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句:
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央央这一趟从上海回来,总喜欢盯着我瞧?”他取笑她。
“……是在想事情。”她心虚地低头,喝茶。
他用得是“回”。
是,她回来了,不再是茫茫无依。
他也不抢白她:“什么事?说来听听。”
“你这次被困,难道……真没预料到吗?”
傅家是什么状况,她并不十分明白。可傅侗文是这个圈子里、宅子内的人。他不该如此被动,哪怕有一点警觉,都不该落到这样的地步。
“在纽约,我收到过父亲的电报,也设想过这样的状况,”他默了会,说,“只是没想到,我父亲会做到这样的地步。”
她惊讶:“那你为何不躲开?起码避一避风头?”
“如果我在返京途中逃离,我父亲会动用各种手段,瓦解我的生意。他背靠着北洋军,我在这个时局里,完全没有胜算,多年积累皆会付之东流。”
傅侗文握了茶杯,轻啜了口:“我若回来,起码我父亲会认为,他能管教好我,或是至少,能从我手里接过生意去。所以我在回京路上,决定赌一把,赌他虎毒不食子。”
他又道:“再有一点,傅家家产,我也是志在必得,所以必须回来。”
沈奚不解:“钱比命还重要吗?”
“对,”他笑,“比命重要。”
这里有他前半生殚精竭虑,积攒的产业,不能丢,丢了就是狼拔獠牙,鹰折双翼。更何况还有更丰厚的家产。
这笔钱落在大哥手里,买的是杀革命党的枪;
在他手里,买的就是制衡军阀的炮。
他最后说:“救国需要钱,有钱才能养军队、买|枪。北洋军有自己的土地,有土地就有根基,盘剥百姓就有钱。想要革命下去,钱十分重要。”
这些年,除了并肩而战的故友,傅侗文从未向任何人剖白过自己。
维新失败、侗汌的死,都让他一步步清醒。先前他算是。生死同命,交的才是心。
昏黄的灯下,两人都倚在狐皮上,手肘搭于茶几边沿。
她生生喝茶喝上了头。真是前所未有。
一壶茶,一盏灯,对影成双。她恍惚察觉,两人关系和先前大不同了,心从未如此近过。
“你说过,倘若……是有法子让我晓得的,”她望一望外头,像看到墙外那七八杆长|枪,“是什么法子?”
“我若死了,我爹自然会放了这院子里的人,庆项也会脱身。”
“可他不晓得我住的地方,是不是?”
“是,”傅侗文为她添茶,“大小报纸都买下版面,刊上讣告,你总能看到。就算不看报,街头巷尾议论久了,也能够传到你那里。”
这便是让她知晓的法子。
万无一失地送到消息,又能让她藏身处不暴露。
沈奚默然,心里一片空白,幸好,没有“假若”二字。她来了,他还在。
“讲讲外边的事,给三哥解解闷。”他四两拨千斤,把话题转开。
“你不睡了?”她瞄桌上的时钟,“太晚了。”
“病太久,在床上把骨头都躺酥了,像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