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览·尽数篇》曰:“轻水所,多秃与瘿人;重水所,多与人。”高注云:“肿足曰,不能行也。”今酒家酿水,必以山中者,以其重也。而山人多疾,俗谓之大脚疯。然多在耕、樵、佣作之夫。其大家儒素,希有此疾。
又曰:“凡食,无强厚味,无以列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高注:“重酒,厚也;疾首,头痛疾也。”按酒之薄者,往往致头痛疾。其厚者,虽多饮甚醉,而头不痛。《吕览》所云,是古今相反矣。盖酿法或异耳。
吾乡以酒之初熟者,为缸面酒,亦曰缸面青。以其色青故也。于酒品为最下。
而缸面二字,则自古有之。唐人何延之《兰亭始末记》称:“僧辨才初遇萧翼,便留夜宿,设冈面药酒。”又云:“江东云冈面,犹河北称瓮头。谓初熟酒也。故辨才赋诗,有”初酝一冈开,新知万里来。“之句。然则,缸面字固吴越中旧称谓。而古贵今贱,则风尚又不同矣。皇甫嵩作《醉乡日月》,谓:”酒以色清味重而饴者为圣,色浊如金而味醇且苦者为贤,色黑而酸ㄤ者为愚。“今按,酒色黄如金,而味醇厚,略带苦者为上品。饮之,能使人潜移默化,徐徐入醉乡,而不自觉。虽痛饮极醉,既醒,无头痛口燥之病。真可谓之”中圣人“。
若味甘如饴,则妇孺与不能饮者好之。盖为穆生所设醴酒类耳,乌得圣乎?故香山诗云:“户大嫌甜酒”,若杜子美之“不放香醪如蜜甜”,韩公之“一尊春酒甘若饴”,非酒人语也。
店家卖饼,有曰煨炉饼者最佳。以葱油为馅,愈热愈佳。其上有纵横刀切痕。
《晋。何曾传》云:“蒸饼上,不作十字不食”。所谓十字者,想即今刀切痕耳。
汤饼,即今面也。记东坡诗注,明言之。及阅山谷诗:“汤饼一杯银线乱”,益信然矣。又《归田录》云:“汤饼湿面。”又《倦游录》云:“凡以面为食,煮之皆谓之汤饼”,亦见《青箱杂记》。
宋李公甫守荣州。州素无榷盐之禁,而四川茶司马,欲夺荣之盐井而榷之。
公甫申省争辨,为偶俪之,中一联云:“征商自此始矣,必求龙断而登之;作俑其无后乎?谓其象人而用也”,用经语甚妙。“龙”、“象”对得奇绝,“始”
与“后”亦工。而仁民之心,更自蔼然言表。
私盐之禁极严,而于肩贩贫民无与也。伏读大清会典(卷五十一,盐法下)
有曰:“私贩盐斤,果系贫民肩负易米者,例不禁。又零星肩卖与民家者,毋许缉拿。”功令如此,而蠹商奸吏,朋比以为陵虐而鱼肉之者,尽是此一种人。贫民受其苦毒,不可言状。则未有积久而不反之者也。咸丰初年,巡抚方以事来宁波。乡民忽集万人,哄入郡城,白昼烧毁商屋,及其祠堂,且擒其人以去。巡抚大怒,亦无如之何。乌乎!彼愚民者,藐法已甚。然而怨毒之入人者深矣!国家禁私盐,犯之者非他人,即商人也。凡其所为,无不与定例相反者。顺治十四年,部议有云:“势豪不许占揽引窝商铺,不许自定价值。”在国初时,方以此等为专利害民,御史严禁饬之。而岂知积习渐长,其作恶犯科,更有不可名言者乎?
噫!商为之,不独商为之,可慨也!
