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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四章 收购它(1/2)

作者:烟雨料峭

    尽管杰斯特这么想的,但是他不会去对铃木裕说些什么。

    因为按照他的身份来说,无论说什么都是不合适的。

    而且,他知道的也都是记忆里的事情,而这个世界毕竟是已经改变了的世界,铃木裕的《莎木》到底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那可能是只有神才知道的事情。

    说不定这一次铃木裕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将《莎木》做成一款不但是口碑而且是销量足够出色的神作呢。

    这一切都是说不定的事情。

    毕竟,当初的铃木裕是从零开始,现在他可不是。

    自从上一次错过了西木头之后,杰斯特就告诉过自己的助理,如果之后业内再有这样的中型以上的工作室将要被收购的事情的时候,要用特别标准向自己通知,好让自己在一对文件之中,第一时间就发现。

    因为杰斯特平时需要处理的东西太多。

    一些不太重要的的文件,他一般也不会亲自过目,交给下面的部门也就处理的很好了。

    杰斯特今天在翻看自己的助理提供给自己的文件的时候,发现了几份助理用特别标示标示出来的文件,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很正常,都是一些需要自己审批的子公司呈报上来的文件。

    但是其中的一份,确实一份关于一家游戏公司的收购事宜。

    并不是火星娱乐要进行收购,而是一家叫做take-ta的游戏公司,这家公司在苏格兰很出名,他们在之前出过一份在英格兰销量不错的游戏,叫做《追跑逃》。可以成的上是一款2d的沙盒游戏,玩法还是非常的丰富的。

    当然,这只是他们一开始的成名作。

    如果只是凭借着这样的作品的话。那么这样的一家公司的收购事宜是没有资格进入杰斯特的眼帘的,之所以他们的收购事宜会被杰斯特的助理挑选出来。向着杰斯特呈现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家公司有一款现在很畅销的游戏——gta。

    杰斯特跟自己的助理说过,要时刻的关注gta这款游戏的所有动向,尤其是这家游戏公司的。

    如果有什么动向,一定要向着自己第一时间汇报。

    杰斯特手里的这份报告很厚,大约有着二十多页,不但有着这家叫做dma的苏格兰游戏公司的详细介绍,还有着想要收购dma的这家叫做take-two的公司的详细介绍。

    对比起在苏格兰甚至是整个欧洲游戏界里面。都有些名气的dma来说,这家叫做take-two的游戏公司,在美国可就有些名不见经传了。

    这家公司是去年才成立了,到现在成立的时间甚至都不超过一年,游戏的老板是个年轻人,叫做瑞恩,还不到三十岁,是一位富二代,他的父亲是一位很出名的出版商,旗下有着好几家著名的出版社并且还是一家著名的大型马球俱乐部的创始成员以及大股东。

    不过瑞恩的父亲皮特。因为之前欠税的关系被抓。

    瑞恩散尽家财把欠的税款缴清之后觉得自己应该干点什么而不是像往常那样花天酒地了,再加上他本人对于电子游戏很感兴趣,所以就创建了一家游戏公司。

    名字就叫做take-two。

    不过这家公司在业内的名声并不好。因为他们做的游戏都是一些限制级游戏。

    他们制作以及出品的游戏,以暴力、血腥、色情闻名于游戏界,并不受到主流的游戏界所接受,无论是游戏制作公司还是游戏玩家。

    而dma的gta这个系列,恰恰就是这个风格一款游戏,所以,这一次这位富二代想要通过收购dma,得到gta这个品牌,以及dma旗下的那只非常出色的开发团队。

    而正好这个时候。dma的母公司叫做bgm,dma一开始只是他的一个互动娱乐部门。因为bgm现在的情况经营比较惨淡,所以他们也有卖掉dma换点钱来拯救母公司的想法。所以,他们就跟take-two的瑞恩联系上了。

    称得上是郎有情而妾有意了。

    花费了接近两个小时,杰斯特将这二三十页的文件从头到尾仔细的看了一遍,对于这个年代的这两家公司又下了一个很详细的了解。

    当然,杰斯特自然是听说过take-two的,不过那实在未来。

    那个时候的t2可跟现在的t2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游戏公司。

    在十几二十年之后的t2,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整个美国排名前三的游戏公司,仅次于动视暴雪以及ea的存在。

    这个年代的t2,不过是刚成立的,名声不佳的小角色罢了,甚至连~发行渠道都不完善,要不是之前瑞恩的父亲有自己的出版渠道,可能他们的游戏连找到靠谱的发行商都很难找到,就算找到了,按照他们的游戏的格调,也不会有多少的发行商将他们的游戏当做重量级的产品来做。

    不过这个年代,开发商,平台上,发行商这个三角关系里面,最牛的自然是平台商,因为没有平台,就没有游戏,其次,就是发行商,因为只有发行商才能够将游戏换成实打实的美元,地位最低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了。

    因为开发商做出游戏来,他首先要求爷爷告奶奶的找到发行商,要发行商愿意发行他们的游戏,那他们的游戏才有得卖,否则的胡,他们就要自己想要办法怎么去卖了。

    俄日发行商要发行这款游戏之后,对于那些他们看重的合作者,自然会给与分成上面的优惠,比如说,扣除掉平台的权利金之后,他们会跟开发商四六分。他们只拿四份,但是如果是他们不重视的开发商,而这款游戏对于这个发行商来说。也是可有可无的作品。

    那么分成的比例也许就非常的苛刻了。

    可能最多五五分,甚至发行商直接给一个买断的价格直接把游戏的发型权利拿下。也都是可能的。

    简而言之,平台方是最牛的,但是要做一个平台也是最为困难的,现在已经度过了电子游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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