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总算是写完了,这是至今为止字数最多的一卷,也是我写的最累的一卷,之所以写的累,是因为这是承上启下的一卷,在这一卷里,古涟的远恩旧远总算被交代清楚。虫后这一波ss终于被干死,它的儿子野心勃勃的安慕斯接管了虫族。本书第一浪女艾玛为了挽救自己心爱的人,宁愿奉献生命。但同时将军也没能活下来,被自己人黑蝠从背后捅了一刀。萧皓辰成为了新一代的帝国大将军,肩负起了为国为民的重任。皇城与边境守军终于彻底撕破脸破,南北对峙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本书第三大种族,神族现身,登场虽然惊艳,却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远古大神混沌曾用的兵器诛仙剑自异界出现,一登场就杀了召唤自己的人独孤华,并展现出强大到几乎逆天的实力。
我粗略的算了算,这一卷里死的配角,几乎是前两卷的总和,其中不乏一些非常出彩的人物,例如离柯,例如艾玛,例如将军,例如白渊,例如独孤华,等等,当然,他们的死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旧人不去,新人不出。不过说实话,这一卷写的我很压抑,毕竟要把自己用心良苦,一个个塑造出来的人物,再亲手杀死,这对作者来说,不啻于一种煎熬。
幸好,困境总有过去的时候,当这些人都离开以后,接下来,就是我最喜欢的群雄争霸了。
我喜欢写争霸,因为争霸里。既有斗智,又有斗勇,比写主角成长记,野外历险记,或者感情艳遇记好玩的多。我不敢保证能写的很快,毕竟他们斗智斗勇,实际上同时也在考验我的智慧。
但我能保证,第四卷绝对会是非常爽,非常爽的一卷,争斗会从卷首持续到卷尾。整整四十万字哦!
嘿嘿嘿。我已经迫不及待,摩拳擦掌了。
废话不多说了,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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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将倾,
神道君临;
帝国历五十八年。
皓月出云……
——自由之城。
背靠襄阳。面朝北海,左守九幽山道,右临南方诸郡。是个地地道道的贸易重镇,军士枢纽。
终末之乱以后,边境军方与皇城禁卫军南北对峙,势成水火,以天池雪山为界,南北城邦,相继投奔,划清界限,唯有这自由之城,仗着自己独特的军事地理位置,趁乱独立,宣布自由,不依附于任何一方势力。
皇城和边境势力基本相平,自由之城独立的又非常坚决,以至于独立当天,便引来全国富商投奔。
富商们认准了当下的时刻,整片伊斯大陆都可能变成战场、炼狱,唯有这片中立的地带,没有任何一方敢轻易招惹。
于是,原本平凡的城邦一夜暴富,超过锦城,成为大陆最富有的地方,有钱就有军队,很快地,游侠佣兵云集此地,明目张胆的向帝都和边境双方购买武器,一支不容小觑的武装力量快速崛起。时值当下,自由之城俨然已经成为了独立于皇城和边境的第三方势力。
当然,任何一方势力的崛起都并非偶然,在自由之城崛起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位产业遍布天下的巨贾“林冢”。
(如果大家仔细读过本书的话,应该对林冢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正是他,以一己之力将沈氏拉入了帝国五姓的门槛!)
……
自由之城中心,
万华酒社二楼,靠窗的位子上,穿着朴素的一男一女,正在品酒,“总店就是总店,不仅店面大,酒的醇香也浓些,不错,不错!”男人一身蓝色的斗篷,身材消瘦,头发不长,一根根坚挺地立着,像是刺猬的倒刺。窗外日光毒辣,他的眉眼却似是被什么东西盖住了,雾蒙蒙的,看不清楚。
“嘿嘿,我看你呀,不是夸这里的酒好,而是嫌学院的酒不好吧!”穿着白袍的女人笑嘻嘻地说着。
男人啜了口酒,道:“知我如你,幸甚!”
女人轻轻挽住男人的肩膀,凑过嘴去,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才应该庆幸呢,老天赐予我这么一个可靠的男人!”
“别这样,大庭广众的!”男人轻斥,脸上却没有丝毫不悦的表情。
“切,以前不知是谁,当着几万人的面说喜欢我!现在倒怕起来了,是不是嫌我老了啊!”女人撒娇。
“你明明知道没有!”男人伸出手,将女人鬓边的青丝挽到耳后,“莫说你美丽更盛从前,就是真的老了,我又怎么会嫌弃你呢!咱俩可是共过患难的人啊!”
“这倒是!嘻嘻!”仿佛得了眷顾的小猫似得,女人小鸟依人地,依偎在男人的怀里。
酒楼的陈设古朴典雅,雕琢着蛮兽的深紫色屋脊似一位手持长矛的巨人,笔直的挺立着,仿佛这座奇异城邦的守护神。总店的外观装饰,与其他地方的万华酒社完全不同,威严而又壮观,给人一种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