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六十一.
他心情复杂地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越来越暗的天气和街道两旁闪烁起来的灯火,意识穿越时空遨游起来。
他的成长历程几乎跟他爸爸的财路一样顺利。他爸爸从一个机电维修工起家,经过十多年的拼搏,成了县里小有名气的私人老板。他的家属企业从一个家庭小作坊,慢慢发展成了一个在全国有十六个维修连锁店一个生产厂家的中等规模的民营企业。伴随着家属企业的成长,苏英杰也由一个漂亮乘巧的小不点,变成了一个英俊聪明的大学生。
他家庭条件优越,学习成绩也不错。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班里品貌俱佳的优等生,所以考大学时,他没有让他爸爸妈妈失望,也没有让他们化钱,就凭自己的努力考取一本,顺利进入省城一所重点大学攻读计算机专业。
他的初恋是从初中里开始的。但那时他还很懵懂,班上那个活泼漂亮的女同学一直要盯着他看,还主动跟他说话,后来又无端地在他面前不是忸怩作态,就是神采飞扬。他开始觉得这个女同学怪怪的,有点不正常。后来,他才醒悟过来,那是她对他有好感的表现。
不醒悟不要紧,一醒悟他反而紧张起来。他是一个农民企业家的儿子,身上有着农民式的淳朴基因,所以对这个商业局局长女儿的时尚意识和邪魅习性有点不习惯。真的,在她面前,他一直抓耳挠的,象个乖巧的小弟弟。每当与她对视一眼,他就会羞得满脸通红。
有时,那个女同学当着同学们的面,大大咧咧地跟他说话:“喂,苏英杰,这道数学题怎么解啊?”他既激动,又紧张,脑子里却一片空白。
后来,他就开始在脑子里想她。每当想起她皎美的脸蛋和活泼的身影,他心里就会泛起蜜糖一样的滋味。再后来,他只要在教室里看到她的身影,听到她的声音,心里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与她对视一眼,他更会激动得脸红心跳。但他们仅此而已,再也没有更深入的发展。这就是他美好的初恋。
到了高中里,他就有了一段热恋。也是一个清纯漂亮的女同学先看上他。但这个女同学是从农村里考出来的,家庭条件一般,成绩却很好。她学习刻苦,聪明灵慧,特别可爱。他们从高二起就从眼恋发展成了热恋。但那个热,也只是心里焖热而已。
这个时候,他们的身体都已发育成熟,爱的意识也已完全觉醒,却还是只停留在精神恋爱上。那时,他只要跟她对视一眼,身体就象被注射了一针强醒针,立刻亢奋起来。后来,他只要一看到她的身影,一听到她的声音,心就禁不住怦怦直跳。那种感觉,真的无以言表。反正,他总是觉得眼前充满阳光,心里无比甜美,浑身有着一股使不完的奇异力量。
慢慢地,他就开始在晚上想她。而只要一想她,他就冲动得不行。他常常把床上的被子当成她的身体,紧紧拥抱着,在心里呼喊:“晶晶,晶晶,我好爱你啊……”在呼喊和冲动中,释放着青春的压力。
有时,他在梦中还模模糊糊地抱着她做那种朦胧的事情,然后被一阵突发的*惊醒。醒来发现自己的裤裆里粘糊糊地湿了一片。他遗精了。
但白天在课堂上,他却依然不敢跟她说话,更不敢跟她走在一起。就是与她对视,也常常是他先让开目光。偶尔与她排在一起,他也会紧张得不知所措。要是与她劈面相逢,他更是脸红心跳,赶紧让开。
最大胆的一次,是他们要毕业前的那一天。他想跟她偷偷约会一次,商量一下毕业以后的打算。也想问她要个手机号码,分别后好跟她联系。
可他就是不敢给她塞约会纸条。他不象有些男生,跟要好的女同学说话,就象跟自己的姐妹一样随便。甚至还经常走在一起,有说有笑。有些大胆的同学,竟然还在没人的角落拥抱接吻。他没有这个胆量,颜晶晶也是个内向的女孩。所以,他们的心里都热得象沸腾的开水,表面上却平静得象个湖面。