今僧道称荤酒之类,皆自有别名。其相呼语,人莫能晓。盖恐人诘责,故别为方言以掩蔽耳。吾友冯午卿,颇能知其一二。或可解或不可解。《东坡志林》云:“僧谓酒为般若汤,鱼为水梭花,鸡为钻篱菜。”又云:“人有为不义,而之以美名者,与此何异?”余见此语,不觉失笑。因叹贪饕狡狯之态,古今不异。而语言雅俗之间,则又今不逮于古矣。
物制度,后世日盛。而礼失,则求之野。往往于海外诸夷,一遇见之。夷人以手撮饭,核之《礼记》“共饭不泽手”,是三代礼也。夷人往往赤足。核之《左传注》之“见君解袜”,是三代礼也。罗汉佛像多赤足,又多穿耳,系金环。
核之《诗》“充耳琼华”,及《庄子》之“天子诸御不穿耳”,是穿耳亦三代礼也。吾乡海国,每有远夷,为风吹至者,或白衣冠,或高帽,或角巾,大约多汉官旧仪。而近时与西夷通商,奇巧之物,如指南车,量地表,日影尺,晴雨表。
无非中华遗法,特彼处专以技艺为仕进之阶,致富之术。故殚心竭虑,从而推究之,变通之耳。
早稻最先熟者,曰救公饥,又名六十日。谓自浸秧至收成,不过六十日耳。
陆放翁诗曰:“六十日白最先熟,食新且领晨炊香。”又云:“六十日白可续饭。”
是当时,山阴人呼“六十日白”,吾乡但呼“六十日”无“白”字。
蔬圃中物,惟茄独称树,曰“茄树”。始甚疑之,以为其干稍象树形,故呼之耳。今知不然。晋嵇含《南方草木状》云:“茄树:交、广草木,经冬不衰,故蔬圃之中,种茄,宿根有三五年者,渐长枝干,乃成大树。每夏秋甚热,则梯树采之。五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之,别栽嫩者”。然则茄实是树,非借名者。
吾乡种茄法,一如他蔬,每年换种下子,茄实既尽,尽拔去之。《草木状》所说,非特无行之者,并不知有此法也。余游京师,见茄状与吾乡绝异。吾乡长而圆,大者圆径不过二寸;其长,则小者数寸,大者或至尺余。都中所见,乃如吾乡南瓜,但无间缝耳。其圆径有至尺余者,其高不过二三寸。余疑是瓜类,食之,味实茄也。又吾乡茄色紫赤,与朱李色同,故呼朱李为茄皮李。都中所见者,色白,或微有淡绿者。余意其大如此,或即是三四年大树所结者与?惜未问土人以栽种之方也。
蒜头,俗语也。《古今注》谓之“蒜卵”。又云“胡国有蒜,十许子共为一株,俗人呼为大蒜”。按:今蒜头如橘柚,去其皮,分之凡五六或十许,想本胡种耶!而俗以蒜叶呼为大蒜,其根则谓之蒜头。
林弼《龙州诗》云:“山蕉木柰野葡萄,佛指香圆人面桃。”“佛指香圆”
即佛手柑也。本与橼种相同,故其皮亦绝似香橼。今但呼为柑,不呼橼矣。又《本草》云:“海内芭蕉,常年开花结实。有一种曰佛手蕉,小而味甜,则未之见也。”
《湛渊静语》谓:“木芙蓉根,三年不除,误食之杀人。故古诗‘昔为芙蓉花,今为断肠草’以此。”余闻秋葵花,以麻油浸之,治火伤。及滚水所伤等,甚效。而其根则毒,凡男女病鬼祟淫邪之症,取根捣烂,密涂其阴,则邪不敢犯也。
古人有“凭仗幽人收艾纳”之句。或写作联。问其“艾纳”何物?则曰:“想即是艾,收之为印泥耳。”余几信其言。近始知是松皮上藓衣。见《本草》合诸香烧之,其烟团聚,青白可爱。
西夷既与中国通商,多以其土产来内地。一日在花园中,买洋柿一本。其果大小,似柑之小者。始结色白,渐绿而黄,而红,若红柿然。彼人食之,华人但以供玩好,不之食也。其种草本,叶略似菊而碎,小作小花,黄白色。其根遍生丛毛,如其人。又其猫犬亦多与中国小异。谢承《后汉》称臧民,言西域山川、草木、鸟兽,名种不与中国同。信哉。
燕以春分来,秋分去,其来何自?其去安往?俗人皆曰:“度海而去,春时自海外来也。”然前年吾乡修沈店桥(在南门外),时方严冬,拆桥则深邃处,有燕无万数在焉。始知燕之归,是蛰也。非往海外也。郑注《月令》“玄鸟归”
曰:“归谓去,蛰也。”疏云:“玄鸟之蛰,不远在四夷。而亦不以中国为居者。
他物之蛰,近在本处。今玄鸟之蛰,虽不远在四夷,必于幽僻之处。非中国之所常见。“(注云:”凡鸟随阴阳者,不以中国为居,故疏之如此)。然则古人之体物,较今人为审矣。又高注《吕览》亦曰:“玄鸟,燕也,春分而来秋分而去。
归蛰所也“。其注《淮南》亦曰:”秋分后,归蛰所也。“《酉阳杂俎》云:”或言燕蛰于井底“,是亦以燕去为蛰也。而小说家载,长安富商任宗,妻郭绍兰,能诗。绍兰以诗系燕足,祝曰:”我闻尔海东来,必曾经湘中,为我附。“
云云。是又信俗说燕度海,而附会之也。
宋钱希白易《南部新》云:“龙嗜烧燕肉,食燕肉人不可渡海。”然则食燕者,尚不可渡。况燕耶?岂生燕未烧,龙不嗜耶?
