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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走,咱去印第安(1/2)

作者:夏天2012

    人是不可能被打败的,打败他的只会是自己。要放弃也许只是一秒,一个念头,一次懒惰,坚持却是一辈子的事。

    坚持两个字有很多笔画,但却是小学生都能用稚嫩的笔记写出。

    但它好写却不好做。

    曾经有一个很有名的将军,他很成功。

    但是没有人回去关注他曾经只是一个小混混,偶尔还会做出挑衅良家妇女这类龌蹉之事。

    他有一个同学,出生,家世,头脑都胜他百倍,却是没有他的成就。

    因为两个人的性格不同。

    这个将军虽然有些小毛病,而且脑子转的也不快,但他做一件事,能坚持。

    他的同学则不行,做事都是做到八九分就不做,自信满满,沾沾自喜,以为能做到了。

    可是真正到了战场上,这个同学才知道差之毫厘,实则千里。可惜后悔已经无用,他被敌人抓了做俘虏,最后客死异乡。

    将军则是运用兵法,运筹帷幄,打下好大的战功,成就一代威名。

    坚持,是一个过程,一个持续的过程。想成一事,就要一件件小事慢慢儿地做,积少成多,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大道理,谁都会说,但是,能够真正“坚持”下来的人却很少。

    有些人,做事是怕别人说失败,为不失败而坚持。有些人做事,为了成功,为了成功的目标而坚持。但是坚持的结果都是成功。因此坚持常常是成功的代名词。

    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坚持就要努力,这样才可以成就梦想。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

    “杀。”

    仿佛是个古老的魔王驻扎在他的内心极深的地方。

    而此时,那个魔王苏醒了!

    一把短刀,生了锈的短刀,此时在古生汉的手中却是没有一点违和感。

    浑然天成,仿佛他天生就该拿着一把刀。

    没时间摆什么姿势,三个黑皮猴子各自带着武器已经将古生汉包围在其中,三人互为犄角,就像是一个三角包,把古生汉包在了其中。

    三把刀几乎是同时出手,砍向古生汉的头部,腰际和胸口!

    而那个熊一样高大的华人却没有一起冲过来,只是站在远处观察,他的眼神如蛇一样冰冷,让人不可小视,随时都可能暴起伤人,一招致命。

    此时的古生汉没有心思去管那个男人,他要先应付眼前的三个黑猴子。

    不过,他发现自己的手脚却要比平时快上不少,以至于他都有些不适应,险些一招没有制敌,倒是把自己给制了。

    手脚变快!这是一个好消息,面对三人,心中的畏惧也可以少一些,但,真实的情况是,这个时候的古生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怕,他完全是潜意识在作战。

    他的身体,被内心深处那个“魔”所操控着。

    他只出了三刀,动作很是丑陋,但却啪,啪,啪,响起了三个人倒地的声音。

    血水,再次四溢的流淌。

    那个男人嘴角一搐。也是被古生汉这行云流水的动作,给吓到了。他本来势附近黑帮的一个小头子,也是一个可以撑起一片天的人物。

    但是他的老大和小弟都是运气不好,死的死,伤的伤,基本上都没有战斗力,然后他就把他们送到了另一个世界,这样他可以轻松点,他用了几分钟就和那几个黑猴子搞在了一起,并取得了他们的信任。

    他是想四个人总会要比一个人好混,混混的思想再复杂也不会复杂到哪去,当然,他有想过,必要的时候,让那三个黑猴子做他的垫背。

    只是三刀,三条人命就这么没了,轻轻松松,一点都不费力。

    对着那个让自己有些恐惧的高大男人,此时的古生汉却是很坚定,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

    倒是他对面的那个男人此时心中开始纠结,此时脚底下抹油直接开溜不行,正对着古生汉冲过去把他放倒心里又是没把握。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个男人心中真的是有些矛盾。

    虽然他是一米九的个头,而古生汉是连一米八都没到,他是胳膊粗腰圆,再看看古生汉细手细腿,他那小腿貌似还没高大男人的手臂粗。

    无论高大男人怎么想,都无法阻止古生汉的脚步,或者,是一个被“魔”附身的男人脚步。

    两人的距离已经被无限拉近,还差一米多,就会产生所谓的零距离。

    一米多正是高大男人的攻击范围,他的弹腿还是在此地有些名头,好些火拼的时候,在子弹打完的光景,只要是挨了他的脚,很少有人还能站起来。

    就在古生汉不断靠近的时候,高大男人出手了,确切的说是出脚了,因为他身高腿长,所以一米多的时候,已经进入他攻击范围,他的腿毫无犹豫的踢出。

    然后。

    然后是一声惨叫。

    在惨叫之前是唰的一声。

    一道完美的弧线被古生汉制造出来,那是他用手中锈迹斑斑的菜刀所打造而出。

    那条弧线点着血色,很美丽。

    他并没有停手,几刀之后,连惨叫声也消失在天地间,古生汉也就晕了,他只是感觉好累,好累,累到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上眼皮,它们罢工。

    ……

    前不久,叶枫一行离开了爪哇。

    爪哇国,梵文名yavadvipa,又作叶调、诃陵、阇婆、呵罗单、耶婆提,古代东南亚古国,其境主要在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一带。唐朝时,一度为佛教国家。宋朝时分为三国,东爪哇最强,后为三佛齐所灭,信诃沙里国崛起后,在爪哇岛上建立了满者伯夷王朝,伊斯兰教兴盛。元朝时,元军大举征伐其地,败于满者伯夷王朝。明朝时,屡有入贡。后来,荷兰在此地建立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和行政管理总部,并于不久侵占全境。二战后,独立,并入印度尼西亚。

    其实爪哇国是个有意思的地方。

    国有三等人:一等回回人,皆是西番各国为商,流落此地,衣食诸事皆清致;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是地,食用亦美洁,多有从回回薮门受戒待斋者;一等土人,形貌甚丑异,猱头赤脚,祟信鬼敎,佛书言鬼国其中,卽此地也。人吃食甚是秽恶,如虵蚁及诸虫蚓之类,略以火烧微熟便吃。家畜之犬与人同器而食,夜则共寝,略无忌惮。旧传鬼子魔王靑面红身赤发,正于此地与一罔象相合,而生子百余,常啖血为食,人多被食。忽一日雷震石裂,中坐一人,众称异之,遂推为王。卽令精兵驱逐罔象等众而不为害,後复生齿而安焉。所以至今人好凶强。

    “老大,我们下一步去那里哇!”经过半年海上的漂泊,杨凡非但没有一丝风尘的感觉,而是比度假还度假,他脸上的肉都肥了一圈。

    “去印第安。”

    “印第安!好啊!”杨凡兴奋的回答,可是随后却让大家都很无语。

    “印第安是什么?在哪里?”

    这个问题让在场的大部分人绝倒,当然小思思是和他一样,对历史对地理一知半解。

    印第安其实就是美洲。

    印第安主要是指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最古老的居民。在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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