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1962年初,张爱玲由香港返回美国。台港之行,使她获益不少,不单单是在台湾增长了许多实际的阅历,更重要的是她在短短的时间内写了这么多剧本,获得丰厚的稿酬,便可从容回来照料贫病在床的丈夫。
1963年3月,她用英文写了一篇《重回前方》的散文,发表在美国《记者》杂志上,记这次港台之行。她已许久没有发表新的文章了。
年迈的赖雅先生已完全瘫痪了,终日躺在床上,身边只有张爱玲服侍左右,精心料理。赖雅虽然瘫痪,但神志仍清醒。1966年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张爱玲拿着美国《新闻周报》上的报道文章给他看,他还是坚持认为西方的报纸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都是“反面”的报道,他拒绝看报,拒绝西方一切关于社会主义的宣传,这种坚定的信仰一直没变,一直到1967年去世。⑩到美国的这几年,张爱玲虽然找到了栖身之地,建立了一个新的“家”,有了依归,她的生活是幸福的,但她的失落更多。她与丈夫在一起只是有个伴,有个安慰,说不上多么热烈的感情,但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苦恼的是,她已面临着创作的危机,在这个陌生的西方国度,她的作品并无多少人赏识,她的情趣都是东方式的,她的经历也是东方式的,与西方人的阅读兴趣是那么不合,对西方人很看重的文学作品她又不大喜欢,这个苦恼一直在折磨着她。
张爱玲可以改变自己的风格,向西方的精神西方的审美情趣,西方的文学风格靠拢,这对她来说应当不是十分难的事,她有过硬的英文水平,运用英文水平也不比运用汉语能力弱。但可悲的是,她的一切仍旧是中国传统式的。她在访台时曾经计划着写一部以伦敦作背景的小说,是写西方人的,给西方人看的,这个理想如果实现那当然很好,但是她还是放弃了。西方在她眼中仍然是陌生的,不说远在英国的伦敦,即便她在美国住了这么几年,她仍是陌生的,没有归属感,这里的一切人物、事情与她所熟悉的中国是大不相同的,差异太大,她没有把握。
王祯和问她要不要以台湾为背景写小说?她说:不行。因为台湾对她来说也是不熟悉的,不光是语言上的隔阂,对这里的许多东西,仅凭着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印像,写一篇散文谈见闻是可以的,但做起小说一定没有把握。所以台湾之行除了使她看看异地的风光与人情外并没有太多的收获。
她的世界还是在上海,这是她的土壤,她的“本命城”,像鲁迅之于鲁镇,沈从文之于湘西,老舍之于北平,她的根在上海。但那是四十年代租界里的上海,现在的上海已是她永远回不了的家,像她那个逃出之后永远回不去的父亲的家一样,回不去也不想回去。四十年代老上海的那种情调,是要在香港那样的社会里才能体味出来的,但逼促狭隘的香港又不是她的栖身之地。虽然在美国有了她的家,但只是物质意义上的家,在灵魂上她仍是飘泊的流浪儿,无家可归的中国女人。
写什么?写什么?写什么?她陷入沉思。她年轻时的愿望,要像林语堂那样,在美国生活,做个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11),现在终于横隔着太平洋这个“适当”的距离了,——遥远的时空的距离,也许还是感情上的距离,心灵上的距离了,她却又惶然了,她不能像林语堂那样超然地驾驭东西方文化,写东方生活,投合西方情趣。毕竟她的经历太有限、太狭窄。“江郎才尽”是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才华像乳,可以愈汲愈出,但生活像养份,没有及时大量的补充滋润,才华的泉也会干涸。
她是不愿后悔的人,一个独行者,既然走出,就一直走到底,永远不想走回头路。
赖雅活着,虽然人到晚秋,但毕竟是个安慰,总有一个人伴在身边。所以张爱玲虽然失去了她的土壤,但仍可以靠着回忆靠着她的魔杖似的彩笔写出作品。
她开始在回忆中写作,抓住记忆中一丝一缕的丝线,织成锦文绣样。旧时的记忆,三生旧梦似地回来,在脑中变得特别清晰,越远越清晰,大约已是晚年的征兆罢。她想起李商隐的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就是她后来把这一段时间写的几篇作品定为《惘然记》的缘由。
她写了一部短篇小说《色,戒》。
这篇小说的本事经有人考证是四十年代初发生于上海的刺杀大汉奸丁默的一件真事(12):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汪伪特工总部,头目是汪伪大汉奸丁默。
丁默早年参加**,后又投叛国民党cc系,日军侵华后又成为汪精卫汉奸政府的中央常务委员、中央社会部部长、中央特务委员会副主任兼特工总部主任。
国民党重庆当局屡次想除掉这个老奸巨猾的汪伪特务,但丁默是个有丰富经验的老特务人员,戒备森严,警卫如云,行动诡秘,手下特务人员星罗棋布,谁都难以近身。重庆国民党政府把暗杀丁默的任务交给中统潜伏在上海的特务机构,当时陈宝骅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知道丁默有个弱点是好色,便决定采用美人计来引诱他上钩。