世俗,闻鸦鸣,辄连唾之。《隋唐佳话》云:“有枭,晨鸣于张率更庭树。
其妻以为不祥,连唾之。张曰:“吾当改官‘。”云云。鸦鸣、枭鸣,总是以为不祥,故唾之。妇女常态,古今不异也。
鸡无雄而生卵者,俗谓之姑娘蛋。孵之不化。《参同契》曰:“牝鸡不牡而自卵,则无雏必矣。何者?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也。”一老妪言:“将伏卵时,取此卵向灶门(俗谓入薪处为灶门)呼曰:”雄鸡打水‘(俗以雌雄相交为打水),随以釜底心之煤,点卵上,伏之雏即出矣。“又闻故老云:”鸡伏卵时,暗以斧置所伏窠底,则所出之鸡。无不雄者。“以上二事,余久闻之,特未试耳。凡鸡伏卵时,忌闻雷。俗以铁器少许,置窠底,则虽雷无损。余意必因置铁器,或有一家曾置斧,而所出皆雄,后试复验,故得知有此法耳。又闻暗以斧置孕妇所卧枕,下则生男子。此法盖由伏鸡类推之,然颇验。
俗呼卵为,音弹。此村俗字,不足凭者。前余据宋人杂说,谓是象形,当作弹。《吕览·本昧篇》:“丹山之南,有凤之丸”。高注:“丸,古卵字也。”
丹山在南方,丹泽之山也。有凤凰之卵。“然则,本是卵字,后人因古卵字之丸,误通弹人之丸,又因弹人之丸字,误通于弹,复因呼弹者,不知其义,而误造为蛋字。辗转错误,盖如此。晋灵公不君,从台上弹人,而观其避丸也。此丸字音完,古卵字之丸,音卵。字同而音义迥别。
画卵今尚有之。然必是纳徵纳采等事。寻常馈遗,无有也。慈溪人遇喜事,或生子,或入学、中举,则以苏木水,煮鸭卵,送亲戚朋友。其色赤,谓之红蛋。
富家一用数十万。吾鄞即无此风矣。《岁时记注》谓:“古之豪家食,称画卵。
今代犹染蓝茜杂色,仍加雕镂,递相饷遗,或置盘俎。“按画卵,必画于其壳。
食时即剥去之,饷遗尚是人情。至宴客、自食,亦费工力绘画之,何心哉!乃至雕卵,则吾乡所绝无者,他处不可知。《管子》曰:“雕卵,然后瀹之;雕(薪也),然后爨之。”注云:“皆富有者所为”。又《洛阳伽蓝记》“河间王琛,语人曰:”晋石崇,是庶姓,犹能画卵雕薪。况我乃不为华侈耶?‘“又《岁时记》”寒食镂鸡子。“注云:”画之,而复加雕镂。“及唐人诗之”卵上雕秋千“。皆穷奢极欲之最无理者!以醋浸卵,则卵软可以随意造作。抑之方合中,即为方卵。既方,浸之淡水,出其醋,则卵复坚如故。成方卵矣。《琅记》:”昔有少年,博洽典籍。其兄远归,携方卵,问弟。弟曰:“鸟卵而方,有白无黄’。破之果然。问:”何以知之?‘曰:“见成丁《百鸟志》。’”若以今所造方卵,视此少年,破之有黄,则将谓古人欺余矣。
《汉·食货志》注云:皆乘父马,有牝马闲其间,则是啮。“”父马“
二字,不甚经见。以对《孟子》中之“母鸡”、“母彘”,可谓极工。
今人以狗捕鼠为越职。《吕览·士容论》曰:“齐有善相狗者,其邻假以买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曰:”此良狗也、其邻畜之数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则桎之。‘其邻桎其后足,狗乃取鼠。”是古者固以狗捕鼠也。不知狗不捕鼠自何时始。吾家一犬,善捕鼠。而人皆怪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