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只依稀记得那日下电车的时候,瞥见‘总督府’三个字,便一道儿想起薛良均来,可似乎那是很久远的人和事了,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十日了。
已经十日了,她没有出过这个胡同,又给了房东两块钱做伙食钱,日子过的不能再平淡了。十天来,良时只来过一次,请她出去吃了一顿饭,她也顺便去逛了衣服店,买了两件冬衣和棉鞋,又买了本时下流行的书,名字叫做《春明外史》。书是良时推荐的,可她认得的字实在是少的可怜,磕磕绊绊读了几页,就仍在床头上。
可良时再没来过了,她抛弃一切去换幻想中的爱情,等来的下场看起来并不好,至少没有她在繁乐门里那样的得意。
吱——
窗户又开了,这小平房实在是不大好,窗户上连块玻璃都没有,就用纸糊了一层。这几日也不知是怎么了,外头的风很大,吹的门口那棵大梧桐树哗啦啦的响,这窗户一开,那响声更大了。八艳合起手里的书,起身朝窗户走去,外面铺了一地的梧桐叶,黄棕色的,上面还有梧桐子。想起小时候,娘常带她一起去拾梧桐子,回家来放在炒锅里炒香,抓一把放在嘴里嚼,那滋味不知是香还是苦,她好像已经不记得了。
窗子对面就是良时的屋子,木门紧紧闭着,那辆脚踏车还锁在门口,这样重要的东西就这么放在外边,看来也是粗心惯了的。想起良时的模样,八艳倒有些模糊了,只记得第一回见面他冲着她笑的模样,不过才几日,她的记性果真差到这种地步了?
“外面风大,站在窗户边上做什么?”
突然传来良时的声音,八艳猛的怔住,四下里望去,可哪里有他的身影,这才发现原来他竟躲在窗户后面了。她伸出脑袋,偏过身子朝他笑着,“你怎么躲在这里了?下班了么?”问完也不等他回答,自己赶忙从屋子里出来。
良时道:“你最近住的还好么?还有什么缺的,明天我放假,同你一块上街去。”八艳一听他放假的消息,心里顿时闪过一丝高兴,他在这里没有家人朋友的,放假了也没什么人作伴,那他一定会和她一起的。
“反正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好了,明天你也难得放假,不如我们去郊外骑车好不好?”八艳心里满是雀跃,抬手指着他门口的那辆脚踏车,提议道。
他们并不算特别熟络的人,说到底才见了几回面,可两人之间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愫。良时顺着她的手看过去,那辆脚踏车停在那已经好久了,上面的黑漆也还完好无损,到底是德国的东西,质量还是很好的。
八艳瞧见良时只盯着那辆脚踏车看,以为他是不情愿,刚想拒绝却听得良时说道:“好的呀,我也好久没骑了。对了,八艳,你会骑脚踏车么?不会的话,我教你。”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没吃饭吧,今儿我请你吃饭。”八艳实在是高兴,她从没觉得一个人待着是多么孤单的事情,哪怕有个人同你说说话也好,这么待着几日,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地上的灰尘了。
天还很早,八艳高高兴兴的回去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呢子大衣,也围了一条围巾,这样严严实实的穿着已经好久不曾见过了,她想她该要变成一个正常人的。差不多六点半的时候,良时来敲她的门,两人一见面,相视一笑。
良时也换了一件衣服,和他刚刚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