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过去了一刻钟,几名侍卫吃完朝食,骑马在前面引路。
长安城繁花似锦,数十家食摊聚在街边,其中以粟特人为主,他们制作胡饼的手艺也堪称一绝,生意自然红火。
可惜,薛牧不想吃油腻的食物,而今早又听陆大提到馎饦西施,他才决定亲自过来尝一尝。
“一碗馎饦汤。”
“知道了,还请郎君稍待片刻。”
摊主是个年轻的妇人,皮肤微白,但身段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窈窕,只看了一眼,薛牧就失去了兴趣。
“郎君也听说过馎饦西施?”
冯义凑过来,准备打趣几句,但还没说完,就被薛牧瞪了一眼。
“一边去,陆大想要娶她为妻,我过来看看,不行吗?”
“嘿,这小子福气不浅,馎饦西施在咱们宣阳坊也算小有名声了。”
街边卖朝食的摊主中,只有她一个女子,怎么可能不出名?
薛牧收回视线,偏头对冯义说道:“你去陪其他侍卫说说话吧,大庭广众之下,还怕我出什么事?”
“行,您慢慢吃,去西市也要不了多长时间,如果顺利的话,中午就能回去了。”
清闲了没多久,那个妇人端了一碗馎饦汤过来,葱花、蒜末、猪油漂浮其上,看上去挺清爽,闻着也不错,薛牧又往里面淋了一点酸汁,大快朵颐起来。
他感觉汤里的东西有点像面条,只不过比较宽,口感很劲道,能吃到麦香味。
很快,汤碗见底,只有几粒蒜末黏在碗口边。
胃口大开的薛牧,对摊主喊道:“再来一碗,麻烦多放一些葱花。”
“郎君好胃口。”妇人笑了笑,接过汤碗的同时,顺嘴说了一句:“前些天,骊山的火晶柿子熟了,要买两颗尝尝吗?”
“还剩多少?”
前世,薛牧就曾听人说过火晶柿子,因为这东西看上去“赤如火、亮如晶、皮薄似纸”,所以被人推崇为果中珍品。
“十二颗,您都要吗?”馎饦西施神色紧张,要是能全部卖出去,就可以赚到一百文钱,而这绝对称得上一笔巨款。
她犹豫片刻,再次补充道:“可以给您算便宜一点。”
“行,你留两颗给我。”薛牧指了指站在不远处闲聊的护卫,“看到他们了吗?帮忙送过去。”
不多时,火晶柿子被她端了上来,薛牧接过细竹管,对着果皮轻轻一戳,低头啜饮起来,甜而不腻,确实当得起“一窝蜜”的称呼。
“郎君,您的第二碗馎饦汤。”
回来时,见客人已经吃完了火晶柿子,馎饦西施来不及休息,急匆匆的走过来,生怕怠慢了贵客。
“麻烦了,先结账吧。”
“三百文钱。”
虽然知道眼前这位郎君家境不凡,但出于习惯,妇人还是多说了几句:“两碗馎饦汤不算,主要是火晶柿子贵,托人连夜从骊山运进长安城……”
“行,看到那个黑脸汉子了吗?他叫冯义,你去找他要吧。”薛牧挥手示意摊主离开,说道:“我先坐一会儿,消消食再吃。”
自从梦回唐朝的那天起,他就没正经吃过饭,今天倒是个例外,精神好了不少,能吃下两碗馎饦汤、两颗火晶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