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第一个星期,她开了5个员工。接下来的第二个星期,她开了7个员工。接下来的第三个星期,她就不开一个人了。
因为没有人再敢对她有什么不满的行为了。
(三)
最让她自豪的是,觉得能成为自己做酒店经理的“巅峰之作”的,是她“镇住”了当地的一个大流氓。
这个大流氓名头很大,手下有一帮喽啰,每天都成双结对的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拉风得很。旁人见了,唯恐避让不及。
老实说,她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碰到流氓,学校里相对安宁和平静。只有一次,那是个晚上,她从自习室回宿舍,路过一比较偏僻的角落,就看见一男生傻乎乎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让她感到奇怪,更让她奇怪的是,这个男生还一脸的傻笑,当时她就想,这家伙脑子大概有问题,撞墙了,或者是发高烧给烧坏了。
可接下来这个男生的举动,就不是让她吃惊的份儿,而是让她大惊失色。只见这个男生冲着她就拉开了自己两腿之间的裤链,然后动作敏捷地掏出了……
吓得她一声惨叫,拼劲全力,飞奔而去,直到进了宿舍,还心里跟小鹿般地乱跳。怪就怪这个男生一次得逞,没有见好就收,结果就在他又一次故伎重演的时候,被人“赃”俱获。后来查证属实,这个男生是经济学院的学生。
不知道他在实施这项行动时,有没有进行事前评估以及成本核算,得失如此不成正比,他那些经济理论,看来都是白学了。不过,这种流氓也顶多只是一条色狼,而且还是那种没胆成不了大器的,比不上这个大流氓。
大流氓一来酒店,就很排场,不仅占了酒店里最豪华的一个包房,还给自己的兄弟每人要了一个妞,而且点名叫这个酒店的经理过来陪酒。大流氓说,“听说你们的经理很漂亮,据说还不一般,爷们我今天高兴,就赏酒一杯。来呀——”
说完,大流氓让手下给斟上了满满的一杯白酒,足足有好几两。这个时候,她已经被自己的手下给找了过来,面对了大流氓的挑衅,居然面不红,心不跳,不卑不堪,“对不起了哥们,如果您实在需要有人陪,我可以给您找人。”
大流氓依旧很霸道,“怎么着,不给面子是吧?!”
她说,“不是我不给面子,其实我会喝酒,但哥们您知道,如果这个口子一开,以后每个人过来都找我陪酒的话,我会被喝死的。我是个女人,您就高抬贵手,放过我吧。等会结账,我给您最大优惠……”
大流氓果真是高抬贵手,可是他却不是放过她,而是老羞成怒地抓起酒瓶,“嘭……”的一声就砸到了面前的液晶电视上。液晶电视倒没怎么损坏,酒瓶掉到地上,却铺了一地的玻璃渣。
她看了一眼地面,又瞅了瞅身边显得很不安的服务生,然后抓起了一只烟灰缸,推到了大流氓的面前,“哥们,您要是想砸的话,就继续砸。只要您能出这一口恶气,就是把这台电视给砸坏了,都没有关系。”
大流氓倒有点措手不及,气吁吁地盯着她,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进行什么动作。
她甜美的一笑,转过头吩咐服务生,“去,给我倒杯啤酒来。”然后端起服务生给倒好的啤酒,就要和大流氓碰杯,“哥们,恕我不能破例,但我还是要敬哥们您一杯,希望哥们以后能常来,这边包您满意。以后我就是您的小妹……”
大流氓由怒转喜,拍着自己身边的喽啰说,“不一般就是不一般,好,你这个小妹我认了,”说完把大掌一挥,像是要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以后你们谁也不许欺负我的小妹,欺负她,就是跟我过不去。”
如今再回过头想想,她觉得,自己当时的勇气绝对可嘉。如果现在再遇到这样的局面,会不会还能这样处理?!她也有些把握不了。不过,面对困境,只会束手无措,只会逃避,那永远不是她的风格。她只恨自己不是男人,但这样也好,不是男人,就意味着她,可以做得比男人还强硬。
酒店的业务,在周浩民的支持下,以及大流氓“兄弟”的照应下,刚走下坡路还没到两个月,营业额就急速地上升。根本就没有用上三个月。这让周浩民很是欣喜,在他那间布置豪华的办公室里,他打开了一瓶轩尼诗vp,先给宋芒斟上,然后又亲自给端到宋芒的手上。这样的盛情,让她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摆着手说,“我能不能不喝酒?!”
