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装少主》免费阅读!

第一六八章 暮色(五)(2/2)

作者:王迪

手足相待,所以虽是秘密组织,但发展迅速,由台湾延伸至中华内地及港澳。

    忠义总堂,山。

    山主;或称寨主、龙头大爷。也有称大排、阿妈。

    副山主;或称副寨主、副龙头大爷。

    内八堂(内八堂皆为京官)

    香长;或称圣堂大爷、开香堂时的主香人,为客卿。有的地方称白扇。

    盟证;或称中堂大爷、开香堂时的盟誓人,为客卿。

    坐堂;或称左相大爷、总管山寨事务。

    陪堂;或称右相大爷、协助总管山寨事务。

    管堂;或称总阁大爷、负责人事升降赏罚。

    执堂;或称尚书大爷、负责人员组训工作。

    礼堂;或称东阁大爷、负责教育礼仪。

    刑堂;或称西阁大爷、执掌刑法。

    护印大爷

    护剑大爷

    外八堂

    心腹;刑副大爷、领军武将。

    圣贤;圣贤二爷、军师,负责谋画。

    恒侯;当家三爷、总管财务、粮饷。

    金凤;金凤四姐。

    管事;管事五爷、负责总务,又分承行、执行、红旗、蓝旗、黑旗。

    巡风;花官六爷、负责巡查,又分内巡风、外巡风、巡山、光口。

    银凤;银凤七姐。

    贤牌;贤牌八爷、登记功过,又分镇山、守山。

    江口;江口九爷、管理人员与升迁,又分检口、斜口、守口。

    么满;么满大爷、或称“辕门”,负责杂务的士兵,又分总么满、执法、辕门、大么、小么、大满、小满、铜章、铁印。

    洪门组织按排排亦称行,几排又称行几。三十六部半管职按排(行)分编制如下:

    行一:制皇、龙头、坐堂、陪堂、盟证、香长,管堂、刑堂、执堂、礼堂、护剑、护印、心腹、新一,共十三位半大爷

    行二:圣贤,一位二爷。

    行三:桓侯、披红、插花,共三位当家三爷。

    行五:红旗、黑旗、蓝旗、执法、青刚,共五位管事五爷。

    行六:花冠(巡风)、镇山、巡山,共三位六爷。

    行八:白旗、八德,共二位八爷。

    行九:九江、江口、检口、守口、斗口,共五位九爷。

    行十:大么满、小么满、铜章、铁印,共四位么爷。

    没有行四、行七。

    排行职位职责简述:

    制皇--前任山主,有职无权。

    龙头--统辖全权的山主。

    副龙头--统辖全权的副山主。

    坐堂--辅助龙头办理全山事务,权力极大,仅次于正副龙头。

    陪堂--辅助坐堂办理公口上一切事务。坐堂处理公务,须陪堂签署始能生效。

    盟证--盟誓之证人。必须由山堂中元老来担任。

    香长--主香之人。开香堂的主祭者。有的山头以龙头兼任。

    管堂--负责管理全山之事。

    刑堂--处理刑罚之事。刑堂命令由外八堂执行。

    执堂--统计本山人数,类似兵部,管理军事,组织训练。

    礼堂--按洪门礼仪,负责教育大家。

    护剑、护印--为龙头近身的掌剑、掌印者。

    心腹--亦称新服,新福、刑副,具有特殊资格,在洪门中有显著功绩才能充任。

    圣贤--刘关张桃园结义时,关圣位于老二的位子,洪门开山立堂必行迎圣典礼。圣贤行伴圣,送圣及迎圣之职。

    桓侯--又称当家。桃园结义,桓侯居三。督管钱粮出纳事务,为当家三爷第一级。

    披红--管理局部钱粮收支。为当家三爷第二级。

    插花--管理催、督、护粮等事务。

    红旗--大管家。专管外务。能弹劾内八堂大爷,约束外八堂兄弟,有发号召集弟兄的特权。

    黑旗--负责内务。防止身份不清者混入会中。

    蓝旗--负责巡查本山堂内事务,及迎风,接驾等事宜。

    执法--为惩戒官。

    青刚--帮办,协助上述四位。

    花冠--又称巡风,负责严查奸细。

    镇山--为花冠助手,通风报信,为全山耳目。

    巡山--为花冠助手,负责山内外防守。

    白旗--又名纲纪,护掌十八本律书,负责记功过。

    八德--负责旌鼓旗帜及军品制造。如会内兄弟有了过错,负责找保人讲情。

    九江--负责掌管挂牌,五排以上高挂金牌,五牌以下高挂银牌。如降级则挂蓝牌。

    江口、检口、守口、斗口--负责盘查外人,防守要隘关口。

    大老么--又称辕门,专管内八堂收发传达之责。

    铜章--掌管腰牌。

    铁印--负责登记来宾腰牌,复查用印。

    小老么--处理招待宾客的一切杂务。

    组织之秘密会册,只有组织之高层拥有。内容为组织组成之历史。现任组织名单。组成结构。入会形式,誓词。违反组织之刑法。背(隐)语,手语,在公众地方表达为组织中人之方式。隐语为“海底”,又名“金不换”。

    在施琅攻台时(一六八三年),郑克塽将其祖父郑成功开山(金台山)立堂(明远堂)有关洪门%%件、名册、印信等装入铁箱密封,沉入海底。

    据说到了一八四八年(清道光二十八年)事隔一百六十六年后(太平天国前期),在福建有洪门弟兄郭永泰从渔人手上获得,所以定名为“海底”。以后之三合会会簿,由此演变出来。

    除此之外,洪门的规矩也是相当之严苛的;

    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侄,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外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如有捏造兄弟歪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钱财杂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今晚加入洪门之後,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存心吞没,五雷诛灭。

    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倘自己被官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各省外洋兄弟,如闻有其有官家缉拿,立时通知,俾早脱逃,如有诈作不知,死在万刀之下。

    赌博场中,不得串同外人,骗吞兄弟钱财,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不得捏造是非,或增减言语,离间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三年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由香主传授文章,或前传後教,或三及第保举,以晋升为香主,如有私自行为,五雷诛灭。

    自入洪门之後,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遇有亲兄弟与洪家兄弟,相争或官讼,必须劝解,不得帮助一方,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兄弟据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诈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诛灭。

    兄弟所得财物,不得眼红,或图分润,如心怀意念,五雷诛灭。

    兄弟发财,不得洩漏机关,或存心不良,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不得庇护外人,欺压洪家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仗势欺人,更不得行凶称霸,须各安分守己,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不得因借钱不遂,怀恨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诛灭。

    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对外人须谨慎言语,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免被外人识破,招引是非,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既入洪门,必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四海兄弟,日後起义,须同心协力,杀灭清朝,早保汨主回复,以报五祖火烧之仇,如遇事三心两意,避不出力,死在万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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