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不再流血的地方重新咬破。
咸腥,比刚才更浓的铁锈味。斯塔克几乎是立刻爱上了这个气味,连香槟和雪利酒都得靠边站。
那点血越扩越大,并合成一条细线;斯塔克顺着细线啃吻下去,咬住她脖颈上突突直跳的动脉。
天呐,老实说他以前真没发现自己有做吸血鬼的潜质。
那薄弱的血管被他叼进嘴里了,猎物被捕杀只需要一瞬间,它搏动得好剧烈,几乎和心脏同步——
斯塔克享受着她为他跳的生机。
只有他能给她生机。
女孩聪明地不再挣扎,蓝眼睛里闪烁明白:
“你想要我,对吗?”
斯塔克爱死了从她那张小嘴里说出的称心话,天然的诱惑立时让人听硬,斯塔克几乎是苦恼地看着裤裆耸|立。
“哈,甜心——”他叹息得很动情,“现在你知道答案了。”
莉齐往被褥后面缩了缩。
“别紧张,我无意现在就和你做床上运动。”
老天,她受惊的样子像只掉入陷阱的松鼠——
他真想被她毛茸茸的大尾巴缠一缠。
“你需要休息,亲爱的。我会给你准备点睡前读物。”
“——你喜欢博尔赫斯吗?我没有看见你读过,但兴许你会喜欢他。”
他磨蹭着下巴上的胡茬,补充一句:“啊啊,可能比艾略特讨喜得多吧。”
莉齐的瞳孔顿时缩紧成一点。
他知道她讨厌艾略特,知道她平时看什么,不看什么。他掌控她的一举一动。
这种被窥探的感觉让她顿时毛孔发奓,她几乎是不动脑子地低低出声:
“可是我不喜欢你。”
她肩膀一重,是他的左手臂钳住了那块单薄的肩胛肉;她扼不住小小痛呼,但男人并没放手。与左臂力道相反地,他出奇温柔地用右手掌摸上了她的脸颊。
然后一路向下,哄猫似的挠了挠小下巴。
“你一定会喜欢的。”
他最近读了很多书,掌握了如何饲养宠物的本领。有的鸟儿比人娇贵,不吃没煮熟的小米,不喝生凉的水。
他会每天给她准备分量充足的小熏肉和饭后甜点——他怎么会不知道她最喜欢吃甜?别忘了蜂蜜水和牛奶,她每天早上得喝一点儿蜂蜜,晚上需要热牛奶。
他精心筹划、妥善准备,为她打造的世界完美无缺,和从前并无不同。
唯一一个意外将会是:他把那个和女孩亲密无间的哥哥挤了出去,一点点取而代之,钻进那黄金笼的缝隙。
聪明的猎人从不缺乏耐心:总有一天,他能把这只小金丝雀拢入掌中。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哈哈哈有一个博尔赫斯和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