他写好了约会的小纸条,藏在口袋里整整三天,都没敢往她书包里塞。一直到那天下午自习课退后,他的心跳到每分钟一百八十跳,才鼓足勇气从口袋里拿出来,趁旁边同学不注意时,偷偷塞进颜晶晶的书包。
可是他太慌张,也真够笨的,竟然顺手一带,把那张小纸条带落到了地上。他想拾起来重新塞进去,却已经晚了,被颜晶晶一凳上的朱娟看到了。朱娟从他背后先他一步,伸手去地上拾起来,然后不管不顾地念了出来:颜晶晶:快要毕业了,我想跟你见一面谈谈,好吗?今天晚自习课退后,我在你们宿舍楼后面的小树林里等你。苏英杰。
啊?教室里的同学都愕然,继而哄笑。很快,班上就象炸开了锅,乱哄哄地传阅着这张约会小纸条。
他和颜晶晶都被哄笑得脸色血红,浑身颤抖。他把头垂在桌子底下,不敢去抢回那张小纸条。这张小纸条马上就被一个好事的同学交到班主任金老师那里。
于是,他们分别被金老师找去谈话,受到了严厉批评。这段美好的恋情,就这样因为他一个细节的疏忽,而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进了大学就不一样了。大学里谈恋爱不用忌讳,但竞争激烈。越来越成熟起来的苏英杰高大俊逸,稳健聪慧,学习努力,表现积极,很快就被班上和外班几个自我感觉特好的女同学暗暗相中。可高中里那段不慎夭折的爱情,让他变得更加胆小怕事,甚至还有了轻微的恐恋症。
他没有象别的同学那样,一进入大学,就去争抢漂亮女同学,而是把精力都化在了学习上。他立志毕业后报考研究生,将来不是出国深造做专家,就是留校做一名大学教师。一直到大三上半学期,他才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与外语系的一个大二女生谈上了恋爱。
说起来也真是一种缘分。那天,他坐在阅览室里看书,看到一篇精%%的是计算机专业,却对文学比对计算机还要感兴趣。高中里,他是班上的作文尖子,写过短篇小说。虽然没有发表过,却对文学的爱好一如既往。他钢笔里没了墨水,凑巧的是,坐在他旁边那个大眼睛的女生面前,好象特意为他准备一样地放着一瓶黑墨水。他不住地朝墨水瓶和那个女生看,颠弄着手里那支爸爸送给他的高级金笔,嘴巴啧着,欲言又止,却就是不敢开口跟她说。
他尽管长得很帅,却也象许多男生一样,有轻微的恐美症。他从来不敢主动跟漂亮女生先说话,反而跟长相一般的女同学比较随便。
现在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女生也是那样地清纯漂亮,苗条动人。他就不敢主动跟她搭腔,怕她以为他居心不良。
那个女生发现了他的窘相,有意侧过脸不看他。目光却不时地偷窥着他,脸露窃笑,等他主动招呼。没想到这个俊逸成熟的男生竟如此胆小,犹豫了好一会,也不敢跟她搭讪。
她就憋不住,转过脸,看了他一眼,不声不响地将墨水瓶往他面前推过去。他这才说了声谢谢,伸手旋开盖子,吸了墨水,推还给她,再次轻声说:“谢谢。”
女生觉得他有点可爱,就跟他搭讪说:“你是哪个系的?”
“计算机系的。”他压抑着声音回答。
女生将面前一本笔记本推过去,朝他呶呶嘴。他愣愣地没有反映过来,以为她在问他什么问题,就把眼睛凑上去看。
女生说:“写下来。”
他这才反映过来,把自己的名字系级和手机号码写了上去。女生拿过去看着,噗哧一笑:“苏英杰。嗯。”然后撕下半页纸,大大咧咧地把自己的大名和手机写上去,推给他说:“有事,给我发短信。”
就这么一个细节,一句问话,将两个原本陌生的男女生联系到了一起,而且马上就爆发出了一场热火朝天的爱情。
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女同学先喜欢上他,他才与她们恋爱的。这个叫汤丽琴的大二女生也是这样。他们交换了手机号码以后,苏英杰想来想去,还是不敢主动给她发短信。过了一个星期,汤丽琴倒是给他发来了一条短信:你好,还记得我吗?那晚图书馆里认识的汤丽琴。今晚有空吗?我们去学校舞厅跳舞怎样?
