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圈,三人也没有发现巨大的脚印,更没有发现粗壮的毛发,大家有些失望,找了一块干净的山石坐下,吕天掏出干粮和矿泉水,三人边吃边休息。
“天哥,找到野人的可能性不大,要不我们直接走掉算了,反正你要找的东西已经到手了,目的已经达到了。”夏静喝了一口水道。
孟雨咬了一口鸡腿,摆摆手道:“那不行,不仁不义的事情咱不能干,对吧吕大哥,既然答应了我们就必须办到,办不到我们也要把东西还给人家,这是做人的原则。”
吕天用衣服哄着围在眼前的小昆虫,点了点头:“孟雨说的没错,我们做事必须有板有眼,有可信度,不能言而无信。天色不早了,我们再找一会儿,找不到我们就回宾馆休息,明天继续寻找。”
休息了半个小时,三人继续在山林中搜索起来。六只脚三双登山鞋,踩在厚厚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三人所过之处,只留下三排树叶的小坑,几分钟后,树叶恢复原状,并没有更多的印迹留下。
又转了三个小时,仍然没有一点收获,三人均累得腿软脚麻,再也走不动路了。吕天看看天色道:“我们回家吧,天快黑了。”
孟雨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晃了晃脑袋:“天哥,我们来到这里很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在这里多找一找,晚上随便找个地方避一避,明天继续寻找,咱就别回去了。”
“是啊,说不定猩猩是昼伏夜出的动物,晚上才出来活动,这样的话我们永远不会找到它们的,如果我们晚上留下来观察,说不定会有意外发现呢。”夏静感觉非常累,双手敲打着发麻的小腿,她非常愿意留下来,这样会更冒险,更刺激!
吕天见两人执意留下来,他也非常着急筷子山的事情,也就没有强求回去,留下就留下吧,或许晚上真的会有什么发现。
找到一个平坦的空旷之地,从移储格中找出帐篷及睡袋,支好帐篷之后又找来一些干草及树叶铺在地上,然后把三个睡袋放在树叶之上。帐篷及睡袋是与达娃一起去大西北用过的,用于抵抗这里的寒风绰绰有余。
天完全黑了下来,三人找来干树枝,点起一堆篝火,上面架起一只野兔和两只野鸡烘烤着,空气中弥漫着烧烤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野兔野鸡非常多,是这里最普通的小动物,吕天三颗石子便解决了,把两个小姑娘看得直发呆,非要学一学怎么用石子打猎。
“想当我的徒弟不难,首先把学业学完再说,保证你们五年之内学会。”飞镖的手法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学会的,背后需要付出很多功夫,如果练习甩石子再把学业耽误了,那可是得不偿失。
一个小时后,兔子和野鸡全部烧好了,三人坐在火堆旁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移储格就是个百宝箱,要什么有什么,兔子和野鸡放上了盐和烧烤料,味道非常纯正,又摆上两瓶葡萄酒,吃得三人下巴上直淌油,喝得小脸红扑扑的。
酒足饭饱,灭了篝火,三人钻进睡袋,拉上帐篷门,开始睡觉休息。
呼……
起风了,开始还比较小,慢慢的越来越大,将山林的枝叶吹得哗哗作响,篷布也在风中颤抖着。
“天哥,不会有鬼吧,好好的天气怎么刮风了?”夏静睁开眼睛,看着睡在旁边的吕天道。
“哪里有鬼,不要自己吓自己,山林中的天气就是多变,一会就可能停了,赶紧睡觉吧,累了一天了。”吕天轻抚了一下她的头发安慰道。
“天哥说的对,你不要乱说话吓人好不好,赶紧睡觉!”孟雨剜了她一眼,继续闭眼睡觉。
三人不再言语,开始培养着不浓的睡意。
呼……
风越来越大,风声越来越响,但三人劳累了一天,也渐渐忽略了风的存在,睡意慢慢袭来,不一会便进入了梦乡。
帐篷外十五米远处的密林中,两只如牛一样的眼睛正盯着帐篷在观察!
这两只眼睛属于一个庞大的身体,有四米来高,一米多宽,体形与人一模一样,区别在于这个躯体除了眼睛、鼻子、嘴巴等处外,其它地方都覆盖着厚厚的体毛,毛发粗而长,呈黑色,仿佛一件皮大衣。这个躯体非常大,是平常人的五倍,与电影《金刚》中的猩猩一般无二,只是那是一只猩猩,而这个明显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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