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棒子国人也有办法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因此他算得上是中立,倒也算公平。
唐清风见两人已经准备好,便伸手示意了一下,出声喝道:“开始!”
说了开始,金在元和秋枫却都没有开始写字。
他们都在磨墨,磨墨的同时眼神都在打量面前的白纸,好象这白纸上面暗藏着什么玄机宝藏似的。
金在元率先提笔蘸墨,用笔尖在纸上写道:吞宝剑弃名弓,只观得这一阵清风。
因为金在元写的是棒子国字,唐清风没办法认清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从字的架构上面可以看出来,他使用的是棒子国有名的韩体,取谐音于“汉”字。
笔法飘逸,疏密得当,字体连成一线,就像是一朵绽放在白纸上的黑色风景画。
“可登堂入室。”唐清风在心里想道。即使对方是汉城大学考察团的学生,即便此人是己方此时的对手,唐清风仍然愿意给对方这么高的评价。
不过他对秋枫满怀期待。
秋枫还在磨墨,就像这墨石没办法化开一般。
因为是比赛,所以限时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一到还未写一字,就算输了。?刚刚开始大家还能沉得住气,但是十几分钟过去,金在元已经率先交字之后,秋枫还没有任何动静,南都大学的学生们就有些着急了,顾灵儿的眼眸紧紧盯着秋枫,也是带着些许紧张和期待,她还真不知道秋枫会写书法。
当第十三分钟过去,秋枫终于提笔蘸墨,毫尖游走,行云流水。
孝!
他在面前的白纸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孝’字。
也仅此一字。
他把毛笔搁下,额头微微见汗,好像刚刚才跑了三千米一般。
“好。好。好。”唐清风连叫三声好字。
唐清风本身的书法造诣也不低,不客气的讲,今曰清风茶楼,论书法他可争第一。也正是因此,所以才更能体会到这个‘孝’字的可贵和精彩之处。
这和师生关系无关,这和民族大义无关,只关系爱字者的个人情怀和对艺术追求的极度喜好。
就如女人看到漂亮的衣就如男人看到法拉利就如吃货看到满汉全席,当一个人在自己最喜爱的领域看到了难以想象的东西,都会像唐清风这般由衷地赞叹出声。
之前认识秋枫的时候,他还处于临摹的阶段,即便学得再像,也不是他的字。但是现在,虽然还有着之前的些许痕迹,但是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这是书法路上极为重要的一步,就好像玄幻小说里,主角到了一定程度都要开创自己的法,走出自己的路,只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
秋枫看着自己的字,嘴角也是微微一勾。
孝,这是天朝传统,沿袭几千年,无人可违抗,?但是,尽孝又需要懂得变通,想老人之所想,思老人之所需。
这不仅仅是一个字,是一幅子孙行孝图。
所以,唐清风会情不自禁地叫出三个“好”字。学生们不太看得懂好在哪里,但是看到唐清风都如此赞赏,想必不会差。
金文恩对唐清风的行为有些不满,说道:“唐校长,是不是过于激烈了一些?”
意思是说,唐清风这根本就是故意的嘛——不就是一个字嘛,用得着表现的这么激动?
唐清风道歉,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情难自禁,实在是情难自禁。字就摆在眼前,你们自由品评……”
金文恩冷笑出声,说道:“还用品评吗?已经清楚明白了,金在元的字行云流水,每一个字单挑出来都是难得一见的精品。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布局合理,用墨匀称,堪称一代大家。这一局,当然是汉城大学中学占了上风。你的这位学生只会写一个字,也好意思叫做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