他有些激动,马上回复同意。然后去洗了个澡,早早地吃好晚饭,就打扮一新地去了舞厅。他在舞厅里与她碰头后,有些别扭地邀请她跳起了交谊舞。几支舞曲一跳,两人就有了那种感应。两双热烈的眼睛在幽暗的舞厅里一闪一闪地对视着,感情升温很快。
他们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都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迫切感。第二次约会,汤丽琴就直接到他宿舍里来找他,还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与他同宿舍的几个同学说话。第三次,汤丽琴又主动邀请他到她的宿舍里去,见她的同学。这样,他们就正式谈上了。
第四次约会,他就实现了一个男子汉从六七岁起就朦胧升起的有关生活的第一个梦想——与异性拥抱接吻。是的,他的初吻是那天晚上在校园东北角的那个树林里发生的。
好象都有预感似的,或者说心里都有了接吻的需要,却心照不宣。那晚,他们一起去阅览室阅览。阅览了一个多小时,两双渴望的眼睛就火也似地对在一起。然后不约而同地站起来,提前走出了阅览室。他们默默地肩并肩往学校后边那个树林里走去。
走到里边,汤丽琴忽然站在他面前不动了。苏英杰就有了拥抱她的冲动,可怎么也不敢张臂抱上去。这时,旁边有一对学生在滋滋地接吻。
汤丽琴身子颤抖,呼吸也急促起来。她冲站在旁边的他轻轻咳了一声,爱昧地看了一眼。这是一种鼓励,苏英杰这才一冲动,上去把她搂在怀里。几乎是同时,汤丽琴也伸出玉臂搂住他的头,
他有被她融化的感觉
将吐着芳香的嘴巴凑上去,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这一吻,就象触开了一个感情开关似的,苏英杰激动得不行,平生第一次疯狂起来。他把汤丽琴紧紧搂在怀里,气喘吁吁地拼命吻她。先是吻她的脸和脖子,然后才吸出她稚嫩的舌子吮吸。
初吻关一过,他们就见缝插针地往一处凑,然后寻找幽暗的角落接吻。每次接吻,苏英杰都有一种身心快被融化的感觉。大约吻了十多次以后,他们才上了床。但开始几次,他们搂抱着躺在她或他的床上,只是隔靴搔痒地冲动,两人都没敢角及对方的关键部位。
苏英杰真正失去童男资格,是大三下半学期的一天晚上,在那个幽暗的草坪上。
那晚,他们坐在一丛密枝遮挡的草坪上,拥抱接吻了一会,就互相把手伸进了各自最隐秘的地方。然后就倒在草坪上,不顾一切地把爱的触角伸进了对方身体的最深处……从此以后,一个就失去了女孩资格,一个也不再是童男了。
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寻找着各种机会上床过那种生活。他偷偷去那些免费发放套子的地方拿来套子,常常在树林里与汤丽琴做那种事。
在宿舍里那种事不太方便,也不太安全。有一次,他们正在床上做那种事,一个同学回来了,弄得他们好尴尬。还有一次,他们以为宿舍里没人,就潜进去迅速做在一起。可正当他们把床铺弄吱嗄吱嘎乱响时,一张床上突然传来一个同学的叹息声。
他们吓了一跳,马上停止动作,屏住呼吸不动。后来,他们就再也不敢在宿舍里作那种事了,而改在外面的旅馆里,或者在树林里和草坪上进行。
可他比汤丽琴上一届,也就先毕业一年。毕业时,他没能在省城找到理想的工作,只得回老家寻找。他通过爸爸的关系,找到在兴隆集团工作的一个亲戚的朋友。这个人却只是下面一个分公司的会计,没能把他弄进去。后来他在与这个会计聊天时,无意中听说兴隆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吴祖文也是他们学校毕业的,就买了一千多元的礼品去吴祖文家试探。
吴祖文真是他上五届的校友。
认识后,吴祖文很热情,马上把他领到严总的家里。他按照吴祖文的吩咐,给严总的妻子送了一套衣服,又给严总送了一幅价值不菲的字画。这样,他很快就被安排了进去。
而汤丽琴晚他一年毕业,毕业后去了北京。两人尽管经常发短信,打电话,却怎奈人分南北?渐渐冷淡下来。他在遇到招聘进来的同事马小薇后,才彻底断绝了与汤丽琴的联系。
马小薇是被集团公司下面的培训学校招聘来当英语老师的。进来不久,她的美貌就引起集团上下的注意,私下里悄悄传开了。苏英杰听说培训学校新招来一个美女老师,心里痒痒地,一直想去偷偷看一看,却没有正当的理由。
此时的他,跟恋人汤丽琴已经冷到了冰点,也闹得就差没有公开说分手了。他想让汤丽琴到他所在的城市工作,而汤丽琴也与许多大学生一样,有首都情结,非要在北京寻找机会,安身立业。两人沤得很厉害,感情都到了崩溃的边缘。正是在这个时候,马小薇的美名传进了他的耳朵,他就格外迫切地想去偷看她,打听她的情况,有没有谈男朋友。
也许他们还真的有缘呢,马小薇被聘来不到两个月,集团公司就决定对培训学校的电教系统进行升级换代,这样他就有了经常去那里进行技术指导的机会。
让他最难忘的,是第一次与马小薇相见的那个激动时刻。头一天下午,他得到副科长丁磊的指令,让他明天上午直接去培训学校进行实地指导。他好高兴,一下班,就去街上吹了个风,还特意买了一套名牌西装,一双漂亮的皮鞋。
第二天上午,他就穿戴一新地乘车直接去了培训学校。他走上培训大楼三楼教师办公室层面,从中间的过道里走进去,发现教师办公室的门都关着,看不到那个美女老师的花容玉貌。他故意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与茅校长大声说话。他想凭自己集团公司技术骨干的身份和英俊帅气的长相,把那个美女老师从办公室里吸引出来。
果真,他与校长说了几句话,退出来要去五楼的电化教室时,一个教师办公室的门打开了。他走过去,仄着头朝里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坐在一张办公桌前,有些不安地在办公桌上忙着。当他的目光向她俏丽的脸上射去时,她正好抬头朝门口看来,好象专门在等着他似的,两人的目光不偏不倚地撞在一起。
苏英杰听见自己的心里好象响了一声春雷,眼前闪过一道亮光。我的天,真的好美啊!他的脚步不由得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