周浩民笑了,“这一杯,是庆功酒,你无论如何得喝下去。”
“那好吧,我听您的。”
“喝完这杯酒,我还要奖赏你。”
周浩民拉开了自己办公桌的抽屉,拿出了一个大红包,塞到了她的手上。她的心,便随着这红包一沉。因为这红包掂在手上沉沉的,看样儿“份量”不轻。还没等她对此表示感谢时,周浩民又掏出了一样东西。
“刚才那个红包,是我代表酒店,奖给你的,”周浩民说,“这个,是我代表本人,送给你的。”
原来是只价值不菲的玉手镯。
她有些慌了,轻轻推着递过来的手镯,“不行,不行,我无功不受禄。”
周浩民含着笑盯着她,“你怎么无功啦?你功劳大得很。”
她有些惭愧,“如果我有功,也是对酒店有那么点功劳。对你本人,我除了尽添一些麻烦之外,可是没有半份功劳的。”
周浩民哈哈笑起来,“你给我争了好大一个面子,这不是功劳是什么?!”
说完,周浩民拉过她的手,很温柔地将手镯给她套上,然后像欣赏一幅艺术品那样,啧啧称赞,“骏马得配宝鞍,美女的手也得有好东西搭配。不然,你的手一伸出来,光溜溜的,我看着都难受。”
她也赶紧扫了一眼,心里不禁一动,以前自己没戴过首饰,没意识到首饰对于女人的重要性,现在却发现,有了首饰的女人,连精气神都跟以前不一样。
周浩民说着说着就有些叹息,“可惜你上班的时候不能戴着它。”
她的内心还是在波动。
周浩民这时却有些使坏,捏着她的手,没有放开,却轻轻地一拉,一下子就将她整个人,拥到了自己的怀里。
她似乎都没法挣扎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骨头竟然如此松软,她想挣扎都挣扎不起来。她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梦魇,在梦中,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给迷住了,于是拼命地想抬手、踢腿,甚至想高声呼喊,可是,到头来偏偏就一个都没法实现。
她的耳边传来了周浩民的轻声细语,“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不,我希望你能做我的老婆……以后,你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受累了……你要是喜欢戴首饰,你就可以天天戴着,不用担心上班……”
然后,然后,他的唇竟然印上了她的唇。很霸道的。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好久,她终于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活动开了,而她的脑袋也活了过来。不用担心上班——这是什么意思?大概是让自己就不用再工作了吧。想想也是哦,周浩民这么有钱,他一个人忙一个月,就能抵上普通家庭劳动一年,还需要自己的女人出去工作什么?!不知道,那个丹凤眼的女人,是不是也整天在家没事可做?
