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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珍何罪之有”(1/2)

作者:红楼之疑-刘心武

    从发问“贾珍何罪之有”到否定《红楼梦》叙事结构

    刘心武先生认为:贾珍何罪之有?因为导致贾珍和贾蓉被拘、宁国府被抄的罪责,远不如贾赦、贾政的罪恶深重。贾赦逼勒石呆子谋取古玩、通过贾琏跑动交结平安州外官,贾政隐藏钦犯甄家被抄财物,这些在封建时代都是滔天大罪,必然导致荣国府“家亡人散各奔腾”,因此八十回以后必写到荣国府的“树倒猢狲散”,贾政必被治罪,绝不可能有高鹗笔下的那些“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的叙事内容。那么《红楼梦》开篇:“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萁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言外之意是没有道理的,“高鹗实在无法写圆”。可见,刘心武先生是把“贾珍何罪之有”作为切入口,直接伸向《红楼梦》叙事结构的设置和安排,特别是对后四十回叙事内容的否定。这与我们前面分析宁国府在《红楼梦》整个叙事结构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对此,也不能简单地从欣赏的角度看待它们的差别。这里牵涉到对后四十回叙事结构如何安排的大问题。刘心武先生认为,如果按照百二十回《红楼梦》文本的设置,宁国府被抄,贾珍父子被拘是不合乎道理的,因为从《红楼梦》文本的描写来看,贾赦、贾政、贾琏他们比贾珍父子罪过更大,理应比贾珍父子受到的惩处更要严重。而现在《红楼梦》的文本描写恰恰相反,因此,他才说出“贾珍何罪” 之有?《红楼梦》文本后四十回之所以存在着这些问题,直接的原因是“高鹗实在无法写圆”,因为他没有能吃透和领悟“曹雪芹的构思”。于是自然导入刘心武先生“秦学”研究的目的就是寻找曹雪芹曾经写过,或打算写的那个构思。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明白刘心武先生没有从《红楼梦》文本中找到任何根据,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一书中也很少谈到贾珍形象,而却能构思所谓秦可卿是皇室的后裔,“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这一情节,关键是凭借想象去探佚“曹雪芹的构思”。于是产生了刘心武先生的主观判断,他说:“我以为第七十五回所明写的荣国府贾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实还不是整个贾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衅’的开端,因为宁国府的贾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仅是其财产,而是大活人——秦可卿,这本来也是写得比较明白的……按曹雪芹原来的计划,他是要写出宁国府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秦可卿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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