现他没了家,娘也被大伯一家逼死了的那一天;另一个就是周家大姑娘成亲当日,他杀了大伯一家七口人,烧了大伯家的房子,砍下大伯和大伯母的头颅去祭奠他亲娘,亡命天涯的那一天。
第一个日子来临的时候,他才十七岁,经历了一生中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刻。他从一个被村子里的小姑娘们暗恋的五好杰出青年(力气好,种地技术好,吃苦耐劳,有房有地没拖累,娘的脾气也挺好),突然变成了人见人骂,狗见狗咬,没爹没娘,没房没地,身负血海深仇,身份不明的私生子。心爱的青梅竹马的恋人也变成了别人的未婚妻。
在被大伯一家用大棒和狗赶出村子以后,他带着一身伤痕,躺在他娘被沉潭的那个水潭边的野地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只是睁着一双眼看着天,天一直都下着毛毛细雨,他硬没动弹一下,就那样直挺挺地躺着,或是雨大了时,他就闭上眼,等过去了,他又睁开眼。
他不想动,他绝望的想,哪怕他此刻就是死了呢?死了也比这样活着好啊。
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和蔼可亲,得到他娘给的冷面馒头时感,翻脸不认人的。他们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娘被冤枉,被活生生的沉潭,而不肯说一句公道话,还在一旁看热闹,津津乐道。
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总爱拿着扫把追着他打骂,总爱指桑骂槐的大伯和大伯母,心肠竟然黑到了这个地步,六亲不认,只是为了几亩薄田和几间破屋。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那和蔼可亲,爱施善行,好强能干,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的娘,竟然会和一个乞丐偷情。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那肖似花家男儿的脸孔竟然会被指责为一点都不像花家人,成为私生子的证据。
但他更不知道,他心里的仇恨原来那样深,就算是三天三夜的雨,也浇不灭他心中的怒火和想要毁灭一切的决心。
第四天的清晨,天终于放晴,几个早起捡柴的孩子看见了直挺挺躺着的他,便好奇跑过去,用棍子戳了戳他,他不动,一个孩子又捡了块石头扔过去,他还是没动,那孩子一声喊起来:“死人!这里有死人!花家的那个杂种死了!”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直挺挺的坐起来,目光定焦在某一点上,就是那群孩子带着的那只围着他狂吠,试图在他腿上撕下点口粮的土狗身上。他突然觉得,他很饿,不是一般的饿,他片刻也等不及,就想立刻就把这条狗下了肚。
那几个孩子缓过气来,大胆的扔石头去打他:“老娼妇养的狗杂种,滚出去。”
他不动,任由那些石头在他身上弹落,在他额头上留下青包和暗红的血痕。那狗试探的靠过来,对准他的腿上肉最厚的地方亮出锋利的牙齿,“呜啊”一口就要斩下去。
突然,他出手了,他的手,准确无误地一把揪住了那条狗的两只前腿,与此同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