突然间,她觉得那个女人有些可怜。
更可怜的是,她的男人真的对自己移情别恋。
她一把推开周浩民,“我一直当你是哥的。”
不顾周浩民的阻挠,她褪下已戴在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搁在了他的办公桌上,充满着感激,却又很坚决地说,“谢谢您的喜欢。可是我并不适合。”
然后她还说,“好好对待你女人吧。我见过,人不错。”
说完,她扭头就去。她怕看见周浩民失望的眼光。她怕自己会反悔。
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她离开了那家酒店。即使不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就得离开。
再后来,她终于到了北京。
北京给了她机遇,也给她带来了现如今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些问题,是她做酒店经理时,曾面对过的,也有未曾面对过的。这是另外一种人生。
滋味好坏,都需要她用心品尝。
惟独缺少了份爱情。
(四)
和周浩民约在了南锣鼓巷的过客酒吧。可惜那边不好停车,她费了半天劲,才找到了一个车位。她有些懊恼,还不如直接坐地铁过来,5号线,坐到张自忠路站,出来后再步行20来分钟就可以到了。有时想想,在北京开车,真不是一个很经济的事情。但如果没有车,却又被人小瞧。这个圈子,很势利眼的。
周浩民已经在酒吧里等待着她了。她一撩帘子,就看见屋内有人站起来了。然后,冲着她,使劲地挥手。
“你眼睛很准么,我怕你都不认识我了。”她笑着。
“怎么会呢。只是,你比以前变漂亮。真的。”
“呵呵,我相信的。那个时候,我就是个丑小鸭,真不明白你怎么会看上我。”她和他离开久了,也不忌讳谈论这类话题了。她知道,他已成家好多年了。他的老婆,就是那个丹凤眼的女人。说不上来,是该祝福她,还是嫉妒她。
“不,”周浩民很认真地说,“那时你是一块未雕琢的璞玉。”
“那我现在,已经被雕琢出来了?!”她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挪着屁股,坐了下来。今天,她没穿她喜欢的裙子,浑身上下,烟熏妆、翘卷发、铅笔裤外加十厘米的高跟鞋,显得很时尚精炼,同样能引人注目。
“你怎么找到我的?”
周浩民挥了挥手中的一本杂志,竟然是她正负责主编的这本。
“看看,你的名字还这上面呢。”说着,周浩民翻开了杂志的版权页,在一堆单位名称和人物名称中间,找到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前,署的还是“广告总监”。
“呵呵,我现在已是主编了啦。”
“恭喜,恭喜,我就知道你能成功。你做事情有一股韧劲。而且还有一股狠劲。不太像个女人。”
“我不像女人,难道还像人妖?”她点了一根烟,然后又冲着服务员,要了一份意大利蔬菜汤和浓浓的奶油蘑菇汤,又加了一份大虾意米。乔海儿就极力向她推荐过这个东西。每次她想出去找食,找不准地方,问乔海儿准能心里有底。乔海儿说,这里的大虾意米,虾很大很新鲜,意米的口感非常好,有浓浓的cheese味;另外,还有一道cheese面片味道也相当的好,可以考虑一下……
周浩民还是很认真地说,“我觉得你是妖人。”
“呵。人妖?妖人?”她小心地饮了一口汤,鲜味可口。
“我给你的杂志社打过电话。”
她不禁有点紧张,“你想干嘛?!”
“呵呵,还不是想确认一下,这个宋芒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宋芒。”
“你说呢?”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有点戏笑的味道。
“不知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周浩民却有些吞吞吐吐地问起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一直就不明白,当初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哦,”她歪着脑袋,“你找我就是为这事?”
“不。”
“那为了什么?”
“嗯……想你了。”
她的手不禁微微一颤,有些自嘲,“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宋芒啦,有什么好想的?!”
“不,”周浩民还是很固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嗯,的确,你现在变时尚多了,和以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别介意,没说你以前就不好……嗯,我的意思是,你在这个时尚圈里面混,不这样又能怎样?”
宋芒愣愣了半天,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其实,你身上穿的,手上戴的,就是嘴里整天谈论的……都是时尚圈的标志,失去了这些标志,你就失去了身份。所以,你现在这样,我很理解的。而且,时尚圈的气场这么大,总让人不由自主身不由己地,就改变了很多。不过,我还是相信,改变的只是你的表象。在我的感觉里,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宋芒,现在还是坐在自己的面前……你不知道,我早就看上你了。我当时把你放到酒店经理的位置上,也是想考察考察你。高兴的是,你表现得很优秀……”
“我们能不能不说这些?”
