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军放在眼里,一名贵族军官大声吆喝着,引着七八百甲骑迎了上。
在看到陆齐军的应对之后,他们很想当然的认为陆川与陆越是在交叉作战。用少量兵力抵挡住他们,用优势兵力抢先击溃保加尔人,然后再合围他们……
这种打算很合理,战斗局势也很公平,因为对他们而言,这也是一样的机会。只看是谁能抢先一步击败自己的对手了。
“放箭——”
阳光照撒在王胜的身上,板甲外趁着的一层丝绸罩衣在阳光下闪过一道流水样儿的光泽。四十多岁的年龄,却早已两鬓飞霜,瘦削蜡黄的脸上皱纹密布,只是青筋暴露的双手很是刚健有力,长满了硬生生的茧皮。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精精有神,手指粗大,尤其明显的是右手拇指上绕着的一个铁环扳指。他可是护军中赫赫有名的神射手,百步范围内指哪打哪!
得胜钩上挂着一杆虎头大刀,这是他在战场上最好的伙伴。
一蓬又一蓬的箭矢从陆齐军上空飞起,仿佛是一群群飞蝗,箭簇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向着基辅来的罗斯骑兵直扑下去。
七八十步外的罗斯骑兵,如同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推了一把,最前一排的骑兵冲锋势头瞬间一顿。
死亡、受伤,人亦或是战马,纵然后者都已经举起了盾牌,可盾牌能够遮蔽的也仅仅是上半身。
左营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射出去了三拨箭,自然对罗斯骑兵有一定的杀伤,更别说被射出去的箭矢中还有这些炸裂箭——也就是用小袋的药粉绑在箭头下的杆子上。
这种箭矢的杀伤力不大,更多就是听一个响。但对动物的作用却是不小!尤其是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战马。
而罗斯人这里,虽然早就听说了火炮火枪手雷的名头,却还真没有亲眼见过。
再说了,罗斯人这些年内斗的正欢快,对外界的敏感度着实不高。在武器和战争方面的与时共进上,更是差了好大一步。
这般一来可就遭了罪。一匹匹战马受惊样狂奔乱冲起来,整个队列立刻变得一塌糊涂。
“冲——”
王胜没有想到对面的马军会这般不济,可敌人倒霉,那就是他占便宜了。立刻就寻到了战机!
当下把本来定下的主意全抛之脑后,只把大刀一扬,向着前方狠狠一劈。
没甚慷慨激昂的战前鼓舞,他这里只是一个单单的“冲”字。因为他身后的将士已经不需要去用振奋人心的言语来鼓舞士气了!
只需要一个单单的“冲”字,就凝聚了所有人的战意!
“轰轰轰……”
无数的马蹄在疾踏奔驰。王胜亲自带领左营前都百骑冲锋在最前,来不及再整合队列,排出如墙一样的队形,就是简单的把队列往内收拢一些。如此就已经足够!
快马疾驰中,陆齐铁骑在罗斯骑兵惊恐的眼神中迅速接近。王胜大刀疾落,将迎面撞来的一骑士一击砍飞马背。
前都百骑毫不费力地就将混乱的罗斯骑兵一捅洞穿,斯拉夫人到不是不勇敢。然而丢了先机,队列大乱,速度大缓的他们,已经丢掉了正面抗衡左营的资本。
王胜轻易的就杀出了阵列,回头看,七八百人的罗斯骑兵已经跟落地的大西瓜一样,被砸的稀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