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薛叶站了会儿,说道:“也许有一天我连他的样子也想不起来,想到他也不会觉得心痛,就好像我以前忘记了很重要的一个人那样,慢慢……就什么都忘记了。”
可是现在他还是记得,闭上眼睛总是想到裕哲低头弹吉他的样子,他坐在窗台上,修长的双腿踩在绒绒的地毯上,手指灵动地拨动琴弦,就是一段流畅的前奏。很多次薛叶只是梦见这样的场景,散发下的面孔俊秀清奇,在他的堵截下拒绝他的帮助,他手中的导盲杖点着地面慢慢地走着,他悄悄地跟着以为他不知道,却在跟过一条马路后,那个清冷如玉碎的声音蓦地问他:“这位先生,你跟着我想做什么呢?”
他当时立刻兴奋起来:“你怎么知道我跟着你,我走路很轻啊。”
墨镜下的薄唇勾起一抹笑:“你的身上有古龙水的味道,一直在我身边,我不会闻错的。”
他明明看起来穷困潦倒,说这话的时候神情一点也不局促,他的心里从此就有了这么个人。
忘记一个人,也许很难吧。薛叶这么想着,和顾思陌再见,离别的时候,他问道:“他小时候是什么样的?”
“很聪明,什么歌听过一遍就会唱,唱的又很好。”
“那你说,当时如果他参加了那场选秀比赛,会不会毫不意外地走红?”
“当然。”顾思陌肯定地回答他。
薛叶转身的背影有些佝偻,叹了口气,“真可惜。”真可惜,没人相伴走到老,心里缺失了一块,永远也填补不起来。
顾思陌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走出办公室,已经是夜晚时分,华彩中心广场的霓虹灯依然闪烁,人流却在渐渐散去,只有纸醉金迷的酒吧一条街仍然熙熙攘攘。
顾思陌闲来无事的时候总是喜欢去逍遥坐坐,她在逍遥有个专供的vip位置,也算是薛叶给予特殊顾客的照顾。
她学会了细细地品一杯鸡尾酒。
“独自一人喝闷酒,怎么不叫我作陪呢?”唐宇赶到的时候,顾思陌已经是第二杯。
“你这么忙,怎么好意思打扰你。”
“我说过的,你需要我陪的时候我永远都在。”
“我并不觉得孤独。”顾思陌笑了笑,跟他碰了下杯,压低了声音,“嘘,别说话,听歌。”
逍遥酒吧的音响是最好的,舞台上是一个长发披肩的男人在迷醉地唱着英文歌,他唱的很陶醉,声音醇厚,如同情人的低低喃语,顾思陌听得入了神。
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有没有缘分成为恋人,谁也不知道。
顾思陌依然如同以前,一个人过着生活,有时间的话他们会一起吃饭,聊天,谁都没有提那天晚上的约定。
“我从来没想过我们还是成了好朋友。”唐宇敬她,“思陌,你说的没错,我爸爸一直都很后悔。”
“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就算不受到惩罚,心里也会不好受。”
“你总是对的。”唐宇微笑着看着顾思陌,“我见过很多次你狼狈的样子,为什么每次见你仍然觉得欣赏?”
少去了那些心底的压抑,唐宇其实是个很闷马蚤的人,从他处处透露出的挑剔品味就可以看出来,唐宇对于生活的精细程度要求很高,就算他没有什么毛病,以他那种自恋的性格,也不会放低自己的要求。
“你狼狈的样子我也见过不少,就别在我面前装蒜了。”
唐宇但笑不语,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她在迷蒙的灯光下,笑容是朦胧的,影影绰绰的光打在脸上,两个人都看不清楚彼此的表情,只有那样深情的歌曲回荡在两个人的身边。
“思陌,能告诉我,你如何理解自己的名字吗?”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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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算是很草率的结局,不过是我想表达的文章主题。
人生还有很多后来,每一天都不要辜负才是。
应该还会补上几个零碎的番外。就这样啰,谢谢你,在看,我说的故事。
番外 终究不能忘记
薛叶十五岁之前,人人都称声“叶少”,红门的势力当时在y市还是只手遮天。
如果人生分为四季,当清扫的寒流到来之前,他的人生都是春天。
十五岁薛叶的父亲红门总执事薛海因反抗清扫身死,青帮趁势侵占红门地盘,一夕之间,家门的所有荣耀都成为了过往。
忍辱负重这种词汇,对于薛叶当时的年纪,其实并不能理解。少年狂,是带着天不怕地不怕的嚣张,然后是那场足以毁灭他身心的牢狱监禁。
当杜老爷子费尽心思捞出他的外孙,却发现以前那样飞扬跳脱的孩子,在牢里一年后成了另外一个人。
谁也不知道牢里发生了什么,他也并不与人谈论。
薛叶骄矜任性的母亲杜玫瑰与自己掌权红门的姐姐大闹了一架,从此自立门户脱出红门,从此不允许他再踏入道上一步。
红门当年主张对抗清扫的人都受到了家法处置,薛海那一派的主战派一部分分出去自立门户,一部分则留了下来干的都是收收保护费的工作保存实力苟延残喘。
杜玫瑰虽然与自己的姐姐不和,却跟姐姐的女儿严笑关系很好,当严笑宣布出柜,堂而皇之公布性取向,表明绝不会结婚的态度之后,原本就反叛性格颇为突出的杜玫瑰更与严笑亲厚,在严笑的照顾开导下,薛叶逐渐地好了起来,对以前的事也记得模模糊糊。
医生诊断他曾在牢里受过重大的脑部创伤,并且有吸食大麻的记录,所以不让薛叶再回到从前的生活,就成了杜玫瑰严加防范的事。
她所有的教导都只有一条——“听话”。
薛叶确实很听话,听话的让人觉得他仿佛不再是以前的叶少。
他听话孝顺,无忧无虑地像个孩子,还停留在打扮臭美的阶段,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买衣服照镜子,喜欢色彩绚丽的衣服,品味新潮古怪的让人叹为观止。
薛叶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他心底有这样一个愿望,这种打扮让他觉得安宁。
是的,安宁。
他觉得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人,很重要的事。
直到那一天,他跌倒在电梯里,那个戴着墨镜的同他年纪一般大的人听到动静后往后悄然退了一步,贴着电梯璧站着,手中导盲杖往前轻轻一点触碰到他的身体即很快地缩了回去,响起的声音让他整个人都如遭雷击,心脏如同被雷劈过,整个人都被心底的波动震颤到,那是他一直在寻找的,能让他安宁的声音。
薛叶如同从没有情爱过的生涩暴发户,将自己所有能摆上台面的东西都拿出来作为交换。
捧出一个歌手……这种砸钱的事,他还没有做过,但是又有什么关系,这个人是裕哲。
裕哲,他的舌尖掠过这个名字,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而胸有成竹。
“裕哲,你是我的。”
他只是轻扬着声调反问:“哦,是吗?那要看你能给我什么了。”
薛叶不明白为何严笑总是纠结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她又不敢打破朋友边界这种问题。
对于薛叶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他会简单明了地宣告和占有。
想要写歌,就为他联系陆飞扬,想要唱歌,就让他在酒吧里表演,他大把大把地掏着钱,希望看到裕哲如愿以偿的笑容,但是他始终都没有。
等到明白的时候,才知道一切都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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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哲明明一切都是那样顺理成章地依附他,却总是摆出一副随时都会走掉的游离感。
陆飞扬那样语重心长地劝诫:“叶少,这个裕哲来历不明,要不要查查?”
而薛叶只是无所谓地勾勾嘴角:“查?查明白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