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没有情到浓处时的竭力呼唤。而是压低了声音,状似无所谓,却有款款深情和期待流淌出来,让人格外动容。
尾音一落,包厢里的掌声一下子炸开了,连宋明都一脸诧异,一声接一声叫echo。
热闹间,一声高昂清越的口哨声横空划过,硬是压下了所有的声音。大家回头一看,包厢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位陌生年轻男子,一双桃花眼,穿质地良好的深灰羊绒衫,出奇熨帖舒服。此刻他半倚门,身段风流,似真似假地拍手叫好。
身边有人“呀”了一声,小声说:“好像是这家的老板,都说神龙见尾不见首,怎么惊动他了?”声音虽小,但已经足够让周边的人听到了,在大家面面相觑的时候,机灵的宋明早一个箭步迈过去,热情地寒暄。
桃花男子却并不搭话,径直看着崑哥:“小哥,从十几年前你大学毕业喝醉到现在,你可是第一次开金口啊,是谁这么有面子呀?”言辞间竟无限地亲热熟稔。
崑哥微微一皱眉,带点不耐烦的语气:“该咋忙咋忙去,今天怎么这么闲?”
桃花男子一步三摇进来,大摇大摆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环视周围,仿佛才看到大家似地说:“别介,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嘛,大家尽管玩,我请客。能让我小哥跟着一起来k歌的,必然都是挚友。”
崑哥没接他那茬,却直直看着我,做出请的动作来。我头皮开始发麻。这么大的场面,这么奇怪的氛围,这么强悍的对手,我这凑的是什么热闹啊?
仿佛看出我的退却之意,崑哥慢条斯理地开口了:“童青,咱们刚才可是有人证物证的啊!”
他第一次开口叫我全名,“童青”两字却脱口而出,叫的自然而亲切,仿佛已经叫过千遍万遍一般。
大家的目光,包括桃花男人,刷地一声像聚光灯一样投射过来。这下我不仅头皮发麻,整个身体都微微有点颤抖。从小,我就不喜欢出风头,太多人的关注让我觉得自己象动物园的猴子一样。但是骨子里的好强让我更讨厌自己失控。
深深吸一口气,我痛快接过麦克风,起身去坐到离屏幕比较近的一个高脚转椅上。没想到,之前只顾看热闹,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脚。实在没有勇气在聚光灯一样的目光下去穿那繁琐的鞋子,我干脆心一横,硬着头皮假装再自然不过地赤脚走了过去。
其实我并不怕在众人面前唱歌。我有一把好嗓子,听过我唱歌的人都说我的声音像一匹丝绸,华丽却又流水一样柔软光滑。大学时的我也因此在大大小小的晚会上着实风光过。大三时还学人家组了个小小的乐队,轮流在不同高校开演唱会。看年轻的观众台下挥舞着荧光棒,挥霍他们年轻的热情,鼓掌,呐喊,合唱,虚荣心曾经一度得到极大的满足。
只是从后来某一刻开始,我再也不上台,再也不愿意在人群前开口了。我明白,那大抵是因为李铭。他叫嚣着帮我组乐队,热情澎湃地为之奔波,月光下出奇温柔地吻我。但,也同样不落俗套地,伤得我血肉模糊。可能也是自此以后,我开始害怕所谓爱情,那爱情太炙热,太容易让你烫伤。后来我信小桥流水,我要的感情只要60度就好,可是鲁瑞,我一直以为对于自己来讲是再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