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签给了台湾的说频。
当初双方签约,都没有太多的经验与准备。而小明,看到的心血居然能得到回报,能用来维持的生活,就已经非常高兴了!所以,异人的合约上,涵盖了几乎所有的版权。包括电子版、包括繁简体出版权、包括影视游戏改编权……
说频一开始和起点合作,异人当时的电子版就发在了起点,采取的是分成的方式。那时候也有许多读者喜欢我,订阅了异人,我非常感激。
但后来,说频建立了电子书库……
异人的电子版属于说频,不属于我。
当新书写了两本,准备和说频重新谈合作时,小明并没有在稿酬上提出任何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用新九天文学站上,就不算给了网络读者一个好的交待。
可是,谈判破裂了。说频不愿意释出异人的任何版权。
我非常感谢信昌在那时候给了我。
所以,现在《傲世法则》在信昌出版,而小明,失去了异人的几乎所有版权,捏在手上的,只有一个版。这是一个在04年签约出版的时候,还没有预料到它会出现的版权……
我很感激现在还记得我的所有读者。异人写了八年,这是一个足够让少年走向成人,从学生走向婚姻的。就像有些说,八年,抗战都胜利了!
经历了这么久,虽然我没有异人的版权,但谁说异人不是我的?
我很高兴这本书能陪伴大家这么久,很高兴大家像我一样,曾经因为这本书上哭过笑过,幸福过悲伤过。
现在,异人已经完结,欢迎各位在《傲世法则》中继续与我同行!
明寐
写于《傲世法则》上架之日
异人傲世录早就完结了!
异人傲世录早就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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