“请你让我说完,好吗?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请一批有钱的,还有手握大权的人去别的地方聚会,让你作陪?!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你多认识一些人,好拓宽以后的路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天是你休息的日子。”
“嗯,我记得的。这个,也是要谢谢你的。”
“我让你到时候打车过来,车费我来报销。但你却是坐着公交车,从自己住的地方,摇摇晃晃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了那里。这个时候,大家也吃得差不多了。你说,路上堵车了。但我就是很生气,你为什么不打车?可是你却说,自己过来吃我的,还要让我报销车费,过意不去。可是要自己掏钱,你又说,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打几次车的……你想不想知道,我听了你的这些话,又是怎样想的?我就想,你是个喜欢美丽喜欢漂亮的姑娘,但你一定不贪图虚荣。因为在这样的场合下,你都不忌讳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贫穷。要换成别人,遮掩都来不及呢。他们恨不得,把自己的出身都给抹掉……所以,我更喜欢你了。”
“喜欢了又能怎么样呢?”她顿了顿,“我们不是照样没在一起吗?!你不也照样和以前的女人结婚了吗?不也照样没见你来北京找过我?”
轮到周浩民一下子不知该如何接话了。
(五)
周围很热闹,不过热闹的都是别人,衬出的却是自己的孤单。
她借机打量起这个酒吧,听说它在这带很有名气。据说老板是个自由旅行家,所以酒吧的房梁上,吊着硕大的羊头骨,那是老板从西藏带回来的,墙上挂着草鞋、马鞭和旅行地图,书架上堆着各种旅行杂志和厚厚几大本像册,里面插满了照片——布达拉宫、拉不楞寺、甘南草原和天山的落日……
过客!她在心里默默念着,谁不是谁的过客呢?!
西藏是老板的过客,老板是“过客”的过客,“过客”是南锣鼓巷的过客,南锣鼓巷则是北京的过客。南锣鼓巷近著名的后海,却不像后海那么商业和艳俗。
那边的酒吧很热闹,夜夜笙歌。尤其是到夏夜,后海边的位置都被这些酒吧占满,那就来瓶冰啤,几只烤串,或者,几份不知道有没有偷工减料、遮人耳目的特色菜,坐在这位置上,凭湖临风。只是,一边得忍受身边的人来人往,一边得忍受后海里的泛滥垃圾,以及若隐若现的臭味。尤其是你打那边酒吧的门口经过,总会有莫名的人,拉着你问,看钢管舞吗?还问,要不要学生妹?
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学生妹,都不好好学习,跑出来“为人民服务”来着?不对,是跑出来“为男人服务”来着。
相比较起来,她更喜欢南锣鼓巷这边的氛围。这边有酒吧,有咖啡吧,有各种做原创品牌的小店,有北京的特色胡同,还有巴掌大的中戏。也就是中央戏剧学院。更重要的是,这边没有人会拉住自己问,美女,要帅哥吗?!
这年头,往往离自己很近,爱情却离自己很遥远。
过客!她的心里又默默念了一遍。北京是地球的过客,地球是宇宙的过客,宇宙是……呵呵,想远了,想远了……
她把视线收了回来,却没把心思一并收回来。
她很感激周浩民对她的“欣赏”,如果不是周浩民的提醒,她都忘记自己以前还有这样一茬事情。那个时候,她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不知道人情世故。就是对漂亮的追求,也出于一种纯粹的喜欢,一种纯洁的喜欢,就像喜欢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漾漾的水那样自然。没想到要别的什么东西,来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但怎么走着,走着,人生就走味了?!不然,怎么如今这样喜欢用物质来装扮自己?!
想起自己,本是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女人,是不是被大都市的灯红酒绿给迷住了眼睛,被巨大的物质享受给裹挟其中?就像饿极了的人,一旦吃?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