这位被选中的美女叫郑苹如,年方二十出头,面若桃花,聪慧可人。她是中统机构的女情报员。郑苹如是中日混血儿。其父郑钺,又名郑英伯,其母是日本姑娘木村花子,随夫到中国定居。上海沦陷后,郑英伯参加了上海地下抗日组织,成为陈宝骅的助手。他的女儿郑苹如在中统上海区作情报员。
郑苹如以前和丁默有一面之交。她在上海读中学时,丁默曾兼任她的校长。她本人能说一口极流利的日语,加以这师生之谊,和丁默认识了,几个月时间,赢得了的信任不疑,勾引得了默神魂颠倒。丁默到朋友家赴宴,要她陪着去。
郑苹如向中统汇报,商定以她买皮大衣为名将丁默诱至西伯利亚皮货店,届时中统特务埋伏周围将其暗杀。丁默连警卫人员也未带,乘专车到那家皮货店下车,与郑苹如手挽手进入店内。丁默让她挑选大衣,自己随意四处张望。他发现门外有可疑人员,顿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向空中一抛,对郑苹如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钱抛得一大片都是,引得人们的骚乱,他乘乱里冲出人群,跳出门外,钻进轿车便逃了。当中统特务反应过来开枪时,他已跑远了。
这个美人计功亏一篑,但中统以为了默或许没有识破这是他们的圈套,当作是凑巧碰上杀手的,于是让郑苹如继续与丁默接近,丁默假意应付,不动声色,反将郑苹如置于死地。
张爱玲这篇小说《色,戒》,虽然还是用了这样的基本情节,但她没有把这个故事写成浅薄的美人计刺杀小说。她着重刻画了女主人公王佳芝假扮少妇勾引上汉奸易某行刺前后的心理。
王佳芝是个富有爱国抗日正义感的青年学生,为了靠近并刺杀汉奸,她装扮成少妇,被迫与那一群青年中的一个她并不喜欢的人学**,做出了无谓的牺牲,但她的同伴们反而鄙视她,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连她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这样看待她。她受到很大的刺激,从心里鄙视他们。但是当他们来再次请她去行动时,她还是“义不容辞”地去了。
她与易某有几次交往,将要行刺前,内心却很纷乱,“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有了个目的。”当她与易某上商店去购买项链,知道会有人埋伏在商店门口,待他们出来时行动。此时王佳芝内心很矛盾,她觉得这一刹那间仿佛只有他与她两人在一起。她憎恨玩过她的梁闰生,与梁闰生这些人相比,这个汉奸倒像爱她的。易某想不到“獐头鼠目”的自己中年以后还会有这样的奇遇,他想到她对他的爱中可能有权势的因素,在陶醉中不免有点悲哀。佳芝也疑心自己“有点爱上老易,她不信,但是也无法斩钉截铁地说不是,因为没有恋爱过,不知道怎样就算爱上了”。
她看到这个汉奸,“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她疑心自己是不是爱虚荣的贱女人,又否定了,他“此刻的微笑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刺,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情”。
“这个人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她低声说:“快走。”
她知道这太晚了。但是“老易”却已躲过这场灾难。他回到家中,已经布置了手下人把这一切行刺的人包括她一网打尽,统统枪毙。但他还在想:“她还是真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
“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王佳芝与易某在政治上是敌对的关系,一个是单纯的爱国青年,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然而都是人,有人性的相通之处。王佳芝人性中的善良与软弱使她放走了这个汉奸,但易某却残酷地把她置于死地,虽然他内心也不是没有一丝人性。人性与政治是一对矛盾,人性的爱有时会超越政治,但政治却能无情残害人性。这也许是张爱玲内心深处的最大矛盾,包含着她对与胡兰成婚恋的反思,明知是汉奸,但人性中的弱点与情感战胜了一切,爱上他,但这爱到头来却给政治粉碎了。这是她人性至上观念受到政治的破坏后的惶惑。
《五四遗事》是用英文写的,发表于1956年,次年译为中文,发表于台北夏济安主编的《文学杂志》上。这是另一篇人性与政治的小说。
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以后五年,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观念成为青年人的时髦话题。罗某已经由父母包办结婚了,但受“新时代”精神的影响,对家里包办的没有文化的妻子不满意,爱上女校的一个新女性密斯范。罗与密斯范二人,还有他们的朋友郭某与密斯周,两对男女,开始时是最时髦的罗曼谛克的友谊,在月下游湖,在草地上朗诵雪莱的诗,或是写信交流新看的书刊(虽然他们天天见面)。慢慢地罗曼谛克的友谊变为实实在在的“爱情”。
罗与家中包办的妻子闹离婚,但家里死活不同意,一拖数年。密斯范疑心他一味拖延,对自己没诚心,看看希望渺茫,这位新女性怕做了老姑娘嫁不成人,便经媒人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