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找李燕北,但让他重新接手地盘,显然还不到火候。
找到李燕北的时候,他正从三十个公馆中的第十个公馆里走出来,沿着晨雾迷漫的街道大步而行。他步子虽然还是跨得很大,却仿佛已显得很沉重,他的腰虽然还是挺得笔直,但眼中却已有疲倦之色。
昨夜他根本没有睡过。
十一年来,他都会在晨曦初露时,沿着这同样的路线散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刮风下雨,从未间断过。
这地区是属于他的,他走在这些古老而宽阔的街道上,心里总是充满了骄傲和满足,就正如大将军在检阅自己的士卒,帝王在巡视自己的国土一样。
每当这时候,他身后总有一大群人跟着,但今天却没有,连一个人都没有。
因为今天的李燕北已经没有对他们生杀予夺的权力,也没有给与他们荣华富贵的能力。
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巡视这块地盘。
一切生物都有一个极为相似的本能,谁能给自己好处,就跟着亲近,谁比自己厉害就怕谁。
在这一点上,人有时候和狗差不多,可是有时候狗甚至比人还要强一些。
狗毕竟还懂得忠诚。
李燕北沉默着,说实话,他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
能爬到他这个位子,冲动实在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实际上他这些年已经很少冲动,甚至在床上他也能保持强大的冷静和控制能力。
但是这一次偏偏就冲动了,冲动的原因,一方面为了钱,另一方面,他相信西门吹雪。
他觉得自己和西门吹雪是朋友,那么西门吹雪既然出战,他当然要力挺。
那么一瞬间的冲动和热血,让他找到了一丝当年的感觉,那时候他还不是这一片的老大,考虑的问题也没有现在多。
只做他想要做的事,而不去考虑结果,那是‘年轻’的感觉。
李燕北苦笑了一下,找回这种感觉很好,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如果重来一次,他未必有这种胆量压上生家姓命。
晨曦之中很宁静,也很安全,当李燕北是一头雄狮的时候,他才有猎杀的价值,现在的他只是一条野狗,杀了他反而会脏了刀。
苏阳和陆小凤就像两只鬼,从晨曦之中出现。
“你现在还有多少把握重新掌握地盘?”苏阳问。
李燕北一愣:“我早就把代表着权力的令旗移交给白云观了。”
苏阳从怀里掏出一面小旗子,小旗子是黑色的,镶着金边。
这面旗子,在京城的地下世界中,就相当于朝廷的虎符,皇帝的金牌令箭。
当李燕北知道苏阳他们做了什么之后,眼睛顿时睁大了。
“你们害死我了!”
“我要是重新掌权,西门吹雪一旦输了,我全家老小就要死!”
“不行,我好不容易逃出了这个大坑,现在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往里面跳了!”
李燕北张口说了一大串,总之两个字:不干!
苏阳一句话就挡住了他:“顾青峰是四大侍卫杀的,不是我!”
然后李燕北就开始犹豫了,他当然知道这句话的分量。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算他输了,在京城也能重新崛起,这个后台实在太大了,大的可怕,大的通天。
“西门吹雪到底会不会输?”李燕北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毕竟是混江湖的,如果完全靠朝廷,在江湖里很难混的下去,所以你要给我一点信心!”
“这条街上有几间茶馆,都在什么时候开?”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问题。
李燕北一愣,然后如数家珍道:“一共三间茶馆,宏盛和泰来茶馆还有两个时辰,老宋茶馆最小,所以开的也最早,现在老宋应该已经起床烧水了。”
“我会带给你一个明确的证明!你现在回去重新收拢手下,你记住,在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比武之前,不要做任何买卖,京城不乱,你就是头功。以后就算有八个南城老杜,也只能跟在你后面吃屁。反之,你就是到了江南,也只能跟在人家后面吃一辈子屁!”苏阳说。
“一天时间,如果没有证据,我就带着全家老小离开,哪怕吃屁,也总比死全家好。”李燕北临走的时候说。
然后苏阳和陆小凤就到了老宋茶馆,老宋果然正如李燕北所言,正在烧水。
一炷香之后,滚烫的开水在茶碗里激起一片泡沫,陆小凤用碗盖挂掉了茶水中的泡沫,好奇道:“你不是喜欢喝酒吗?为什么大清早带我来喝茶?”
“因为和尚不去酒馆。”苏阳说。
话音未落,寒光一闪,“叮”的一声,桌上茶碗已被打得粉碎。
寒光落下,竟是一枚三寸六分长的三棱透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