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单身狗的名号就是从群里传出去的,这下交了位天菜男友,这是要从鄙视链的最底层爬到了最高层。
殷末被狐朋狗友们叫出来喝下午茶,顺便作为权威人士给他们讲了条八卦。
“我妈找泰国大师给孔狗算了命,孔狗那天本来还和我愁眉苦脸地抱怨怎么处理和老林的这段关系,后来看到这条信息,就醍醐灌顶醒悟了。”
“大师怎么说?”
“大师说孔狗有血光之灾,说老林浴血重生。”
狐朋狗友们都惊呆了:“狗子就听了这个,然后就决定和老林在一起了?”
殷末说:“对啊,他说他要带领老林浴血重生。”
狐朋狗友们说:“我怎么听这两个词儿这么不吉利啊?”
殷末笑得有些□□:“这你们就不懂了,孔狗早就解出来了,一滴精十滴血……”
一群基佬羡慕地红了。
只有诗人老同学怀疑道:“血光之灾就是被上到殚精竭虑?浴血重生就是要带着老林洗蛋白质浴?我怎么觉得他的理解总是有偏差呢?”
诗人又说:“他高中时就爱做阅读理解,鲁迅那篇一颗是枣树,另一颗还是枣树都能被他理解成鲁迅不想家里要两颗枣树,所以用了还,为这事还专门写了篇文章发在校报上。”
“……难怪孔狗这么喜欢在朋友圈里写小论文。”
殷末琢磨了一下,说:“你说的也对,孔狗好像一直有理解偏差和认知误解,精致的富二代到今天为止还挂在他的签名上。”
“不,他中午改了。”
“改成什么了?”
“精致幸福的富二代。”
“……”
狐朋狗友们又讨论了半天,最后得出一条结论,孔语就是一条爱做阅读理解的大黄狗,歪打正着捞了个天菜男朋友。
孔语还不知道呼朋狗友们给自己下了如此定义,他沉浸在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并且以此为引,沦陷在直男的温柔里,越陷越深。
前几天孔语还担心两个人各方面生活习惯不同,到时候肯定会起摩擦,现在看来,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毕竟大部分时候老林都是向着他宠着他的,也许有些方式比较特别,但是孔语觉得在两人各退一步,这事情就解决了。
孔母也是这么认为的。在孔语正式把老林带回家的那天,把一大家子亲戚朋友都给请来了,一脸要嫁儿子的喜悦。
孔母对孔语的舅妈说:“我就说小语他以前就是瞎胡闹,他那性格我还不知道,没耐性人又懒,那些小姑娘似的男孩怎么哄得住,还是小林好,成熟稳重,镇得住他。”
孔语的舅妈说:“我也觉得好,又高又帅,人也踏实,他舅舅第一眼看到小林,就喜欢得不得了。”
孔母喜笑颜开:“那是。”
孔母的舅妈问:“这处了有一段时间了吧?怎么之前都没点消息?我还想着个小语介绍男朋友呢。”
孔母说:“别说了,他前段时间还不是在瞎胡闹,吊着小林还想去找前男友,我就给他说啊,你都吃了人家家里四十多只鸡了,怎么也得给别人个交代不是。”
“……四十多只——鸡??”孔语的舅妈蒙了,“他不是做生意搞工程的吗?怎么又养鸡了?”
孔母竖起大拇指:“小林可是高知艺术家庭出生的,人家和我们不一样,养鸡那不叫养鸡,那叫陶冶情操。
第12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